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虞”而“即鹿”,以贪禽也。当《屯》之时,不可动而动,犹“无虞”而“即鹿”,以有从禽之心也。君子则见几而舍之不从,若往则可吝而困穷也。
  集说 杨氏简曰:夫无虞而即鹿者,心在乎禽为禽所蔽。虽无虞犹漫往,不省其不 蔡氏清曰:从字重,是心贪乎禽也。故著以字,所谓禽荒者也,是以身徇物也。
  案 《象传》有单字成文者,如此爻“穷”也,下爻“明”也,是即起例处。余卦放此。
  求而往,明也。
  程传 知己不足,求贤自辅而后往,可谓明矣。居得致之地,已不能而遂已,至暗者也。
  集说 胡氏瑗曰:必待人求于己,然后往而应之。非君子性修智明,其能与于斯乎!
  俞氏琰曰:彼求而我往,则其往也,可以为明矣。如不待其招而往,则是不知去就之义,谓之明可乎!
  蒋氏悌生曰:指从九五,凡退下为“来”,进上为“往”。
  案 《传》义皆谓己求人也,胡氏俞氏蒋氏,皆作人求己。而已往从之,于求而往三字语气亦叶。又《易》例六四应初九,从九五,皆有吉义,故作从初从五俱可通。
  屯其膏,施未光也。
  程传 膏泽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
  集说 谷氏家杰曰:“施”字当“泽”字,泽屯而不施,即“未光”,非谓得施而但未光也。
  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程传 《屯》难穷极,莫知所为,故至泣血。颠沛如此,其能长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分三而又两之,足以包括众理:“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集说 杨氏简曰:“何可长”者,言何可长如此也。非唯深悯之,亦觊其变也,变则庶乎通矣。
  案 《象传》凡言“何可长”者,皆言宜速反之,不可迟缓之意,如杨氏之说。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本义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渐也。
  程传 “山下出泉”,出而遇险,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穉,未知所适也。
  君子观《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观其出而未能通行,则以果决其所行,观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则以养育其明德也。
  集说 周子曰:“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则渎矣,“渎则不告”也。“山下出泉”,静而清也。汨则乱,乱不决也。慎哉其唯时中乎!
  王氏宗传曰:不曰“山下有水”,而曰“山下出泉”云者,泉者水之源,所谓纯一而不杂者矣。
  徐氏几曰:《蒙》而未知所造也,必体坎之刚中,以决果其行而达之。《蒙》而未有所害也,必体艮之静止,以养育其德而成之。
  蔡氏清曰:“果行育德”,是内外动静交相养之道。养《蒙》之道,不外乎此。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本义 “发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惩戒所以正法也。
  程传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罚,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渐至于化也。或疑“发蒙”之初,遽用刑人,无乃不教而诛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盖后之论刑者,不复知教化在其中矣。
  集说 项氏安世曰:刑之于小,所以脱之于大,此圣人用刑之本心也。所以正法,非所以致刑也。至其极也,用师击之,犹为御而不寇。盖圣人之于蒙,哀矜之意常多。
  此九二之“包蒙”,所以为一卦之主也与。
  子克家,刚柔接也。
  本义 指二五之应。
  程传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二与五刚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刚中之道,成“发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则二虽刚中,安能尸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本义 “顺”,当作慎,盖“顺”“慎”古字通用,荀子“顺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经意尤亲切。
  程传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顺,不可取也。
  集说 熊氏良辅曰:《蒙小象》凡三顺字,只是一般,不必以“不顺”为“不慎”。
  盖六三所行不顺,故:勿用取之。
  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本义 实,叶韵去声、程传 《蒙》之时,阳刚为“发蒙”者,四阴柔而最远于刚,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贤者,无由得明矣。故困于蒙可羞吝者,以其独远于贤明之人也。不能亲贤以致困,可吝之甚也。“实”,谓阳刚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阳主生息,故称“实”。阴主消损,故不得言实。
  项氏安世曰:初三近九二,五近上九,三五皆与阳应,唯六四所比所应皆阴:故曰 王氏申子曰:阳实阴虚,“独远实”者,谓于一卦之中,独不能近阳实之贤,故困于蒙而无由达也。
  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程传 舍己从人,顺从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优于天下矣。
  集说 胡氏一桂曰:“顺”,以爻柔言。“巽”,以志应言。
  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本义 “御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