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墙积就,至木地而生愁。
城墙虚浮之土,遇木多则克之,或裂或伤,岂能当其任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阴水也。在天为雨露之水,在地为泉石之水。丙者,阳火也。在天为太阳之象,在中为炉中之火,故生于春月,二者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进退之状。人命禀此之象,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
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
乙木者,阴木也。丁火者,阴火也。乙木在天为丹桂,丁火在天为星,生于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克,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正得比和之义。
极锋抱水之金。
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极其利也,则金必生水,支水干金,谓之抱水之金,其气坚刚,功成不退。
最钝离炉之铁
炉者,火也。言金刚无火制,即为铁也。安得成器而言之,当作无用之物可矣。运至陶熔之地,可以为用。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于秋天,正以金为斧斤,敬无火制,则其身丧矣,故曰魂归西兑。
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此为庚辛夏长,丙丁得位。如人日主,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则身受制太过。苟无土以生身,无壬癸以制火,则身无所赖,安可以福论之。顺运行于西北,可言发一运之财。
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土生火之盛之地,则身已燥矣。则己身所以暴燥,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无所赖,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阳木无根之木,生于冬三月,则水溢矣。经云:水泛木浮者阳木。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岂能生火哉?主人飘荡湖海之象。遇土提防,可以言福,若运行西北,不为美矣,见东南可以兴隆,此为身弱者,则喜水多,未免有淫滥之讥。
九夏熔金,安制坚刚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谓之九夏,且如庚辛生于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则熔化矣。己身受制,如行东方财运,则不能胜任,不可以言富贵矣。遇壬癸济之为美。
三冬湿土,难堰泛监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个月也。如土生于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土瘦损矣。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安能有生水之力。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云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生於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于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克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则无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此谓五行生非其时,况入禀之,亦犹是也。且水寒则凝冰,故不流,木寒则冻根,故不发,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须以之为令,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本者,命也。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