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辛为钗钏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若辛见庚,又为甚也。
癸中隐丙,壬午遇之多伤。
癸以丙为财,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财,故曰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
壬内藏丁,癸水翻然自败。
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又遭癸水克丁,乃为弟夺其妻,则伤败也,反为大祸。
阳者若为暗损,平生为恶轻生。
阳者,刚也,有果敢刚义之能。若遇暗损,当有自弃其身矣。
阴位即曰败神,处世忧贱抑塞。
阳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若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若得五阳聚局,可以言富贵矣。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
甲以辛而为官,甲刚而辛柔,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
乙与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也。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
癸水克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悬隔,岂能相克?而子午相对,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
丁与壬本相合,阳水不能克阴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乐。
戊临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赖土以培养,土赖木以泄其气,两得而生成,虽云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
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以为夫妇之道。故云甲与己合,甲以己为财,以妻之财而享之,安得不贵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太阴得路,辛归丙舍。
庚辛金为白虎,加之丁火克庚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无相害也。辛为太阴,遇丙且合而归之,是为正义。
壬怜己兮,远泛洪波。
壬为江海之水,己为平地之土。壬水至于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阳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
癸与戊合,得其正义。且癸为水,得合阳土,本无波涛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阳遇阴而化合,阴得阳而成器。
此言从化,阴阳相得之义。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属木,己属土,甲以从己,以化土为财。犹人以身从妻之财,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
丙与辛合,从金之义,金则生水,辛亦化为水矣。是谓金水相生,反归本质矣。
丁壬为木,聪明则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则从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间可化。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禄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赖火生,从火而化之,是归本质,此皆生生不绝,化化无穷之义。
阴遇阳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显。
一阴一阳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则为贵论。
阳得阴而成配,临有气财旺妻贤。
阳,男也。阴,女也。故以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有生气,主财旺且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财而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处世多屯,乙因癸克。
甲木赖壬以生,且壬为阳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无根,恐有飘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阴木,癸乃阴水,但以根茎之资,岂成大林之茂,故曰处世多屯。
阳自败兮,丙为甲伤。阴不明兮,丁缘乙制。
丙火赖甲木生之,以为光明。尚甲之受制于庚,则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赖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伤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阳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禄卑薄兮,己阴破之。
此言庚辛之质,因戊己多而掩美质,不能显达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于壬。丧之于权。每遇辛伤于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扰。犹人之母多,抚其一子,反为害。故有智有权,皆失丧也,不得自专。
甲乙常欣戊己,乃为身内之财,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为财。丙丁以庚辛为财,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陈得位,戊归壬乡。阴土逢财,己加癸位。
勾陈,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阴土,己土也。癸,阴水也。己以癸为财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
寅卯木旺之乡,庚辛以甲乙木为财,得自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