乙丁癸辛
巳巳巳酉

  
五月丁火:
五月丁火,时归建禄,不宜乱用甲木。
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干见火出,得庚壬两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运行西北,方可发达,得一癸透,名独杀当权,出人头地。
若见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丰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克子息,劳而无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时,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贫苦,若丙午时,则滴水难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见子,虽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干支无火局,有水透干,须用甲木,又要庚劈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贵,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荣华不久。
或生月是禄,支皆生旺合局,右以火出,无滴水解炎,乃身旺无依,孤贫之格,女必为尼,即运北地,反主凶危。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戊丁壬庚
申亥午午 时日月年
甲丁甲辛
辰未午巳

  
时日月年
甲丁戊癸
辰丑午卯 时日月年
乙丁甲丙
巳丑午寅 时日月年
癸丁甲丙
卯酉午子

  
六月丁火:
六月丁火,阴柔退气,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极矣,专取甲木,壬水次之。
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见亥中之壬,为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见木局,支见壬水,虽不大贵,亦有凌云之气,无庚不妙。
或支成水局,见水透干,则湿木性,不能引丁,必为平常人,有甲透、有才干。有庚透,无刑伤,若无甲木,假名假利。
或年月日时,皆一派丁未之类,此为纯阴,终无大用。
用甲者、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丙丁丁丁
午未未卯 时日月年
丁丁丁壬
未巳未子

  
三秋丁火
七月丁火:
七月丁火,退气柔弱,端用甲木,金虽乘旺司权,无伤丁之理,仍取庚劈甲,为引火之物,或借丙暖金晒甲,不虑丙夺丁光,凡两丙夹丁者,夏月忌之,余月不忌,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贵,必要地支见水制丙,方妙。
三秋甲庚丙并用,仍分优劣,何也,七月甲丙,申中有庚,八月甲丙庚皆用,七八月或无甲木,乙亦可用,为枯草引灯,郤不离丙晒也,九月端用甲庚,大抵甲一庚,乙不离丙,其理极明,或见甲庚丙皆透,必主科甲,无甲用乙者,富贵皆小,且富而不贵者多。
或一重壬水,又多见癸水,必以戊土为制,自然富贵光辉。
或一派庚金,名才多身弱,主富屋贫人,妻多主事,或壬多泄庚,丁壬化杀,反成富贵,若庚多无壬,奔流下贱。
  
时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丑申亥 时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卯申亥 时日月年
丙丁丙辛
午酉申卯 时日月年
丙丁甲庚
午未申辰

 
八九月丁火:
或八月一派辛金,不见庚金,又无比劫,比弃命从才,富而且贵,虽不科甲,亦有异途,从才者水为妻,不克,有正偏,木为子,不刑。
或九月一派戊土,泄丁火之气,不见甲木,为伤官伤尽,非寻常可比,或甲木透出,为文书清贵,秋闱可夺,用甲者,庚不可少,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庚丁己壬
戌亥酉午 时日月年
辛丁己丁
亥丑酉未 时日月年
壬丁丙庚
寅未戌午 时日月年
丙丁甲己
午卯戌亥

  
三冬丁火
十月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端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无庚无甲,何能引丁,难云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称上格,甲庚两透,科甲分明,见己则否,己多合甲,则为常人。
或一丙夺丁,必赖支内水救,若有支金发水之源,官拜乌台有准,金无癸水制丙,无用之徒,或有金无水,贫寒之士,有火无金,又主清高。
或时月二壬争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贵,无戊常人,设戊藏得所,不失衣衿。
或二丙夺丁,得年干有癸,支下带合,金水得所,亦必显达,纳粟奏名,必验。
 
时日月年
辛丁癸癸
亥亥亥亥 时日月年
庚丁丁乙
戌未亥卯 时日月年
丁丁癸癸
未丑亥丑 时日月年
癸丁丁庚
卯卯亥戌

 
十一月丁火:
或仲冬水多癸旺,金无比印,此作弃命从杀,亦有异途功名,见丁比出干,难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云,六亲流水,戊出破癸,颇有兄弟妻儿,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或四柱多丙丁,又用癸制火,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冬丁火,甲木为尊,庚金佐之,戊癸权宜酌用可也。
   
时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酉丑午 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