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墓,末申又作虎入墓,其凶不可言,恐死不完尸也。后果处决。




215)张大郎占官事,丙戌年十二月辛酉日丑将丑时。(子丑空亡,子丑落空),
陈龙
六巳午未申空
朱辰 酉虎 虎 虎 常 常 兄 辛酉 虎 初
蛇卯 戌常 酉 酉 戌 戌 父 壬戌 常 中
贵寅丑子亥玄 酉 酉 戌 辛 父 己未 龙 末
后阴
邵先生曰:本主徒罪,因发用自刑,乘虎临门户也。喜得中戌作常,末天喜乘龙作解神,必有恩赦相救,先凶而后吉也。果然。





雜 占
216)沈保正壬戌生四十八岁占役事,己酉年九月乙丑日卯将戌时。(戌亥空亡,卯辰落空),重审,励德,天狱。
六陈
朱戌亥子丑龙
蛇酉 寅空 六 阴 空 蛇 兄 丙寅 空 初
贵申 卯虎 亥 午 寅 酉 财 辛未 后 中(暗鬼)
后未午巳辰常 午 丑 酉 乙 父 甲子 陈 末
阴玄
邵先生曰:保正不能脱手,于道理合当做此役也。酉加乙作蛇官鬼自缠身也。初传功曹,身已在公了,为保正之后,平安无些子事。你若不认此役,须是监系,必待认了方释。又行年与宅上午作太阴,有一人与你阴人是亲眷,来与你打关节,反探你口气,却去报他,为内鬼也。
先生析曰;盖乙见酉为官所制,蛇是被监勒,初传寅作天空为官吏,若不认,必入狱,中传是认了却无虑,末子作勾陈,是晚而复做也。
沈公之事,皆如其言,自后既脱,九年又做一次。
217)沈四公庚戌四月十八日辰时生,五十九岁,于戊申年七月二十三日乙巳日午将亥时,(寅卯空亡,酉戌落空),重审,四绝。因争保正而占。
龙空
陈子丑寅卯虎
六亥 辰常 后 陈 阴 六 子 丙午 阴 初
朱戌 巳玄 未 子 午 亥 财 癸丑 龙 中
蛇酉申未午阴 子 巳 亥 乙 鬼 戊申 贵 末
贵后
邵先生曰:课名重审,末本绝神,不合亥子又来生日,绝中又起,奈何你母劝你休争,你女又劝,俱不听,下稍自做,虽得财不善可恶,后有悔。所得之物,可以移翁棺葬此内,必陋贵子,为大和尚。汝葬祖侧也。
沈母乃童氏,其女亦嫁童家。童家服满,沈公欲争保正,母与又劝不听,乃自做了,后童分家,请沈公作主,沈却于公共内,取一生坟安葬。四年生一儿,为大和尚于广教寺。
先生析曰;盖乙以子为母,午为女,亥为父,申为翁,丑为墓,申加之,是为翁墓也。本命庚戌,庚金墓丑,是自亦墓此矣。申为僧,丑为贤,上见贵,是大和尚也。(仔细研读)






219)潘道士乙亥生,占住持。戊戌日戌将寅时。(辰巳空亡,子丑落空),遥克,炎上。
虎常
空丑寅卯辰玄
龙子 巳阴 虎 后 蛇 空 鬼 壬寅 虎 初
陈亥 午后 寅 午 申 丑 兄 戊戌 六 中
六戌酉申未贵 午 戌 丑 戊 父 甲午 后 末
朱蛇
邵先生曰:大凡僧道占住持,以日为我,支为住持。春得炎上局,却喜旺相,只是不合阳刃乘后加支,主住持九月与朱姓人交通,遂受刑而出。初传是鬼,临妇人上,虽三传化火生干,然火旺不久便暗,而寅木独为戌鬼,身上丑作空,正是传法之空门,目下即成,后因同牒人反来做造,因奸而坏也。潘谋住持,丑作天空,是荐贤空门之象。丑为僧,僧与道同,此住持必成。果五月受贴,六月至观。宫畔有朱百户妻,遂与往来,自六月至次年二月共九月,被原与同牒人汪三,使人告发,至官被刑而出。
先生析曰;大凡炎上局,自是有头无尾,如火之炎,暂时便止,那更合后,遂为失友。午作天后,是妇人,午未字像朱姓,戊日阳刃在午,故主刑,自第四课传出,故出观。暗贵作空,故可至观。既至自然被害也。
一订云,午乃离朱雀,故姓朱。午未字像朱说非。又曰,后乃妇人,午亦妇也。加支为日之刃,故因妇人受责。在支上是以主得住持而始蒙责。





220)长老常占,己丑年二月癸丑日酉将戌时。(寅卯空亡,丑寅落空),重审,退茹。
朱六
蛇辰巳午未陈
贵卯 申龙 常 玄 常 玄 兄 壬子 玄 初
后寅 酉空 亥 子 亥 子 兄 辛亥 常 中
阴丑子亥戌虎 子 丑 子 癸 鬼 庚戌 虎 末
玄常
邵先生曰:子作元武加日相合,即作传,加丑为阳刃大吉,又是僧寺,中传亥加子作常,亥即元类,作常加子,又是势害,末虎克日,此课凶矣。必旬日内盗欲入方丈不得,乃入库下偷三人物,后来干三人命。盖连茹体也。且损水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