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集说 梁氏寅曰:六四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可谓谦矣,“无不利”矣。然处近君之地,在功臣之上,故戒以更当发挥其谦也。世之人臣,固有执柔守正,不与物竞者矣。
  然或暗于事理。辞受失宜,无功而受其禄,无实而处其名,若是者失谦之道矣,不可以不戒也。
  案 “无不利撝谦”,《本义》作两句,《程传》作一句,观夫子《象传》,则程说近是。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本义 以柔居尊,在上而能谦者也,故为不富而能以具邻之象,盖从之者众矣。犹有未服者,则利以征之,而于他事亦无不利。人有是德,则如其占也。
  程传 富者众之所归,唯财为能聚人。五以君位之尊,而执谦顺以接于下,众所归也,故不富而能有其邻也。“邻”,近也。“不富”而得人之亲也。为人君而持谦顺,天下所归心也。然君道不可专尚谦柔,必须威武相济,然后能怀服天下,故“利用”行“侵伐”也。威德并著,然后尽君道之宜,而无所不利也。盖五之谦柔,当防于过,故发此义。
  集说 杨氏万里曰:五以君上之尊,体谦柔之德,欲然不有其崇高富贵之势,此一卦谦德之盛也。推不富之心,则其臣邻翕然,焉往不利哉?“利用侵伐”,姑举其大者。
  胡氏炳文曰:谦之一字,自禹征有苗,而伯益发之,六五一爻不言谦,而曰“利用侵伐”,何也?盖不富者,六五虚中而能谦也;以其邻者,众莫不服五之谦也。如此而犹有不服者,则征之固宜。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本义 谦极有闻,人之所与,故可用行师。然以其质柔而无位,故可以征己之邑国而已。
  程传六以柔处柔顺之极,又处《谦》之极,极乎谦者也。以极谦而反居高,未得遂其谦之志,故至发于声音。又柔处谦之极,亦必见于声色,故曰“鸣谦”。虽居无位之地,非任天下之事。然人之行己,必须刚柔相济。上,《谦》之极也,至于太甚,则反为过矣,故利在以刚武自治。“邑国”,己之私有。“行师”,谓用刚武。“征邑国”,谓自治其私。
  集说 杨氏时曰:君子行有不得,则反求诸己,故曰“利用行师征邑国”也。“邑国”,私于己者也。“征邑国”,自治也。不用刚克而能胜己之私者,未之有也。
  《朱子语类》:问:《谦》是不与人争,如何?五上二爻,皆言“利用侵伐”,“利用行师”。曰:老子言大国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下大国,则取大国。又言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大抵谦自是用兵之道,只退处一步耳,如必也临事而惧,皆是此意。
  何氏楷曰:所征止于“邑国”,毋敢侵伐,亦《谦》之象。
  总论王氏弼曰:夫“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动之所起,兴于利者也。故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未有居众人之所恶,而为动者所害;处不竞之地,而为争者所夺。
  是以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信矣哉!
  胡氏一桂曰:《谦》一卦,下三爻皆吉而无凶,上三爻皆利而无害,《易》中吉利,罕有若是纯全者,《谦》之效固如此。
   豫.震上.坤下程传 《豫序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承二卦之义而为次也。有既大而能谦,则有豫乐也。豫者,安和悦乐之义。为卦震上坤下,顺动之象,动而和顺,是以《豫》也。九四为动之主,上下群阴所共应也。坤又承之以顺,是以动而上下顺应,故为和豫之义。以二象言之,雷出于地上,阳始潜闭于地中,及其动而出地,奋发其声,通畅和豫,故为豫也。
  豫,利建侯行师。
  本义 豫,和乐也,人心和乐,以应其上也。九四一阳,上下应之。其志得行,又以坤遇震为顺以动,故其卦为《豫》,而其占利以立君用师也。
  程传 豫,顺而动也。豫之义,所利在于“建侯”“行师”。夫建侯树屏,所以共安天下。诸侯和顺,则万民悦服;兵师之兴,众心和悦则顺从而有功。故悦豫之道,利于建侯行师也。又上动而下顺,诸侯从王,师众顺令之象。君万邦,聚大众,非和悦不能使之服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谓之豫者,取逸豫之义。以和顺而动,动不违众,众皆悦豫,故谓之豫也。动而众悦,故利建侯。以顺而动,故可以“行师”也。
  邱氏富国曰:《屯》有震无坤,则言“建侯”而不言“行师”,《谦》有坤无震,则言“行师”而不言“建侯”,此合震坤成卦,故兼之。
  初六,鸣豫,凶。
  本义 阴柔小人,上有强援,得时主事,故不胜其豫而以自鸣,凶之道也,故其占程传 初六以阴柔居下,四,《豫》之主也,而应之,是不中正之小人,处豫而为上所宠,其志意满极,不胜其豫,至发于声音。轻浅如是,必至于凶也。“鸣”,发于声也。
  集说 石氏介曰:四为《豫》之主,初与之相应,小人得志,必极其情欲以至于凶,形于声鸣,豫之甚也。
  苏氏轼曰:所以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曰“鸣”。己无以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