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盖未济则始乱而终治,六五层外体,正开治之时也。故《彖传》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以上之义,皆可以据《彖传》、爻辞而推得之。大抵《易》者,成大业之书。而成大业者,必归之有德有位之人。故五之为卦主者独多。中间亦有因时义不取五为王位者,不过数卦而已。
  自五而外,诸爻之辞,有曰王者,皆非以其爻当王也,乃对五位而为言耳。如《随》之上曰“王用亨于西山”,则因其系于五也。《益》之二日“王用亨于帝”,则因其应于五也。《升》之四曰“王用亨于岐山”,则因其承于五也。皆其德与时称,故王者简而用之,以答乎神明之心也。又上爻有蒙五爻而终其义者,如《师》之上曰“大君有命”,则因五之出师定乱,而至此则奏成功也。《离》之上曰“王用出征”,则因五之忧勤图治,而至此则除乱本也。
  皆蒙五爻之义,而语其成效如此。《易》中五上两爻,此类最多,亦非以其爻当王也。
  周易上经本义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其辞则文王阁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中间颇为诸儒所乱,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尽合古文。吕氏又更定著为经二卷,传十卷,乃复孔氏之旧云。
   乾.乾上.乾下乾,元,亨,利,贞。
  本义 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一者,奇也,阳之数也。乾者,健也,阳之性也。
  本注乾字,三画卦之名也。下者,内卦也。上者,外卦也。经文“乾”字,六画卦之名也。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偶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偶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见阳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三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为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画皆奇,上下皆乾,则阳之纯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程传上古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重乾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谓乾。
  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为阳,为父为君。“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唯乾坤有此四德,在它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乾者,此卦之名。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
   邵子曰:不知乾,无以知性命之理。
  《朱子语类》云,乾只是健,坤只是顺。纯阳所以健,纯阴所以顺。至健者唯天,至顺者唯地。
  问:乾者天之性情。曰,乾,健也。健之体为性,健之用是情。又曰,性情二者常相参在此,情便是性之发,非性何以有情?健而无息,非性何以能如此?问;《本义》云:见阳之性健,而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窃谓卦辞未见取象之意,恐当于大象言之。曰,才设此卦时,便有此象了,故于此预言之。
  问“元、亨、利、贞”。曰,当初只是说大亨利于正,不以分配四时,孔子见此四字好,始分作四件说。
  又云,“元亨利贞”四字,文王本意在乾坤者只与诸卦一般,至孔子作《彖传》、《文言》,始以乾坤为四德,而诸卦自如其旧。二圣人之意,非有不同,盖各是发明一理耳。
  今学者且当虚心玩味,各随本文之意而体会之。其不同处,自不相妨。不可遽以己意横作主张也。
  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贞”,诸家便作四德解,唯《本义》以为占辞。大通而至正,此天道之本然;大通而必利在正固,人事之当然也。乾为《易》第一卦,占得之者,其事虽大通,而非正固,尚不能保其终,况它卦乎!
  蔡氏清曰:成形之大者为天,坤卦亦曰,阴之成形莫大于地,可见不可就以乾坤当天地。凡至健者皆为乾,凡至顺者皆为坤。此乾坤所以足应万用,而《彖传》之言,所以为专以天道明乾义,以地道明坤义也。
  林氏希元曰:乾德刚健,刚以体言,健兼用言。刚则有立,健则有为。人而有立有为,则志至气至。本立道生,事无不立,功无不成。不见艰难,无能阻止,如乾旋坤转,如雷厉风行,“何天之衢”,殆不足以拟之,是不唯亨而且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