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冯夔扬先生鉴定
六壬经纬
京江铁瓮子著


丹徒毛氏以数学名于乡荐,绅士大夫咸钦其术。有毛生者,持《六壬经纬》来谒,请为序。其书六卷,曰演法,曰神煞,曰格局,曰断占,曰类相,曰定式,条分缕析,皆其祖父所传,秘不示人者。余儒家也,儒者言数始《河图》、《洛书》,大《易》之卦象、《尚书》之《洪范》并言数,而理即寓焉。《春秋左氏传》所载龟筮之占,其理颇微妙,非有所授受,不得其解。汉以后,各自为家,如九流一十一家,传其术者,各有师授,莫得而○左点水旁右突,查字典未查到。考。近世所传,独六壬占多奇中,考前代如《常阳经》、《金銮密记》,亦有所授受。大都自隐其名,弗令人通晓,术家务秘其传,以矜奇辟云尔。丹徒毛氏擅是术三世矣,毛生欲以是书传诸人,其意盖以数者天地自然之理,趋吉避凶亦儒家之道所宜通晓。毛生其不囿于术者欤!生祖一驹、父翥并以术名,生名志道,号铁瓮子,世居丹徒千秋桥畔云。
雍正三年乙巳五月
赐进士出身 翰林院庶吉士 特授江南镇江府丹徒县知县金溪冯咏拜譔
自序
余汉儒毛公讳苌裔也,自宋龙图阁待制讳友公来任镇江军府,启宇千秋桥畔,名曰归与斋,宦迹居址两载郡志,丹徒故里由此昉焉。溯友公及道,凡二十一世。先祖子千公幼习经史,兼精数学,隐茅山白云观中,与泰邮铁山王公、吴门岂金公最契,二相国屡欲荐于朝,卒托疾弗起。吾父际生公敬承家学,为人卜休咎,其应如响。都统北平蔡公、总河长沙陈公知交尤其密,其隐逸事迹载在郡志,彰彰可考。余于经史诸书未及肄业,惟专意六壬之法,尝鉴群书,旁搜秘旨,见诸家简内有演法而无定式,有格局而无神煞,有类相而无断占,遂键户潜心,错综经纬,条分缕析。一演法,以七例为衡;二定式,以七百二十局为法;三格局,以九十一款为度;四神煞,以四十四种为准;五类相,以纲领一十一门为规;六断占,以一十三篇为则。后更详归凡例,衍释精微,公诸同好。乙巳岁太史金溪冯公出宰吾邑,以数学试余,余出是书就正,公赠以序,更编入郡志,以垂示将来,不可谓非余之知遇也。在昔大易始于伏羲,成于文书周孔,天下宗之。六壬始于黄帝,虽有成书,尚未明备,余窃不自揣,纂成是帙,以坊友之请授,之梓人刊以问世,庶使远近流传。趋避之道,不可与有志者共喻哉。至于尽泄其传,质直无隐,《经纬》出而知我罪,惟听之斯世斯人而已。
志道谨序。

六壬经纬总目
卷之一 演法 卷之二 定式 卷之三 格局 卷之四 神煞 卷之五 类相 卷之六 断占
例言
一、演法传述皆讹,学者难以遵守,谨更定七例,为初学之津梁。
二、传课装讹,占断不验,今立成七百二十局,使学者观此了然,庶几无惑。
三,格局推设多端,瑕瑜互见,爰增减别成九十一格,其讲断一一载之集中。
四、神煞异说纷纭,并无理据,谨删定四十四种,增着解义,其无用者皆去之。
五、类相不能尽述,但诸家互相是非,今提纲挈领,只着十一门,览者由此引申触类。
六、断法不可胜纪,然诸家秘旨未传,谨着一十三篇,如规矩准绳以资幼学,至于变化通微,尤在识者神而明之。

六壬经纬卷之一 演法
目录
干支 占时 月将 四课 三传 本命 贵神
正文
干支
演六壬数,先以本日干支为主,而阴阳五行生克由是推之。其阳干,甲丙戊庚壬;阳干,乙丁己辛癸。阳支,子寅辰午申戌;阴支,丑卯巳未酉亥。五行,甲乙寅卯属木,丙丁巳午属火,庚辛申酉属金,壬癸亥子属水,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凡占某事,以本日之干为人,本日之支为事。若占某人,则以本日之干为我,本日之支为人。此干支、阴阳、五行、生克之辨也。
占时
取时之法,用雷劈枣木,择十一月壬子日子时制成小盒,圆广五寸,上下相连,内周围刻十二塘。用赤珊瑚为珠,从左旋转,盒面周围刻十二孔,观珠所落之处。中雕太极图,以离坎两分子午,定其某某时。
月将
正月亥,二月戌,三月酉,四月申,五月未,六月午,七月巳,八月辰,九月卯,十月寅,十一月丑,十二月子。月将既明,则以值月之将加临,运定之时,余将左转,依此周流顺布,至于更换值月之将,不可拘定月分,当按历家中气交节时刻换之。
四课
甲同寅,乙同辰,丙戊同巳,丁己同未,庚同申,辛同戌,壬同亥,癸同丑。其法:先取日干所同之位上之将加于日干上,为第一课。又以第一课位上之将加于第一课上为第二课。次取日支位上之将加于日支上为第三课,又以第三课位上之将于第三课上为第四课。占事者以第一课干阳应人,第三课支阳应事。占人者,以第一课干阳应我,第三课支阳应人。其第二课干阴、第四课支阴,不必论。
其支与干所同者,即亦以干论之。
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