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水,水处险陷,故为陷;离象火,火必著于物,故为丽;艮象山,山体静止,故为止;兑象泽,泽润万物,故为说。
  邵子曰:乾,奇也,阳也,健也,故天下之健莫如天;坤,偶也,阴也,顺也,故天下之顺莫如地,所以顺天也;震,起也,一阳起也,起,动也,故天下之动莫如雷;“坎,陷也”,一阳陷于二阴,陷,下也,故天下之下莫如水:“艮,止也”,一阳于是而止也,故天下之止莫如山;“巽,入也”,一阴入二阳之下,故天下之入莫如风;“离,丽也”,一阳丽于二阳,其卦错然成文而华丽也,天下之丽莫如火,故又为附丽之丽;“兑,说也”,一阴出于外而说于物,故天下之说莫如泽。
  张子曰: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又曰: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朱子语类》云: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尽于八卦,而震巽坎离艮兑,又总于乾坤,曰“动”曰“陷”曰“止”,皆健底意思,曰“入”曰“丽”曰“说”,皆顺底意思,圣人下此八字,极状得八卦性情尽。
  项氏安世曰:健者始于动而终于止,顺者始于入而终于说,阳之动,志于得所止,阴之入,志于得所说。
  蔡氏清曰:自震而艮者,刚之由动而静也,自巽而兑者,阴之由静而动也,坎离在中间,坎则自动而向于静也,离则自静而向于动也。
  案 八卦以卦画定名义在先,取象于雷风山泽等在后,孔氏之说,固不如邵子之说矣,然邵子说三阳卦,则既得之,其说三阴卦,以巽为阴入于阳,离为阴附于阳,则似未合经义盖阴在内。阳必入而散之,阴在中,阳必附而散之,入与丽皆阳也,特以先有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本义 远取诸物如此。
  此第八章。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一节略明远取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为马;坤象地,任重而顺,故为牛;震动象,龙动物故为龙;巽主号令,鸡能知时,故为鸡;坎主水渎,豕处污湿,故为豕;离为文明,雉有文章,故为雉;艮为静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为狗;兑说也。王廙云,羊者顺之畜,故为羊也。
  项氏安世曰:健者为马,顺者为牛,善动者为龙,善伏者为鸡,质躁而外污者为豕,质野而外明者为雉,前刚而止物者为狗,内很而外说者为羊。
  又曰:造化权舆云,乾阳物也,马故蹄园,坤阴物也,牛故蹄折,阳病则阴,故马疾则卧,阴病则阳,故牛疾则立,马阳物,故起无前足,卧先后足,牛阴物,故起先后足,卧先前足。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本义 近取诸身如此。
  此第九章。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一节略明近取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为“首”。坤能包藏含容,故为“腹”。足能动用,故“震为足”也。股随于足,则巽顾之谓,故“巽为股”也。坎北方之卦主听,故“为耳”也。离南方之卦主视,故“为目”也。艮既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为手”也。兑主言语,故“为口”也。
  龚氏原曰:其外园,诸阳之所聚者,首也,其中宽,众阴之所藏者,腹也,足则在下而善动,股则从上而善随,耳则内阳而聪,目则外阴而明,在上而止者乎也,在外而说者口也。
  余氏芑舒曰:首以君之,腹以藏之,足履于下为动,手持于上为止,股下歧而伏,口上窍而见,耳外虚,目内虚,各以反对也。
  案 诸儒说股义,唯余氏得之,盖股者阴所伏也。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加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者,以其画之次序言也。
  又云:一索再索之说,初间画卦时也不恁地,只是画成八卦后,便见有此象耳。
  项氏安世曰:乾坤“六子”,初为气,末为形,中为精,雷风气也,山泽形也,水火精也。
  吴氏澄曰:万物资始于天,犹子之气始于父也,资生于地,犹子之形生于母也,故“乾称父,坤称母”。索,求而取之也。坤交于乾,求取乾之初画中画上画,而得长中少三男,乾交于坤,求取坤之初画中画上画,而得长中少三女。“一索”,谓交初。“再索”,谓交中。“三索”,谓交上。以索之先后,为长中少之次也。
  胡氏炳文曰:此章本义,乃朱子未改正之笔,当以语录说为正,若专言揲蓍求卦,则无复此卦序矣。
  俞氏琰曰:“一索”、“再索”、“三索”,盖以三画自下而上之次序言。称者,尊之之辞。谓者,卑之之辞。
  案 以上四章,皆言八卦之德之象,而健顺动入陷丽止说诸德,则名卦之义,易理之根也,不言雷风山泽诸象者,为前图位中已具。
  乾求坤坤求乾之说,当从吴氏,《朱子语类》记录偶误。
  乾为天,为环,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