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门“皤如”,初曰“舍车”,四日“白马”,同一白贲之风而已。
  案 《程传》沿《注疏》之说,《本义》又沿《程传》之说,皆以为初四相贲而为三所隔,故末得其贲而皤然也。然《朱子语类》以无饰言之,则已自改其说矣,故以后诸儒,皆以皤白为崇素返质之义,实于卦意为合。
  又案《易》中凡重言如者,皆两端不安之辞,故“屯如邅如”者,欲进而未径进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本义 六五柔中为贲之主,敦本尚实,得贲之道,故有“丘园”之象。然阴性吝啬,故有“束帛戋戋”之象。“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人而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宁俭,故得“终占”。
  程传 六五以阴柔之质,密比于上九刚阳之贤,阴比于阳,复无所系应,从之者也,受《贲》于上九也。自古设险守国,故城垒多依丘阪。“丘”,谓在外而近且高者。园圃之地,最近城邑,亦在外而近者。“丘园”,谓在外而近者,指上九也。六五虽居君位,而阴柔之才,不足自守,与上之刚阳相比而志从焉,获贲于外比之贤,“贲于丘园”也。
  若能受贲于上九,受其裁制,如“束帛”而“戋戋”,则虽其柔弱不能自为,为可吝少,然能从于人,成贲之功,终获其吉也。“戋戋”,翦裁分裂之状。帛未用则束之,故谓之“束帛”。及其制为衣服,必翦裁分裂戋戋然。“束帛”,喻六五本质。“戋戋”,谓受人翦制而成用也。其资于人与《蒙》同,而《蒙》不言吝者,盖“童蒙”而赖于人,乃其宜也;非童幼而资贲于人,为可吝耳。然享其功,终为吉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贲于丘园”,安定作敦本说。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戋戋”为盛多之貌,非也。“戋戋”者浅小之意,所以下文云“吝终吉”。吝者虽不好看,然终却吉。
  又云:“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是个务农尚俭。“戋戋”,是狭小不足之意。以字义考之,从水则为浅,从贝则为贱,从金则为钱。六五居尊位,却如此敦本尚俭,便似吝啬。如卫文公、汉文帝虽是“吝”,却“终吉”,此在《贲》卦有反本之意。
  问:六五是在艮体,故安止于丘园,而不复外贲之象。曰:亦是上比于九,渐渐到极处。若一向贲饰去,亦自不好,须是收敛方得。
  胡氏炳文曰:不贲于市朝,而“贲于丘园”,敦本也。“束帛戋戋”,尚实也。
  潘氏士藻曰:五居中履尊,下无应与,而上比文柔之刚,得止之义,以成贲之道,故有“贲于丘园”之象。
  何氏楷曰:比于上九刚阳之贤,受贲于上九者也。“丘园”指上,上阳刚而处外,乃贤人隐丘园之象。据《彖》曰“刚上文柔”,则六五乃上所贲者,爻昕谓“贲于丘园”,犹曰受贲饰于丘园也。按《昏礼》纳帛一束,束五两,注,十端为束。“束帛戋戋”,其仪文虽薄,然终与上合志而吉。
  上九,白贲。无咎。
  程传 上九《贲》之极也,贲饰之极则失于华伪,唯能质白其贲,则无过失之咎。
  “白”,素也。尚质素则不失其本真,所谓尚质素者,非无饰也,不使华没实耳。
  集说 《朱子语类》:问:如《本义》说六五上九两爻,却是贲极反本之意。曰:六五已有反本之渐,故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至上九“白贲”,则反本而复于无饰矢。盖皆贲极之象也。
  王氏申子曰:上以阳刚为成卦之主,居艮止之极,当贲道之终,止文之流于终。终则返而质矣,故贲道成而无弊,无弊故“无咎”。
  熊氏良辅曰:“白贲”云者,终归于无所饰也。《贲》之取义,始则因天下之质而饰之以文,终则反天下之文而归之于质。
  胡氏炳文曰:《贲》贲上卦言“白马”,言“束帛戋戋”,终言“白贲”。《杂卦》曰:“贲五色也。”可谓一言以蔽之矣。
  蒋氏悌生曰:六五上九皆敦尚质素,以白为贲,素以为绚之意。上九处无位之地,“高尚其事”,不尚华饰,以质素为贲,甘受和,白受采,其贤于五采彰施远矣。
  总论邱氏富国曰:阴阳二物,有应者以应而相贲,无应者以比而相贲。四与初应,求贲于初,故初贲趾而四“翰如”也。二比三而贲乎三,故二贲须而三“濡如”也。五比上而贲乎上,故五贲丘园而上“白贲”也。初与四,应而相贲者也。二与三,五与上,比而相贲者也。此贲六爻之大旨也。
  龚氏焕曰:《贲》之为言饰也,谓饰以文华也。然以六爻考之,初之“舍车而徒”,五之“丘园”,上之“白贲”,皆质实而不事文华者也。四之“皤如”贲于初,二之贲须附于三,惟三之“贲如濡如”,乃贲饰之盛,而即有“永贞”之戒者,惧其溺于文也。
  如是则古人之所贲者,未始事文华也。亦务其本实而巳。本实既立,文华不外焉。徒事文华,不务本实,非古人所谓贲。
   剥.艮上.坤下程传 《剥序卦》:“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夫物至于文饰,亨之极也。极则必反,故《贲》终则《剥》也。卦五阴而一阳,阴始自下生,渐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