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视从魁,临处孟为始酿,临种为正熟,临季为已尽。
双以大吉加时,视日上,功曹魁罡为新熟,神后小吉古酿。
又小吉临旺相之地,为有酒;囚死之地,为无酒。
又从魁加木,青而酸,加金白而辛,加火赤而苦,加水黑而淡,加土黄而甜。

占梦
月将加正时,视行年上神将,以旺相休囚、生合刑害决之。
又用阳神忧在外,用阴神忧在内。罡临阳忧男,临阴忧女。更视月厌并何神将,可以预知其应。

藏匿伏匿占
伏藏之法妙幽元,地盘所临不在藏。如能合命为财喜,方使锹锄下地源。物类视天将,色视日干。

溺尸占
月将加时,视死者年上。见登明在原溺处,见天罡流去可见,见传送难见。又日辰上俱吉,即日捞得,干伤可得,支伤不可得。

弟子求师占
日为弟子,辰为所学,时下辰为师。日上神生日,或得生气者,从师有益,所学必成。日辰欲得吉将,有旺相气,上下相生,更得末传吉神将旺相,吉。忌辰上神上下相贼。末传入墓,所学不遂。

附载诸诀
干加支相生乘吉将,主进人口。或乙合龙常乘天喜加支亦同。
支加干相伤乘凶将主退人口。凡此皆不以入传不入传论。
禄前一位为羊刃,三传或日辰上见之,占官必被刑。占病必见血光。加蛇作白虎,主家中阴人血症,或堕胎。
白虎带丧门吊客加支,占者有丧。三传见之,有外孝。占病者死。
白虎作月厌加支,主死亡哭声。占病必重,更乘死气在传,其家当有三人丧死。
又天后在传而天后阴神作白虎者,所占不拘何事,数已先现,将有克妻之凶。若占妻病,如上更验。占婚姻,不久必克妻。又申酉作六合者,数当损子,以六合为子孙,申酉为绝地也。亥子作白虎,小口灾厄。
家长命前五位为宅,上见寅、申、巳、亥,乘乙、空、常、勾,其家必有孀妇。见辰、戌、丑、未,乘蛇、虎、武、龙,其家每出鳏夫。凡行年上见传送者,主服药。

射覆

日为阳,为天,为尊长;辰为阴,为地,为卑幼。刚日视干上之神,柔日视支上之神,兼用神合而决之。
月将加时,专取发用,不论中末,如发用在日辰,其物堪食,更详五行之类。
月起月建为正发,后一辰为已过,前一辰为未来。
用在日辰上亦为正发,用神旺相加临本方,为近贵堪食之物。囚死加临休、废、墓、绝,其物不堪用。
旺相而加休囚之地,其物先可用,今则废弃。
日辰入传,主物有表里。如甲午日三传寅午戌,或戌午寅,其物外青内赤之类。
天乙临日辰为尊人衣物。若休囚死,为不堪用者。
螣蛇临日辰,或发用,在春夏其物形长,在秋冬其物盘曲。

射物有无法:
天空发用落空亡,为无物。天空作空亡,临日辰,说然。若无天空,但空亡,为有物。

射物新旧法:
旺相临日辰发用者,为新物。遇休囚死气,为旧物。又天罡主新,大吉主旧。

射物完缺法:
四课阴阳俱备,不值刑破,其物完好。又壁宿主图书,翼宿主斑文,皆不备之象。

射物堪食法:
日辰上用起旺相,堪食。囚死者已坏而不堪食。若非日辰发用,得小吉旺相有气乘吉将,为堪食物。囚死乘凶将,为不堪食物。又发用吉神乘龙合常,旺相有气,亦是可食之物。若魁罡,其物有毒,不可食。

射物生死法:
不论刚柔,并视辰上神及发用。若旺相相生,其物必活。休囚死气相克,其物必死。数目则以上下相乘定之。

射物虚实法:
火神临日辰为虚,水神为实。日辰得水神,发用为火神,为半虚半实。

射物水陆法:
火土木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陆地。寅午戌、亥卯未及辰戌丑未是也。
金水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水中。
又巳酉丑金神相加,在日辰者,多主金石,出山谷中。
申子辰临发用日辰上者,主水中物。
日辰发用,上下加临,虽少一字,亦可吉局。
润下为水中物,或形象屈曲之物。
曲直为曲木器物,或斜长草木物。炎上为烟火虚心之物,或尖锐器。稼穑为近土可食物,或圆厚泥土物。从革为山中所生物,及方形、坚硬、雕镂物。
伏吟为近处伏匿之物,返吟为远路往来之物。
用孟物方,有棱角,亦为题。用仲物本直,有口,亦为箸。用季物圆实,或尖长,亦为钵。阳为碗,阴为碟。

五行射物法
木主园林草木、田虫、木虫、木器、缯帛,色青,味酸,苍谷。加日辰发用,旺相为林木,休囚为蒿莱,死为朽腐器用之余。
附:木上见木竹木器,见水带花生物,见金冶铸刀剑物,见土凶具物,见火焦枯物。
水主珍珠,酱汁,鳞虫,水日,色黑,味咸,元谷,旺相为水中所产,休囚为流转圆曲之物。
附,水上见水,其物中足好走;见金生命物,见土土器故物;见火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