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随象而可征也。
  盖气者生化之本源,卦象气也;则凡有生化者,举不外于卦象,而视人之能明否耳。
  文王之易,亦此一例;以后天之卦,象后天之气,而推及变化所至而已;
  故易象一,而用无尽;一者本也,即伏羲八卦是也。余皆其用。
  而所异则在次序;次序异,则象异;而象不因事物名,皆以气数纪;
  先天之气纯数简,故取象少;既伏羲八卦,已足为万变之宗;后天之气交数繁,故取象众;
  虽汇各序例,犹未尽其变;但歧途而同归,仍不离一本之源;此无论为伏羲,为文王;为连、归,为本宫本卦;六日七分,岁时星纪;种种例用,更无问其为出自先天后天,合自八卦六十四卦,皆一也;
  皆上乾下坤之八卦位次,所生所化耳。
  故伏羲八卦,为一切卦之母;因得名先天之象,其余皆后天也。
  然以伏羲六十四卦本卦之序,与文王者异;亦名之先天,犹日后天之先天也;
  若绳之八卦,则为后天;若较之文王各卦,则为先天;
  故以此别之,其实先天之象祇一,而克称先天者,上乾下坤之八卦序耳;此为争论先后天之重要处;故表出之,以袪世人之惑。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所取旨意,已见序卦传;而所应知者,则其例也;
  其次序本于伏羲八卦方位,以往来交错而成;而其连接者,皆相对也;
  以后天生化,必一阴一阳,交互而行;非如先天之阳行于阳,阴行于阴也;
  故文王六十四卦,取八宫各卦,分合而交错之;本八卦位次,往复而对举之;以成一阴一阳之道,而见天生地成之义。
  凡各卦之有往者,必继之以复;有上者,必对之以下;有奇者,必联之以偶;有动者,必应之以静;使本宫对宫相错,比卦类卦相交;
  不限于八宫之序,不囿于本卦之次;而其次序,恰与八宫相证,不乱其数;
  恰与本卦相通,不乖其位;以后天自然之序也。天地人物,岁时日月;周行不息,动静有度;皆如此序。
  故以卦象言,文王六十四卦,自乾坤起;以乾坤对举,阴阳交行也;终于既未济,以坎离互交,水火易位也;
  其中各卦,莫非此例;皆以比偶相及,对应相生;分之自成一卦,合之则为全序;
  以卦虽六十四,而乾、坤、坎、离、颐、中孚、大小过、八卦,独不同象;
  其它五十六卦,皆反复自为两卦;
  则五十六卦,实二十八也;
  合之乾、坤、坎、离、颐、中孚、大小过、八卦,共三十六卦;以应周天之数,而象万物之类。
  故其次序,以上下篇分括六十四卦,而皆统之于乾坤坎离;明天地为万物之本,
  水火为二气之宗,而合乎伏羲八卦方位四正之象也;
  故全易之序,皆以此四卦为主;反复交互,上下错综;
  
  更以震、巽、艮、兑、为用,纵横应接;奇偶对生,以尽二气之生化,而推五行之承制;盖其旨意固如是也!
  至文王卦序之例,可得言者,则其卦之对举,合之本宫卦序;
  必一与五世,二与四世,三与三世;游魂与游魂,归魂与归魂,皆不乱也;
  如屯蒙二卦对举,屯为坎宫二世卦,蒙为离宫四世卦;
  又如同人大有二卦对举,同人为离宫归魂,大有为乾宫归魂;是其所举异宫,而仍同世也;
  其次则乾、坤、坎、离、常以对举,以属先天对宫也;
  震、巽、艮、兑、或对举,或比类,以属于先天四隅卦也。
  又乾与坎,坤与离;或离与乾,坎与坤; 亦比类连举,以先天之乾坤,后天之坎离同位;先天乾以离为用,坤以坎为用;其位次相比并,有如比肩;
  故其在后天有相对之象,有相类之象;亦犹乾与坤,坎与离也;
  震、巽、艮、兑、亦然;震之于艮、于兑、巽之于兑、于艮、艮之于震、于巽,兑之于巽、于震,皆以比类连举;如震与巽、艮与兑之对举也。
  且在先天震巽为对,后天则震与兑对;
  先天艮兑为对,后天则艮与坤对;
  巽与乾对,其为比类者,在后天变对举;
  故其序怛连举也。又震与艮、巽与兑、二卦独举,不以先后天对宫,为明四隅之卦,
  以交错为先,以类及为重;不似乾、坤、坎、离、四正之卦也。
  故其下篇序,震艮连及,巽兑并列;
  以先天方位次序,固如是对,而卦之性相同也。
  震艮一长男也,一少男;巽兑一长女,一少女;性类不殊,气数可通;
  故其致用也顺,为生也孚;风泽为中孚,泽风为太过;雷山为小过,山雷为颐;之四卦者,反复不变;
  恰与乾、坤、坎、离、同,其并举有由来矣!
  又六十四卦,一往一复,无不相应;合之先天八卦方位,自可见也;
  
  如乾坤之后,继以屯蒙;屯为水雷,蒙为山水;
  后天之用,始于震,终于艮,而藏机于坎;
  坎水以代坤,坤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