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寅木′应
子孙巳火′ 动 父母子水″
妻财未土″应 妻财戌土″
妻财辰土′ 官鬼酉金′世
兄弟寅木′ 父母亥水′
父母子水′世 动 妻财丑土″
谓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爻变出辛丑干支相合,应戊子日成其文书,余以此论为多事之论。
野鹤曰:鬼谷三才论含爻辞以五行以定祸福者乃用地支。既用地支,不得不以天干为配,未闻以天干而定吉凶。以天干配于地支者,欲全用周天甲子卦,又止于四十八爻。所以乾内卦甲坤之内用乙,乃十干之首,乾之外卦用壬,坤之外卦用癸,皆十干之尾。乾之内卦用子,与坤之外卦相合,坤之内卦用未,与乾之外卦相合。二老上下相映,阴阳相配,中包六子,甲乙之次者丙丁,用之于少男少女,艮与兑也。戊己用之于中男中女,坎与离也,庚辛用之于长男长女,震与巽矣,以全上下干支,此乃配偶之法也。故谓之浑天甲子。而祸福吉凶皆地支生克制化克合刑冲以判之。今又以天干而判休囚者,每卦皆宜用也。何独于此,况小畜变蛊五爻朱雀为文书,动临巳火变出子水文书,而世爻临子水父母,又为文书,酉日生之,化丑合之,叠叠文书旺动于卦中,便非干支相合,亦不能说无成,故曰多事之论。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忌即忌神,占不宜持世。如占官子孙为忌神,子孙持世求名不成,占财兄爻为忌神,兄爻持世,求财不获。
野鹤曰:此论极是。然余得有验者,兄爻持世化出财爻而得财,世临财爻化出父母而见父。
如巳月丙申日占财得未济变鼎卦
兄弟巳火′应 兄弟巳火′
子孙未土″ 子孙未土″应
妻财酉金′ 妻财酉金′
兄弟午火″世 动 妻财酉金′
子孙辰土′ 官鬼亥水′世
父母寅木″ 子孙丑土″
此乃忌临世位化酉财,即于酉日得财。
又如申月戊午年占领文书得风雷益卦之家人
兄弟卯木′应 兄弟卯木′
子孙巳火′ 子孙巳火′应
妻财未土″ 妻财未土″
妻财辰土″世 动 父母亥水′
兄弟寅木″ 妻财丑土″世
父母子水′ 兄弟卯木′
此亦忌临世位,即于酉日而得文书,同日子占父亦得此卦,亥日见父,其故何也,疑是动爻不克变爻之故耳。然亦无多见者,余既得验,不得不以告之,然非教后人之法也。诸占必以忌神持世多阻无成者为是。
卦遇凶星避之皆吉。旧注凡值用神空凶,遇日月动爻冲克者,谓之避空,反不遭其冲克之害,旧存有占验:
六月壬子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
父母戌土′ 动 父母未土″
兄弟申金′ 兄弟酉金′
官鬼午火′应 子孙亥水′世
兄弟酉金′ 兄弟酉金′
子孙亥水′ 子孙亥水′
父母丑土″世 父母丑土″应
谓父母旺动,用爻亥水子孙而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值旬空而避之,至丙子日而愈,盖丙子者,则前面已过,又是亥水子孙值子日而临帝旺故耳。
野鹤曰:此论非理,诸占最恶者忌神,既动于卦中,祸已兆矣。用神静者逢冲之日遭害;用神动者,逢合之日遭伤;用神破者,实破之日而遇;用神空者,出空之日相逢。是乃未曾出一可以避之,出空必遇其害,岂曰出空则前面已过,反不受其祸,此说悖也,谬也,余得其验者,原神动于卦中,用神空者,出空之日而得。忌神动于卦中,而用神空者,出空之日逢殃,屡占屡验,独近病逢空不论。凡占近病,用神得遇旬空者,不拘日月动爻克害,用神出空之日即愈。即独此一事,论空不论克也。他占皆忌。此姤之大过,定是占于近病,不悟近病逢空,继而曰诸事皆可避之,此误后人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旧注忌爻发动,心事不利,若得日月动爻帮助用爻,可以敌之,不伤于彼,事亦可成,余以此论是理。
申月乙未日占脱役得损之节
官鬼寅木′应 动 妻财子水″
妻财子水″ 动 兄弟戌土′
兄弟戌土″ 子孙申金″应
兄弟丑土″世 兄弟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