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吉在上,大成也。
  程传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为成功。
  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本义 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程传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集说 虞氏翻曰:历象,谓日月星辰也。“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朱子语类》云:“治历明时”,非谓历当改革,盖四时变革中,便有个治历明时的道理。
  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程传 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集说 胡氏瑷曰:凡革之道,必须巳日,然后可以革之也,民固即日而未孚。可遽革之乎,故但可固守中顺,未可大有所为。
  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程传 巳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
  集说 俞氏琰曰:未当革而遽往,适以滋弊耳,何嘉之有?必往于巳日当革之时,则其行有嘉美之功。“行”释“征”字,“嘉”释“吉无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本义 言巳审。
  程传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集说 徐氏几曰:初未可革,二乃革之,三则变革之事成矣。凡事详审,至再至,三则止矣,又何往焉。
  改命之吉,信志也。
  程传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
  集说 龚氏焕曰:“信志”,即“有孚”之谓。革以“有孚”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则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程传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集说 俞氏琰曰:虎之斑文大而疏朗,革道已成,事理简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程传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集说 张子曰:以柔为德,不及九五刚中炳明,故但文章蔚缛,能使小人改观而从也。
  吕氏大临曰:上六与九五,皆革道已成之时。虎之文修大而有理,豹之文密茂而成斑,其文炳然,如火之照而易辨也,其文蔚然,如草之畅茂而丛聚也。
  俞氏琰曰:小人居革之终,幡然向道,以顺从君,无不心悦而诚服,或者乃谓而革而心不革,非也。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程传 “木上有火”,以木巽火也,烹任之象,故为鼎,君子观《鼎》之象,以“正位凝命”。鼎者,法象之器,其形端正,其体安重,取其端正之象,则以正其位,谓正其所居之位,君子所处必正,其小至于席不正不坐,毋跛毋倚,取其安重之象,则凝其命令,安重其命令也。“凝”,聚止之义谓安重也,今世俗有凝然之语,以命令而言耳,凡动为皆当安重也。
  集说 房氏乔曰:鼎者神器,至大至重,正位凝命,法其重大,不可迁移也。
  李氏元量曰:“木上有火”,非鼎也,鼎之用也,犹之木上有水,非井也,井之功也。
  郑氏汝谐曰:革以改命,鼎以定命,知革而不知鼎,则天下之乱滋矣。
  项氏安世曰:存神息气,人所以凝寿命,中心无为,以守至正,君所以凝天命。
  王氏申子曰:鼎,形端而正,体镇而重,君子取其端正之象,以正其所居之位,使之愈久而愈安,取其镇重之象,以凝其所受之命,使之愈久而愈固。
  胡氏炳文曰:鼎之器正,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实,君之位正,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命。
  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本义 鼎而“颠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从贵”,则未为悖也,“从贵”,谓应四,亦为取新之意。
  程传 鼎,覆而趾颠,悖道也。然非必为悖者,盖有倾出否恶之时也。去故而纳新,泻恶而受美,从贵之义也,应于四,上从于贵者也。
  集说 陆氏希声曰:趾当承鼎,颠而覆之,悖也,于是出其恶,放虽覆未悖,犹妾至贱不当贵,以其子故得贵焉,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是也。
  郑氏汝谐曰:初居下,乃鼎之趾,必颠趾者乃出否也,犹之妾也,其可从上,以子也。子贵则母贵也,凡取新之义,必舍恶面取善,舍贱而取贵,期合于义,初之应乎四,颠趾也,从贵也,柔而应于上,必有此义乃可。
  案 《传》于“得妾”之辞不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