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子星得位,则可以养母。食神主衣禄丰厚,女命甲生者,以丙为食,甲能生丙,以丙为子,子既得禄,未有不养其母者也。甲见辛为官,且辛与丙合,使其子而恋其妻,则忘其母之谓,故云不逢官可矣。
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煞。
用印者,虽有煞方显,女命甲生,以癸水为印,庚金为杀,印赖杀生,遇之则显。男主权贵,女主富厚。故云粟帛盈余。
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
女以官为夫,最忌伤夫之人。凡女人甲生者,以辛为正夫,以丁火为伤官,取火克金之故,若无癸水以制之,则夫受伤。但用伤官者,四柱不见官星,无官星则伤官无所可伤,反为贞洁之妇。且伤官为我生之子女,只喜伤尽,更有财助,则为福矣。
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
凡女人之命,取食神为子,如无食神,则无子星。殊不知无子则无以为养,多遇印绶,则损子矣。故云反作刑伤。
穷枭见食,坐产花枯。
甲木以壬水为枭,以丙为食,是壬克丙之故,俗云枭神能夺人之食。女人以食为子,故以坐产喻之然也。
恶煞混官,临春叶落。
恶煞,七煞也。女以正官为夫,偏官为偏夫,,岂宜见之。若无正官,即以七杀为正夫。若有正夫,最忌见之。如妇人有二夫,一善一恶,混同一室,岂不反伤其身乎?故曰临春叶落。
远合勾情,背夫寻主。冲官破食,弃子从人。
女命若三合六合,又有驿马交情,桃花临水,干带双鸳,支逢四杀,皆主与人私通。有官遇冲,有食遇破,夫子即被冲破,岂有不从他人者乎?
财衰印绝,幼出娘门。
妇人之命,以财衰无以事夫,以印绝出身微贱,岂得以福气论之。
身旺运强,早刑夫主。
妇人不宜身旺刚健,贵乎身弱沈静。若身旺又行身旺之运,必主刑夫。
五煞簪花,日夜迎宾送客。
五煞,谓咸池红艳劫杀破耗之类。又见桃花杀,谓之簪花。凡女命带亡劫咸池,切不可合焉,贵人亦然,必主外貌尊重,内意娇淫,心好酒色,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
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之类。如带三刑,又带鬼者,主刑夫克子之造。
杨妃貌美,禄傍桃花。
桃花煞,一名咸池杀,此杀主人清秀美貌,如寅午戌生人见卯是,巳酉丑生人见午是,申子辰生人见酉是,亥卯未生人见子是也。殊不知桃花煞,年月带之为园中之花,与官星合禄主贵,堪为良妇。若时上带之,谓之墙外桃花,任人攀折,反为下贱。所以桃化会禄合官星者,以杨妃比之。
谢女才高,身任词馆。
女人之命,带词馆,主有才学,五行旺处,即为词馆。或生坐于词馆之上,如木生人,得庚寅为正。
华盖临官,情通僧道。
华盖星其形如宝盖之状,此星主孤。有官有印者,遇之为翰苑之尊,华盖逢空,宜为僧道。女人命犯华盖,则与僧道同流,故曰情通僧道。
孤辰坐印,身作尼姑。
孤辰寡宿,男女忌见。女人有此,亦主为师尼之类,不然亦且孤寡,身太旺尤忌。诀曰:“寅卯辰人怕巳丑,巳午未人怕申辰。申酉戌人嫌丑未,亥子丑人寅戌嗔。”
胞胎常堕,食旺身衰。
胞胎者,受胎之月也。若身衰而逢食神生旺,则主有堕胎之患。食者,子也。所以子旺而母衰,其理然也。
鸾风频分,官轻比重。
如甲生人,又重见一二甲,则弟妹众多。且夫主无力,使比肩争夺,定夺其夫,则有分离之义,谓之官轻比重。
姐妹刚强,乃作填房之妇。
姐妹者,甲见乙、乙见甲之类。四柱重见之,入乘旺相,主其女不得洞房花烛之欢,当为填房续娶之妇。或为二婚侧室之命也。
财官死绝,当招过继之儿。
财堪养命,夫赖终身,二者死绝,则无以延年。且官死绝,不能生子,必过继他人之子,以续宗枝可也。苟不承继,则绝嗣而无所望。如甲生人,以辛为官,以己为财,辛死于己,己绝于子是也。余者并同此例。
官临财地必荣夫,身入败乡须克子。
官者,女人之夫星也。官行财乡,财为禄也,官之遇禄,岂不荣乎?财者男子以之为妻,妻即财也。女人以之事夫,财旺则夫亦盛。故以荣夫喻之。
例如五行至败绝之地,主克子而孤,且甲木生于亥,而败于子,子为甲之沐浴,如人初生临水而浴,故为险地,是取克子之义然矣。
杀枭破禄连根,堕冰肌于水火。
如甲生人以庚为杀,以壬为枭,且甲之禄被杀枭破之,则身被害,主有水火之厄。
比劫遭刑丧局,掩玉骨於尘沙。
比劫者,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