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房,有救干神解此殃。”

盗神之法两边求,六甲旬前一位搜。不然春卯夏午头,秋鸡冬鼠问根由。

六甲旬前一辰,如甲子旬在丑上之类。元武乘盗神,并皆主盗。又武之阴为盗神。



大清乾隆三十九年岁次甲午戊辰月朔日 春园施锦堂谨抄

通天鬼翼赋卷之十



宜讨神渊,穷究方员。

讨,论也。神渊者,鬼神之机妙也。

测阴阳之隐奥,剖天地之幽玄。

亡踪获兔,妙在日辰之通变;

无中取有,先论支干之当权。

干为身,支为宅。

日者尊长官人,东南贤德,京府州军,弓箭罗网,克辰上神,顺也。

辰者卑幼,小人奸邪,百姓,西北镇店,马兽鱼鳖,克日上神,逆也。宜细辨之。

破合刑冲,克处先推发用;局分向背,当临孟季精研。

昼夜贵人逆顺,六壬之主也。当观其式内贵人,加孟责季上神;加季仲上神;加仲孟神。

若年主事神则于日格上定。又法准应,来无季孟神主事,便用贵人。

用顺,前三传主事;用逆,后三传主事也。

是以相生而不扰,战敌以成凶。

用死终生,若涸鲆之得水;用生终死,如被火以投风。

初死末生名出墓,狱不成凶;死者墓之地,生者旺之乡也。

不义不仁,盖为传中反背。有来有去,皆因子母和同。

子加母,失礼,逆也。母加子,有理,顺也。出《神枢经》。

假如初见子,末见申,金生水,子加母逆;初寅末午,木生火,母见子,顺也。

恶将相刑,逢鬼贼而可畏;

生神同德,遇吉将而有权。

终末克始,夜行逢道;

始克终末,逸马失缰。

初凶后吉,穿针于皓月之中;

始吉终凶,秉烛于狂风之内。

式中全吉,未必无凶。

三传皆吉,若逢旺鬼贼日,吉变为凶。假令壬癸日未丑戌,将得龙后乙,全局。缘三土克水,日鬼太旺。此因财上起祸。子是女人,必讼于官,乃吉中有凶也。

若犯纯凶;凶中有吉;传中有鬼,须察休囚。

见相鬼争财,旺鬼官事,休鬼疾病,死鬼丧孝,囚鬼官刑。

所立之方,何人得地。

详所立之方,如鬼临申酉,西方人生害,余准此详云。

救神失备,未必无凶。

假如庚寅日正月寅时课,太乙临庚为用,是日鬼。中传功曹,末见登明。此末传克初为救神。太乙临始为近,登明加寅为远。登明见太乙克庚,欲救地逆远,势力不逮,此为失备也。

若犯空亡,密云不雨。吉凶皆不成也。

日辰战斗,详胜负以验虚真。

旺相气真实也,囚死气虚诈也。日神克支神,主胜;辰神克干神,客胜也。

支干偕和,会阴阳而能罪结。

日神相生,必解凶也。

刚柔上下内外,推男女忧疑。

刚日发用,上克下,事从外来,因男子起。下克上,事从内起因女人起。神遥克日,事从外起;日遥克神,事从内生。刚昴主外,柔昴主内。

用事传神休旺,察往来否泰。

发用月建传神,用太岁,一年之事;月建一月之事。日辰旬中一日之事。出《金匮经》。

生我日喜,克我日悲。

壬癸日庚辛,主喜事也。

罡临前后,己性推期。

罡者,辰也,若临日辰前,其灾已过;在日辰后,其灾未退。若罡在日辰,旦名。

相伤兮萦灾内外。

日克辰战,日遥克神,主内起。辰遥克日,主外起。以天官断之。

阴阳进退,辨高低新故浮沉。

日上阴阳之神,主于自身;辰上阴阳之神,主于他人。

事用分途,详内外虚防克己。

主事神属阴,管其内事;发用神属阳,管其外事。

分途者,子为升阳之途,午为适阴之途。用神临子至巳为内,午至亥为外,外逆内顺。

五行或临交类,主斗为奇。

金入木则官事口舌,水入火则主惊恐,土入水主遗财病,木入土主牢狱口舌。假如二月乙巳日午时占,从魁临巳为用,将得六合木临金;中见大吉土,天后水临之,此为水入土;末传太乙火将,得白虎,此为金入火。三传战斗,此之为交车也。类者,五行同类相临也。临金,移途分异,相伤呻吟;木加木非灾飞祸,争财竞禄;水加水口舌盗贼;火加火口舌飞祸,疾病相畏;土加土住居不常,迁徒之象。假如八月甲子日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