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正九五更二点彻,二八五更四点歇,三七平光是寅时,四六日出寅无别,五月日高三丈地,十月十二四更二,仲冬(十一月也。)才到四更初,便是寅时君须记。
卜筮全书卷之二
卦爻呈象(附总判爻辞)
一、纳甲法:
纳甲歌决,见前启蒙节要内,今以其法俱载,以便学者详览。
其法皆自下而上,阳甲隔位顺轮,阴甲隔位逆转。
卦宫: 乾 坎 艮 震(四卦属阳) 坤 巽 兑 离(四卦属阴)
上爻: 戌 子 寅 戌 酉 卯 未 巳
五爻: 申 戌 子 申 亥 巳 酉 未
四爻: 午 申 戌 午 丑 未 亥 酉
三爻: 辰 午 申 辰 卯 酉 丑 亥
二爻: 寅 辰 午 寅 巳 亥 卯 丑
初爻: 子 寅 辰 子 未 丑 巳 卯
说明:为便于后学理解,虎易在其左侧,附入卦宫、爻位。学者据此,可知各宫卦地支所应纳入的爻位。
二、逐卦爻辞:
说明:虎易认为:原版排版的方式,不太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而且容易造成理解困难。因此,在不违背原著本义的原则下,稍加改变。
1、卦名前面增加了卦宫。对六合、六冲、游魂、归魂卦,一律用( )附加在卦名后。在卦象上增加【本卦】。不上卦的六亲,用“伏神”附在本卦前标明。
2、原著将世身附在卦爻下,而没有月卦身,不上卦的伏藏之爻也没说明,现在一律用【虎易注】的方式,附在每卦下面加以说明。
3、伏藏之爻,采用八宫首卦之六亲为伏神,学者可参考《卜筮正宗》的有关论述。
3、《易经》第xx卦,采用的是【宋、朱熹】排列的上、下经卦名次序。和八宫卦的分宫卦序是不一样的,学者注意分辨。
4、增加了易经的【卦、彖、象辞】。六爻断部分,增加了【象曰】之象辞。以上均采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8月第二次印刷,【宋、朱熹 注】,李剑雄 标点之版本,录入校对。
附原版卦式:
乾为天
乾上 属金 乾下
壬戌▅▅▅▅▅父母
世
壬申▅▅▅▅▅兄弟
身
壬午▅▅▅▅▅官鬼
甲辰▅▅▅▅▅父母
应
甲寅▅▅▅▅▅妻财
甲子▅▅▅▅▅子孙
六龙御天之卦,
广大包容之象。
判曰:乾者,健也。大哉乾元。荫覆无偏,玄运造化,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变化不言。东西任意,南北安然。
六爻断: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再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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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排版卦式:
乾宫:《乾为天》(六冲) 属金 乾上乾下
【本 卦】
▄▄▄▄▄ 父母壬戌土 世
▄▄▄▄▄ 兄弟壬申金
▄▄▄▄▄ 官鬼壬午火
▄▄▄▄▄ 父母甲辰土 应
▄▄▄▄▄ 妻财甲寅木
▄▄▄▄▄ 子孙甲子水
六龙御(1)天之卦,
广大包容之象。
判曰:乾者,健也。大哉乾元。荫(2)覆无偏,玄运造化,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变化不言。东西任意,南北安然。
虎易注:世身在五爻,月卦身为巳,不入卦。此卦父、兄、子、财、官六亲俱全。
《易经》第一卦 乾 乾为天 乾上乾下
乾:元,亨,利,贞。
《彖》(3)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