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合之日也,今愈子日辰土财爻旺於子也。
李我平曰:生旺墓绝之论,金生在巳,木生在亥,水生在申,火生在寅,四大长生,理之正也。惟土寄生,未得关入。法云:火土长生在寅。知子上是胞胎,此即土寄生於寅。今五行家戌土生寅己土生酉。易冒虽曰:唯土之长生不一,山中有坤土生于申,若分阴阳,则戌土生寅已土生寅,实未得其据。此专以天时考证者土长生于申,万古之不易也。
各门类题头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后值分门各类当用字眼,恐其烦絮,不便全写,只用题头即如后有用神宜旺,不可指定旺于四时,但得用神临日月、或遇日月动爻变爻生扶、或用爻遇长生逢帝旺,皆谓之旺。
用神化吉:凡用神元神动化回头生、化长生、化帝旺、化扶助、化日月皆为化吉。
用神化凶:凡用神原神动化回头克、化绝、化墓、化空、化鬼、化退神皆为化凶。
岁君:即当年太岁。岁五即卦中第五爻为太岁。
五位:卦中第五位为君位。易经曰:九五之尊。
身即世爻。古以身为卦身、身世,余试之不验,后遇身者,即以之为世,非卦身,世身。
三墓即用爻入日墓、入动墓、动而化墓,非古法之世墓、身墓、命墓。
主象即定事吉凶之爻。古法以卦中世爻为主象,又名主事爻。即如占父母兄弟则卦中父母爻兄弟爻为主事爻,余仿此。
老阴而成少阳谓之变,老阳而成少阴谓之化。
古以变如物消亡而后长出,退而又进。化如物之生成而后败,进而又退。余试之不验。化进神、化生旺,虽化亦为吉。变鬼、变克,虽变亦为凶。各章所言变即是化,化即是变。
各门类应期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静而逢值逢冲:如主事爻临子水不动,后逢子日午日而应之,余仿此。
动而逢合逢值:如主事爻临子水发动,后遇丑日子日而应之,余仿此。
太旺者逢墓逢冲:如主事爻临午火,又遇巳火午月日占卦,或卦中巳午爻太多,后逢亥子日应之,又有戌日应之乃火入墓也,余仿此。
衰绝者,遇生遇旺:如主事爻属金,占卦于巳午月日,即是休囚无气,后逢土月日或至秋令当时,则旺矣!余仿此。
入三墓俱喜冲开:如主事爻临午火,假使火墓于戌,后逢辰日则应之,余仿此。
遇六合亦宜相击:如主事爻与月作合,或动而化合,吉凶必待冲开之月日应之。即如主象临子,与丑作合,后逢午未日应之是也,余仿此,
月破喜填:如子月占,主事爻临午火,乃为月破。后逢未日应之,谓之破而逢合。又有逢午月应之,填实之月,则不破矣!余仿此。
旬空最爱填冲:详空亡论章。
大象吉而受克,须待克神受克:如用神临辰土,得日月动爻生扶,乃为大象吉也。倘被寅卯克害,后逢申酉日冲克克神则吉,余仿此。
大象凶而受克,须防克者逢生:即如前说,用神临辰土,既无日月动爻生扶,乃为大象凶也。再逢寅卯克制者,后逢寅卯亥日,则凶。余仿此。
元神来助来扶,贵看用神衰旺,忌神来冲克,须观元气兴衰。
化进神、逢值逢合:如申动酉,乃为进神,为福为祸,有应申月日者,有应巳月日者,余仿此。
化退神、忌值忌冲:如酉化申,乃为退神,为凶为吉,有应申月日者,有应寅日月者,余仿此。
问有应于独发独静:详独发章。
问有应于变爻动爻:如爻临戌土,变出酉金,其吉凶有戌日应者,有酉日应者,余仿此。
勿谓爻之不验,远近当分:远事定之以年月,近事应之于日时。再问有占远应近,占近应远,占月应年,占日应时,亦所当知。
倘遇卦之不明,再占是一法。卦有恍惚者,再占一卦,不可妄断。
世空元动,须待元神逢值。如甲辰旬,占求财,得困之坎,主亥日得财,余仿此。
世衰元静,必然是元气逢冲。如秋占图谋,得困卦后逢巳日成事,余仿此。
归魂游魂章第又二十六
游魂卦为各宫之第七卦,如乾宫中之火地晋,坤宫中之水天需。
归魂卦为各宫之第八卦,如乾宫中之火天大有,坤宫中之水地比。
古以游魂行千里,我行此事而欲久者,游魂而不能久,心无定向,迁改不常。占身命无安家乐业之所,占行人游遍他乡。占出行,行无定止。占家宅,迁变不常,占坟茔,亡灵不能安妥。野鹤曰:须以用神为主,然后以此参之,若舍用神执此而断者,谬也。
古以归魂不出疆,诸事拘泥不行,与游魂卦相反而断之,可也。野鹤曰:亦须以用神为主。
增删卜易卷之二
野 鹤 老 人 著
楚江李 坦我平鉴定
湖南李文辉觉子增删男婿陈文吉茂生茹芝山秀仝校
月破章第二十七
正申、二酉、三戌,四亥、五子、六丑、七寅、八卯、九辰,十巳、十一午、十二未,月建冲之为月破,逐月之破日是也。
诸书皆以用神临月破如悖时也,即是枯根木,逢生生之不起,逢伤更伤者重,虽现于卦,有迹如无,伏于卦中,终莫透露,虽有日辰之生,亦不能生,动而作忌神者不能为害,作变爻者不能伤克动爻。
野鹤曰:余得其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