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主远。
  7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逆者,战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克天干也。
  8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日于丙戊丁甲人,戌亥时夜生者,多为道士僧人。
  9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贵格,如见官星,为狱官,若临衰、死之地,且有刑克者,为屠狱,不义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与官星同处。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
  四柱地支寅申,又见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子午为阴阳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见天干庚甲,主他乡谋立。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奸私。
  
  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
  乙为六合,主私,辛为太阴,主暗,丁为玉女,主奸,巳亥为门户,此天干地支俱主阴,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凡入墓有气者为库,无气者为墓。
  
  德合与十干相逢,亲于远近。
  德合者,阳干甲丙戊庚壬,自处之,阴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远近,而言之。
  
  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
  寅为功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见辛为正官、未为墓库,运到辛未,辛金克木,且为官星入墓,主官讼。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为贼神,未为墓库,遇庚申,为贼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庚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旺之土,而遭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为死令,无气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风病,或瘫痪之疾。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河。
  丙到亥,丁到子,为绝地,丙日主见亥时生,丁日主见子时生,主投河而没,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主肠肺,巳午,火也,主心。如庚午日,见辛巳时,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克上金。
  
  甲申乙酉,小儿风病肝经。
  甲乙木命,见申酉日或时支,主小儿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克之,乃肝经受邪。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筋骨病。
  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见寅卯日或时,为金克木,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
  卯为日出,酉为日入,故言门户,及主关格。己卯,己酉日时见之,主腰脚沉带。
  
  甲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四柱内见甲,又巳加临刑克者,则主臂肢有患。
  
  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丙丁火命,能照物象,为眼目。若逢年月时壬癸水克,主眼目之疾。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
  甲乙木命,主头面。若逢庚辛金来刑克,则主伤于头面。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隔气风痰。
  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风疾之病,乃木克土,壬水见寅卯为病死之地。
  
  再入天罡,小肠腹急。
  壬辰、戊辰为天罡之位,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则血病。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后。另金主肺,木主肝胆,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东方龙木,不爱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战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西北壬南,必见波涛之客。
  水火相伤,各离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见之,主波涛南北之人。
  
  壬多艮坎,道土须尊。
  坎者子也,艮者丑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