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虚为诚之象。二刚得上下体之中,中实为孚之象。卦所以为《中孚》也。“说而巽”,以二体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说,为上至诚以顺巽于下,下有孚以说从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于邦国也。若人不说从,或违拂事理,岂能化天下乎?集说 张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刚外而柔内。虽柔内,非阳则不生,故“刚得中”而为“孚”也。
  王氏宗传曰:以成卦观之,在二体则为中实,在全体则为中虚。盖中不虚则有所累,有所累,害于信者也。中不实则无所主,无所主则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案 “柔在内而刚得中”,其义甚精,非柔在内则中不虚矣,非刚得中则中又不实矣。地至虚也,然唯阴中有阳,故受天气而生物。月至虚也,然唯水阴根阳,故受日光而发照。物之雌牝,受阳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于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髣兮髴,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盖见及此也。
  又案《无妄》天德也,天德实,实则虚矣,故曰《无妄》,言其虚也。《中孚》地德也,地德虚,虚则实矣,故曰《中孚》,言其实也。唯《无妄》之主于虚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无谋望作为之私,反是则有妄矣。唯《中孚》之主于实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有诚心实德之积,反是则非孚矣。二卦之义,实相表里。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本义 以卦象言。
  程传 信能及于“豚鱼”,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险难,其利如乘木济用而以虚舟也。舟虚则无沈覆之患,卦虚中,为虚舟之象。
  集说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
  郑氏湘乡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难仁也。诚动金石,言金石难诚也。“信及豚鱼”,言豚鱼难信也。
  蔡氏清曰:木在泽上,既为乘木之象,外实内虚,又为舟虚之象。
  吴氏曰慎曰:“豚鱼吉”,盖信及豚鱼者之吉,非豚鱼吉也。故在卦辞不可以“豚鱼吉”三字为句,当以“中孚豚鱼”为读。《彖传》“信及豚鱼”,即“中孚豚鱼”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本义 信而正,则应乎天”矣。
  集说 苏氏轼曰:天道不容伪。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与其辞。
  程传 阳大阴小,阴得位,刚失位而不中,是“小者过”也,故为小事过。过之小小者与小事有时而当过,过之亦小,故为《小过》。事固有待过而后能亨者,过之所以能亨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顺时矫俗,虽过而通。
  朱氏震曰:《小过》,小者过也。盖事有失之于偏,矫其失,必待小有所过,然后偏者反于中。谓之过者,比之常理则过也。过反于中,则其用不穷而亨矣,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王氏宗传曰:言以过故亨也。天下固有越常救失之事,如《象》所谓“过乎恭”、“过乎哀”、“过乎俭”是也,不有所过,安能亨哉?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案 此释义,与“《遯》而亨也”同。《遯》非得已之事,然必《遯》而后亨。《小过》亦非得已之事,然必过而后亨,故其释义同也。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程传 过而利于贞,谓“与时行也”。时当过而过,乃非过也,时之宜也,乃所谓正也。
  集说 苏氏轼曰:《彖》之所谓“利贞”,即《象》之所谓“过乎恭”“俭”与“哀”者,时当然也。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过》者,时而已,故曰“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蔡氏渊曰:“与时行”,谓随《小过》之时而用其正也。
  龚氏焕曰:道贵得中,过非所尚,然随时之宜,施当其可则过也,乃所以为中也,故曰“过以利贞,与时行也”。“与时行”而不失其贞,则过非过矣。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本义 以二五言。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本义 以三四言。
  程传 《小过》之道,于小事有过则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义。“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阴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济大事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刚阳之才不能济。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小过》之时,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与时合也。
  朱氏震曰:于小事有过而不失其正则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刚得位得中不能济,失位则无所用其刚,不中则才过乎刚。是以《小过》之时,不可作大事也。
  胡氏炳文曰:矫大下之枉者,以过为正。然“刚过而中”为《大过》,“柔得中”为《小过》,是则事有当过者,而皆不可外乎中也。
  案 任大事贵刚,取其强毅,可以遗大投艰也。处小事贵柔,取其畏慎,为能种细勤小也,二者皆因乎时,得中者,适乎时之谓也。此卦“柔得中”,“刚失位而不中”,则有行小事适时,而行大事则非其时之象。
  有飞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