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亦木火各半,两气成象,非前伤官之比。日主是火,长于夏令,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更不宜见金运。火逢生助。巡抚浙江;至辛运水年,木火皆伤。故不能免祸。所谓“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丙午
戊戌
丙午
戊戌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火土各半,两气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气为用。辛丑运湿土晦火,秀气流行,登乡榜;壬运壬年,赴会试,死于都中,盖水激丙火,则火灭也。如两戌换以两辰,不致燥烈,虽逢水运,亦不至大凶也。
戊戌
辛酉
戊戌
辛酉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土金各半,两气成象,取辛金伤官为用。喜其一路北方运,秀气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黄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禄。凡两气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伤。谓英华秀发,多致富贵;所不足者,运破局,不免于祸。如金水水木之印绶格,无秀可取,故无富贵,试之屡验。
戊戌
癸亥
戊戌
癸亥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水土各半,两气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财命有一。然气势稍寒,所以运至丙寅,寒逢阳,运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癸亥
己未
癸亥
己未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此土水相克,两气成象,纯杀无制,日主受伤。初走火土之乡,生助七杀,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运转东方,制杀化权,得奇遇,飞升县令。由此观之,生局必须食为美,印局无秀气,不足为佳。财局身财均敌,日主本气无伤,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斯为全美,一遇破局,则祸生矣。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余皆仿之。
任氏曰:木之成形,食伤泄气,水以生之;官杀交加,火以行之;印绶重叠,土以培之;财轻劫重,金以成之。成形于得用之地,庶无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举木论,五行皆可成形,变仿此而推。若四柱无成,成之于岁运又无成处,则终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难伸矣。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此造水势猖狂,独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赖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无戌,辰乃湿土,见水则荡,戊土不能植根而虚矣。无根之土,岂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无阳,必须火以温之,则木方可发荣,所以运至南方火旺之乡,发财数万,名成异路也。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造支类东方,劫刃肆逞,一点微金,成之不足,故书香不继,初运火土,,不失化之情,财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异路,加捐仕至州牧;癸运生木泄金,不禄。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谓财来就 ,未尝不美。只因四柱无金以成之,五行无火以行之,再加亥时,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岁运,又无成地,以致祖业消磨,克妻无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运,运其可忽乎谚云:“人有凌云志,无运不能自达也。”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也。所生者为化神,化神宜旺,则其气流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
任氏曰:权在一人,,曲直炎上之类是也。化者,食伤也,局中化神昌旺,岁运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备,固为合宜,而独象乘权,亦主光亨。木日,或方或局全,不杂金为曲直;火日,或方或局全,不杂水为炎上;土日,四库皆全,不杂木为稼穑;金日,或方或局全,不杂火为从革;水日,或方或局全,不杂土为润下。皆从一方之秀气,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时当令,遇旺逢生。但体质过于自强,须以引通为妙,而气势必有所关,务须审察其情。如木局见土运,斯虽财神资养 ,先要四柱有食有伤,庶无分争之虑。见火运,谓英华发秀,须看原局有财无印,方免反克为殃,名利可遂;见金运,谓破局,凶多吉少;见水运,而局中无火,误用生助强神,亦主光亨,故旧有从强之说,再行生旺为佳,若四柱先有食伤,必主凶祸临身;如原局徽伏破神,须运有合冲之妙;若本主失时得局,要运遇生旺之乡,亦主功名小就。苟行运偶逢殺地,独象立见凶灾,若局有食伤反克之能,方无大害。总之干乃领袖之神,阳气为强,阴气为弱;支乃会格之物,方力较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