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于地;阴之不可克者,不见于天。
  伏阳之少者,其体必柔,是以畏阳而为阳所用;
  伏阳之多者,其体必刚,是以御阳而为阴所用,
  故水火动而随阳,土石静而随阴也。
  阳生阴,故水先成;阴生阳,故火后成。
  阴阳相生也,体性相须也。是以阳去则阴竭,阴尽则阳灭。
  金火相守则流,火木相得则然,从其类也。
  水遇寒则结,遇火则竭,从其所胜也。
  阳得阴而为雨,阴得阳而为风,
  刚得柔而为云,柔得刚而为雷,
  无阴则不能为雨,无阳则不能为雷。
  雨柔也,而属阴,阴不能独立,故待阳而后兴;
  雷刚也,而属体,体不能自用,必待阳而后发也。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
  故乾坤交而为泰,坎离交而为既济也。
  干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终于寅,离终于申,以应天之时也。
  置干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长子用事而长女代母,坎离得位,震兑为耦,以应地之方
  也,王者之法其尽于是矣!
  乾坤天地之本,坎离天地之用,
  是以易始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既未济。
  而否泰为上经之中,咸恒当下经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坤统三女于西南,干统三男于东北,
  上经起于三,下经终于四,皆交泰之义也。
  故易者用也,干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潜龙勿用也。
  大哉用乎!吾于此见圣人之心矣。
  乾坤交而为泰,变而为杂卦也。
  乾坤坎离为上篇之用,兑艮震巽为下篇之用也。
  颐中孚大小过为二篇之正也。
  易者,一阴一阳之谓也。
  震兑始交者也,故当朝夕之位;
  离坎交之极者也,故当子午之位;
  巽艮虽不交而阴阳犹杂也,故当用中之偏位;
  乾坤纯阴阳也,故当不用之位。
  乾坤纵而六子横,易之本也;
  震兑横而六卦纵,易之用也。
  天之阳在南而阴在北,
  地之阴在南而阳在北,
  人之阳在上而阴在下,
  既交则阳下而阴上。
  辰数十二,日月交会谓之辰。
  辰,天之体也,天之体,无物之气也。
  天之阳在南,故日处之;
  地之刚在北,故山处之,
  所以地高西北,天高东南也
  天之神栖乎日,人之神发乎目,
  人之神寤则栖心,寐则栖肾,所以象天,
  此昼夜之道也。
  云行雨施,电发雷震,亦各从其类也。
  吹喷吁呵呼,风雨云雾雷,言相类也。
  万物各有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云有水火土石之异,他类亦然。
  二至相去东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
  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
  四正者,乾坤坎离也。
  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
  阳在阴中阳逆行,阴在阳中阴逆行,
  阳在阳中,阴在阴中,则皆顺行。
  此真至之理,按图可见之矣。
  草类之细入于坤。
  五行之木,万物之类也。
  五行之金,出乎石也。
  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金木生其间也。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六
  得天气者动,得地气者静。
  阳之类圆,成形则方;
  阴之类方,成形则圆。
  木之枝干,土石之所成也,所以不易。
  叶花,水火之所成,故变而易也。
  东赤,南白,西黄,北黑,此正色也,
  验之于晓午暮夜之时,可见之矣。
  冬至之子中,阴之极;
  春分之卯中,阳之中;
  夏至之午中,阳之极;
  秋分之酉中,阴之中。
  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则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数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天之道也。
  阳中之阳,日也,暑之道也;
  阳中之阴,月也,以其阳之类,故能见于昼;
  阴中之阳,星也,所以见于夜;
  阴中之阴,辰也,天壤也。
  辰之于天犹天地之体也,
  地有五行,天有五纬,
  地止有水火,天复有日月者,月为真水,日为真火,阴阳真精,是生五行,
  所以天地之数各五,阳数独盈于七也。
  是故五藏之外又有心包,络命门而七者,真心离火,命门坎水,五藏生焉,
  精神之主,性命之根也。
  干者干之义,阳也;
  支者枝之义,阴也;
  干十而支十二,是阳数中有阴,阴数中有阳也。
  鱼者水之族也,虫者风之族也。
  目口凸而耳鼻窍,
  窍者受声嗅气,物或不能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