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王氏注云: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气,未曾发福,恶曜加之,其凶不胜福,则变凶为喜,故为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绝之内,未曾发祸,吉星临之,其吉以胜凶,反变以为祸,是为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为神杀之先,运气又次之矣。莹和尚注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矣,虽临诸杀,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其咎,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祸,此珞琭子之深戒。赵氏新注云:宽仁厚德,非灾自远,景公善言,荧惑退舍,不忠不教,祸自随之,德薄不任其福,反为祸也。(并珞琭子)
四柱中逢暗带,有辱有荣。
年月日时四柱,其间有暗带者,即慿暗带以言贵贱吉凶,盖暗带切于正带,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带乙丑为正印,为贵人,为引进神,为偏禄元,是以有荣。若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带癸亥,为亡神,为正空亡,是以有辱,余彷此。(壶中子)
劫杀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劫灾天岁四杀虽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则为福禄之神,禄马奇舆虽干之清气富贵之神,若干支配合为破败,则反为贫贱凶害之杀。(鬼谷遗文)
重迭逢生印不临,此人名只播儒林,纵然有禄无权柄,争似清高意气深。(林开五命)
五个星辰四个凶,就中临事每冲冲,贵人临着须相救,驿马加之得善终。(鬼谷要诀)
先驳杂,后纯粹。
如辛酉得癸卯,癸巳得乙亥,以本自无气,而【遽】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于子寅月日,则金已死绝,若得己酉时,则金复旺于酉,而寅为己之天官贵,子为己之天乙贵人。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则水为土所克,及得庚申时土,反为木所刑克,而水却生于申,此类皆是,故先驳杂而后纯粹,为五行之奇贵,切忌先纯粹,而后驳杂。
【先贵后刑】
刑杀时中见,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职好,必竟被刑诛。(玉门关集)
【气清气浊】
四柱遇禄马贵人,生日吉神,则气清;值刑克冲破,则气浊。气清则科名巍峩,气浊则福禄浅薄。
【吉中之凶】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禄乘马,遇食神可为贵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见克为鬼,故变吉为凶,余当依此消息。
【仙瓢星】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并广录)
【分擘格】
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谓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时,则其处分擘矣。(鬼谷命格)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
一切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杀,有福神主之,则名曰权柄,无福神主之,又杀气乘旺,递互相还,贵则虽贵,亦不善终,如命中更不入格,复为杀神递互相乘,则主下贱,而不善死。
相冲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绝而复生,空亡而受破,相克而相成也,福中生祸,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夹贵则大好也,须有灾。(林开五命)
乙字为披头杀,并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重见者,乃披头,或为师巫,或倡优之人。(宰公要诀)
命书曰: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夹贵。大抵夹贵、攀安、金柜,不可专用为吉杀,又云:孤杀,亡神、空亡、六害,不可专用为恶杀。(广集)
当生紧处如逢破,富贵两途皆有祸。(理愚歌)

第廿八卷
杂释诸例
十二宫分歌(书广录)
角亢秤宫辰是郑寿星为分野星氏房心宋蝎宫游大火
尾箕人马燕寅地析木斗牛磨羯丑吴求星纪
女虚危瓶齐子位玄枵室璧双鱼亥卫州娵訾
奎娄白羊鲁戌管降娄胃昴毕赵酉金牛大梁
觜参阴阳申晋士实沉井鬼巨蟹未秦州鹑首
柳星张周师子分鹑火翼轸双女楚巳留鹑尾
十二宫驿马例
驿马六厄(穿珠指掌云:一名弱杀)华盖劫杀灾杀天杀岁杀
地杀亡神将星攀鞍(三命篡局)
驿马喻人乘马而致远也,长生临宫马主贵,病绝马主祸。
六厄至凶之神,克临则为灾重,不然亦小灾。
三命钤云:六厄者,在劫杀后二辰,主人心地奸险,名迹微贱,行年值此,主有刑狱损伤之事。
华盖福地也,主大福,与禄库同位主贵。
劫杀至凶之神,主贵权,大贵人主建节,克临身则灾,不然则否。
灾杀至凶之神,主兵刑之权,大贵人主建节,克临身则定凶,不然则只主丧服哭泣之事。
三命钤云:灾杀在劫杀前一辰是也,若人遇之,君子当居近职,小人多抱病患,行年至此,亦生横事,口舌或疾病刑狱。
天杀凶神主权,不克身不为灾,克身为灾亦重。
三命钤云:天杀在劫杀前二辰是也,主人立性方勇,而不顾宜居,或职当主兵权,掌宰杀之任,或有水火雷电之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