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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六壬神定经-宋-扬维德-第2页

此时万物衰灭也。
亥 班固曰:万物该阂于亥。《乐志》曰:亥者,刻也。言此时阴阳刻杀万物也。
释阴阳第六
董钟舒曰: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德主生。阳常居大夏,以生育长养为事。使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此以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王者承天意以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刑罚不可任以治也,犹阴之不可任成岁也。
释五行第七
《白虎通》曰:五行者,谓水、火、木、金、土也。言五行相生,为天行气之义也。地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
水:天以一生水于北方。北方者,阴气,在黄泉之下。任养万物。水之为言准也。许慎曰:水准也,平也。
火:天以二生火于南方。南方者,阳,在上,万物垂枝。火之为言委随也。化也。阳用事,万物变化也。许镇曰:火,炽也,炎而上也。
木:天以三生木于东方。东方者,阳之气始动,万物始生。木之为言触也,阳气触物而生也。许填曰:木冒也,冒地而生也。
金:天以四生金于西方。西方者,阴始起,万物禁止。金之为言禁止也。许慎曰:金,禁也。为进退之禁也。
土:天以五生土于中央。中央者,主吐含万物。土之为言吐也。土者最大,包含万物。将生者出,将死者归,不嫌清浊。
释五色第八
传曰:章为五色。蔡邕曰:通于眼者为五色。释例曰:五方正色有五间,色亦有五也。
青:东方之正色也,象木叶青也。释例曰:甲木畏庚金,故以乙妹嫁与庚为妻。春木旺,甲往召乙,乙怀金气以应甲,故东方有间色绿也(甲青、乙碧)。
赤:南方之正色也,象火光赤色也。释例曰:丙火畏壬水,故以丁妹嫁与壬为妻。夏火旺,丙往召丁,丁怀水气以应丙,故南方有间色红也(丙赤、丁紫)。
白:西方之正色也,象霜露白也。释例曰:庚金畏丙火,故以辛嫁与丙为妻。秋金旺,庚往召辛,辛怀火气以应庚,故西方有间色缥也(庚白、辛栗)。
黑:北方之正色也,象水黑色也。释例曰:壬水畏戊土,故以癸妹嫁与戊为妻。冬水旺,壬往召癸,癸怀土气以应壬,故北方有间色紫也(壬黑、癸绿)。
黄:中央之正色也,象土黄中通理也。释例曰:戊土畏甲木,故以己妹嫁与甲为妻。季夏土旺,戊往召己,己怀木气以应戊,故中央有间色绀也(戊黄、己绛)。
释五音第九
传曰:发为五音。蔡邕曰:通于耳者为五音,乃宫、商、角、徵、羽也。
宫:班固曰: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生,为四声纲也。《律历志》曰:宫属土者,以其最浊,君之象也。季夏之气和,则宫声调,宫乱则荒,其君骄。《乐志》曰:宫为君,宫之为言躬也。中和之道,无往不理焉。
商:班固曰:商,章度也(度火名切)。《律历志》曰:商属金者,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秋气和,则商声调,商乱则诚,其宫坏。《乐志》曰:商之为言强也,谓金性坚强也。
角:班固曰:角,触也,立也。为宫物触也,而生载芒也。《律历志》曰:角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次商,民之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角乱则尤,其人哀。《乐志》曰:角为民之为言触也,谓象诸阳气触物而生也。
徵:班固曰:徵,扯也,物盛大繁祉也。《律历志》曰:徵属火者,徵事之象。夏气和则徵声调。徵乱则哀,其事伤。《乐志》曰:徵为事也,徵之为言止也,言万物盛则止也。
羽:班固曰:羽,宇也,万物聚藏宇覆也。《律历志》曰:羽属水者,以其最清,物之象也。冬气和,则羽声调,羽乱则危,其财匮。《乐志》曰:羽为物,羽之为言舒也,言阳复万物,孳育而舒生也。
夫音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神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青。徵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羽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听。宫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音唱和有相焉,故宫为君,君乃臣民事物之体也。是以闻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商声,使大方廉而好义。闻角声,使人恻隐而仁爱。闻徵声,使人乐养而好施与。闻羽声,使人恭谨而好礼节。
释五性第十
传曰:五性者,五常之性也,谓仁、义、礼、智、信也。
仁:《诗纬》曰:木神主仁。言其叶可荫,其子可啖,所以为仁。《黄帝》曰:木主于肝。《素问》曰:肝者,魂之所居也。
义:《诗纬》曰:金神主义。言剑刀刚断,所以为义。《黄帝》曰:金主于肺。《素问》曰:肺者,魄之所居也。
礼:《诗纬》曰:火神主礼。言烛头不乱,所以为礼。《黄帝》曰:火主于心。《素向》曰:心者,神之所居也。
智:《诗纬》曰:水神主智。言方园随器,所以为智。《黄帝》曰:水主于肾。《素同》曰:肾者,精之所居也。
信:《诗纬》曰:土神主信。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