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克世者即愈,此外数占皆不宜用神克世也,若占功名,官鬼克世,非灾即祸,岂可曰勿作凶看。
如丑月庚子日占关差得否得泰之明夷
子孙酉金″应 子孙酉金″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世
兄弟辰土′世 妻财亥水′
官鬼寅木′ 动 兄弟丑土″
妻财子水′ 官鬼卯木′应
占官差以官鬼为用,此卦辰土持世,寅木官鬼克世,世爻空,即于壬寅日得差,次年三月死于中途,岂可谓之用克世勿作凶看。
刑害不宜临用。主事爻与日月动爻作三刑者,占事不成。占物不好。占病必死。占人有患。占妇人不贞洁。占文书有破绽。占讼必有罪责。动化刑亦然。
死绝岂可持世。用爻世爻绝于日辰,或化绝,有旧注诸事不利,余以休囚被克而又绝者,是也。旺相不妨,
动逢冲而事散。六冲章注极明。
绝逢生而事成。大凡世与用神或绝于日或化绝,若得日月动爻生者,谓之绝处逢生,且入寅日占卦酉为用神,酉绝于寅,若在辰戌丑月未月,或爻中动出辰戌丑未,以土生酉金,皆谓之绝处逢生。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若遇休囚必旺相而成事。应期章有注。
速则动而克世爻,缓则静而生身。此独占行人而用之,他占不用。谓用神动而克世,行人回来之速也。用神静而生世,行人归来缓也。且如占父母何日归,父母动而克世者,许之归。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古法卦中无父母,事无头绪,卦无子孙无喜悦,余以此论为多事,凡占事者,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克害刑冲破墓空绝日月飞伏许多事故尚无定论,不敢寻不当用之爻耶,余恐枝叶多生。
鬼虽祸灾,伏尤无气。天元赋中无鬼论虽则有理,实亦多事,余生平以占官鬼疾病当用者则用,不当用者则不用也。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觉子曰:以之为忌神者,实则不宜,以之为用神者,多则何害?岂不闻损之斯成,逢墓库以收藏也。
虎兴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此为得理。六神章已注。
元武为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为口舌之神,必须兄弟。此论欠理,元武朱雀勾陈腾蛇动而不克世者,无碍。动而克世者,皆以为凶,勿分兄弟官鬼。
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此之言也,学者亦深味之。
除恶未尽,须防死灰复燃。克害刑冲之神,若得日月动爻克制者,须尽其根,若除而未尽,将来遇生扶之年月,仍复为祸。
如卯月甲申日占病得地山谦变水山蹇
兄弟酉金″ 子孙子水″
子孙亥水″世 动 父母戌土′
父母丑土″ 兄弟申金″世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应 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 父母辰土″应
断曰:亥水子孙长生于申日,世遇日建逢生,虽化戌土之克,春令土衰,卯月克制,有杀无妨。果于丁亥日全愈。岂知卯木虽克戌土,还有相合之意,亥水虽长生,戌土亦得长生于申,后至巳月亥逢月破,巳火生助戌土,谚语:斩草不除根,萌芽依旧生。复得病而死。
伤害不重,枯木犹有逢春。世与动爻有气,若被日月动爻冲克者,目下虽克伤,他日逢生再发。
水要看源,木要寻根。凡占身命、家宅、功名、坟墓、贸易等事,欲其久远者。用神虽则为重,而元神必须兼看。用神为事之体,元神为事之本。用神虽旺,原神若被伤克者,即如水无泉源,木无根蒂,金火土者皆同。
如午月庚寅日占掣签何处。得大畜变中孚卦。
官鬼寅木′ 官鬼卯木′
妻财子水″应 动 父母巳火′
兄弟戌土″ 兄弟未土″世
兄弟辰土′ 动 兄弟丑土″
官鬼寅木′世 官鬼卯木′
妻财子水′ 父母巳火′应
断曰世临寅木官星,必得东缺。非广东即山东。独嫌子水月破动而化绝,恐不能到任。彼曰:何也?余曰:财为养命之源,又为朝廷之禄,今财临绝地,是无财无禄,世爻寅木无水滋生,乃为凶兆。彼曰:改日洁诚再占。余曰可也。
甲午日又得临之节。
子孙酉金″ 妻财子水″
妻财亥水″应 动 兄弟戌土′
兄弟丑土″ 子孙申金″应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