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言马不言屋也,因午空亡,乃不实之物,且正月天马在午故也。作空亡而入墓乘虎,是害马也。
二主妇人失明,盖午为妇人,午乃离,为目,入墓是失明也。
三主自身有淫婢,而婢从淫僭。盖以巳加酉,巳即丙,午为丙身,以申为妻,酉以酉为婢。巳加酉是宠婢也。天空为奴,从而加之,是仆僭乱有*也。
四主老妇血疾成痨,盖初传太阴与酉一体。太阴为老妇,从革体也。
五主山地有争,乃末传丑是也。春占巳上见丑,是相气,火生丑土,丑遇生气本牛也。然至末传则是秋冬,非丙火旺可以生丑土言也。故曰山地,朱雀主争,子主池塘,行年上见子加辰,又乘蛇,主争必失理也。

19)王解元辛未生三十九岁占宅,己酉年三月癸巳日戌将未时。(午未空亡,酉戌落空),重审,元胎,六仪,斩关。
陈龙
六申酉戌亥空
朱未 子虎 空 六 朱 后 父 甲申 六 初
蛇午 丑常 亥 申 未 辰 兄 丁亥 空 中(丁神)
贵巳辰卯寅玄 申 巳 辰 癸 子 庚寅 玄 末
后阴
邵先生曰:此课利宅不利人,若占病讼,真闭口卦也。日上墓作天后,主迟滞,时运未通。盖天后滞神,更见墓,愈见迟滞也。幸得宅之六仪长生而引进,又与宅合,主进人口,妇人怀胎;然终不安,幸长生可以保全。亥作天空乘丁,主移动缸瓮。末传子息,因湿感风,西南西北二角,不可修动。田遭水患,行年在申,主内事讼。得一道士解和。王自发解后,皆不利,疑其宅生灾,故占之。身乘墓作天后,辰虽月建,主兴讼,旺却是墓神滞神,目下如何发得?
先生析曰;宅上见本旬仪神,引出长生、旬首加旬尾,乃周而复始格。六合发用,故主退人口血财;中亥乘丁,加旬首上,属西南西北不可兴工。辰加丑为破,不可开田,必被水冲。后其田辛丑年开,尽被水冲作污沙。又除夜移水瓮,妻胎几堕而得全。盖寅并元武主堕胎。幸申作六合引长生,能制之,故保全也。其长子十二岁,自学舍归而澡浴,因湿而感风,后却无事。家族争讼,得族人为道士者劝和。盖寅加长生之地为道士也。经曰:寅作长生道士身。

20)何宣义丁丑年三十三岁,占宅己酉年三月癸巳日戌将酉时。(午未空亡,未申落空),遥克,蒿矢,连茹,一作辛丑生,爱圅曰:古本作辛丑生,六十九岁二月二十四日卯时生。
陈龙
六午未申酉空
朱巳 戌虎 陈 六 贵 后 鬼 空未 陈 初(空亡)
蛇辰 亥常 未 午 卯 寅 父 甲申 龙 中(落空)
贵卯寅丑子玄 午 巳 寅 癸 父 乙酉 空 末
后阴
邵先生曰:本身贪色,心高志大。三传与宅并在南方。一生难为眷属,未为眷属空亡故也。劳心费力积得财物。末传至酉,晚年愈贪色,却有一妾为主,反欺众人,终死于此妾之手;家计异日比今日增数倍,只是后来被此妾盗去财物。行年支破作太常,主外服。又主儿妇因病退产。只在三月尽四月初见之。何果高傲好胜,劳心费力,营 运积财。庚子暂停,以庚子与身居于下也。宅上财与三传皆在南方,所以此人运货至南方,获利成家。只是不合过宠一妾,被他盗去财也。当年五月有丈母之服,三月长媳小产,七月次媳因感风发热亦小产。
先生析曰;盖日上天后乘寅木脱神,而寅木又脱于巳午,故主三四月妇人不产,寅以酉为破碎加申,故七月亦然。寅以亥为长生,上作太常,故主孝服。亥卯未三合,五月月建上得未,故五月有服。其晚年愈贪色者,酉作天空加癸水长生之上也。

21)林丞务丙辰生五十四岁占宅,己酉年六月辛卯日午将辰时。(午未空亡,申酉落空),蒿矢,龙战,间传,变盈,佚女。
朱六
蛇未申酉戌陈
贵午 亥龙 蛇 后 常 空 官 癸巳 后 初
后巳 子空 未 巳 寅 子 父 空未 蛇 中(空亡)
阴辰卯寅丑虎 巳 卯 子 辛 兄 乙酉 陈 末(落空)
玄常
邵先生曰:日上子为盗气,又见天空,主下部遗泄,兼子息不美。支上破碎,又兼发用、中传空亡,末传又加空亡之上,作今日禄神,禄神即空,前程不永。宅犯破碎,子作盗气,是诸子耗盗财物,各抽入己,于我则空。除非另爨,可以少延。否则家破财散矣。林丞务有四子,二妻所出,家道不齐,堂前之物,子尽盗之,为之一空。本身常有淋疾。家计渐觉退败。
先生析曰;盖辛见了盗气,宅上又见破碎,子为一阳之始,巳为六阳之终,始于身、终于宅也,故始主自身下部遗泄,而卒于破家。子为子息,所以败家由子也。初传宅上,中末俱空,号曰不行,故只以干支二处分断,中末皆空,初仍宅上,等之无传矣,故只就干支分断。若初传不从宅与日上起,则又当细审,不得概为不行也。然初传更加一重破碎,子为脱空,六阳至此极处;又见破碎作初传,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