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当用也。
  集说 王氏应麟曰:《困》九五日“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唯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案 九五不敢君象,但取位高而益困者耳。其象与九二同,但二则“朱绂”方将来,五则高位而已“困于赤绂”矣。“乃徐有说”者,五兑体,故能从容以处之而有余裕也。
  “利用祭祀”之义,亦与二同。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程传 物极则反,事极则变,困既极矣,理当变矣。“葛藟”,缠束之物。“臲卼”,危动之状。六处困之极,为困所缠束,而居最高危之地,“困于葛藟”与“臲卼”也。“动悔”,动辄有悔,无所不困也。“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谓也,若能曰如是动皆得悔,当变前之所为有悔也。能悔则往而得吉也,困极而征,则出于困矣,故“吉”。三以阴在下卦之上而凶,上居一卦之上而无凶,何也?曰三居刚而处险,困而用刚险,故凶,上以柔居说,唯为困极耳。困极则有变困之道也,《困》与《屯》之上皆以无应居卦终,《屯》则“泣血涟如”,《困》则“有悔征吉”,《屯》险极而《困》说,体故也。
  以说顺进,可以离乎困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此《彖》所谓“尚口乃穷也”。若能断“葛藟”而不牵,辞“臲卼”而不居,行而去之,“吉”孰加焉。
  《易》氏祓曰:阳刚不可终囤,而二四五皆不言吉,阴柔未免乎困,而上独言“吉”者,《困》极则变,如《否》之有《泰》,虽险而终济也。
  徐氏几曰:“震无咎者存乎悔”,困已极矣。“有悔”则可出困而“征吉”,困穷而通,其谓是夫。
  吴氏曰慎曰:困非自己致而时势适逢者,则当守其刚中之德,是谓困而不失其所亨也。其道主于贞,若困由己之柔暗而致者,则当变其所为,以免于困也。其道主于悔,学者深察乎此,则处《困》之道,异宜而各得矣。
  案 处困贵于说,而上说之主也,故虽当困极而尚有征吉之占,异乎初与三之坐困行塞者也。然而兑主,则又有尚口之象,尚口则支离缴绕,如“困于葛藟”然,将且“臲卼”不安,而失其所为说矣,故必悔悟而离去之则“吉”。
  总论 龚氏焕曰:卦以柔掩刚而为《困》,主乎阳而言也。而阴之困为尤甚,《彖传》曰:“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三刚爻之谓矣。
   井.坎上.巽下程传 《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为言,谓上升不已而困,则必反于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则木也,巽之义则入也。木,器之象,木入于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本义 “井”者,穴地出水之处,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为《井》。
  “改邑不改井”,故“无丧无得”,而“往”者“来”者,皆“井”其“井”也。“汔”,几也。“繘”,绠也。“羸”,败也。汲井几至,未尽绠而败其瓶,则“凶”也,其占为事仍旧无得,丧而又当敬勉,不可几成而败也。
  程传 井之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它,井不可迁也,故曰“改邑不改井”。
  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无丧无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来井井”也。“无丧无得”,其德也常。“往来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汔”,几也。“繘”,绠也。井以济用为功,几至而未及用,亦与未下繘于井同也。君子之道贵乎有成,所以五谷不熟,不知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有济物之用而未及物,犹无有也,羸败其瓶而失之,其用丧矣,是以“凶”也。“羸”,毁败也。
  集说 郑氏康成曰:井以汲人,水无空竭,犹人君以政教养天下,惠泽无穷也。
  邱氏富国曰:“改邑不改井”,井之体也。“无丧无得”,井之德也。”往来井井”,井之用也,此三句言井之事。“汔至,亦未繘井”,未及于用也。“羸其井”,失其用也,此二句言汲井之事。
  案 “改邑不改井”句,解说多错。文意盖言所在之邑,其井皆无异制。如诸葛孔明行军之处,千井齐甃者。以喻王道之行,国不异政,家不殊俗也。“无丧无得”,则言井无盈涸,以喻道之可久。“往来井井”,则言所及者多,以喻道之可大。此三句皆言井,在人事则王者养民之政是也。然井能泽物,而汲之者器。政能养民,而行之者人。无器则水之功不能上行,无人则王者之泽不能下究。故汔至以下,又以汲井之事言之。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程传 井与鼎皆物也,就物以为义,六以阴柔居下,上无应援,无上水之象,不能济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汙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用,以其水之养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