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其位,行不犯难也。用其常不失其素矣。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行逺也,沙,迩乎水,刚履其位,敌对于五,五非敌也。可以待也。君子之道,无执也。与时而行也。得其中者,虽小有言,吉终而已矣。

  九三,需于泥,致宼至。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宼,敬愼不败也。

  上险可犯也。刚以在上,待命于泥,逼难而濡难,犹外矣。我致之,而宼至,敬愼之,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刚险居上,而承之难,从事者也。动而见伤矣。坎阴处下,幽穴之物,而今升之,待阳之运而出,难也。则不可不顺以听之。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刚德中正,施令而治者也。治事已获众之奉,待其酒食而已。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需坎上也,道之终则反复也,入于穴矣。乾覆其上,三爻来而不假待也。知道之终能固其所,而敬为主,虽不得其位能吉其终也。

  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能尽物之情也。讼之者,其昧于先乎,两其情,则上刚而下险,兼其象,则中心险而行健,得无讼乎。讼之所由兴于二也,内刚险也。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惧也。直可申也,故中吉。人不与讼也,故终凶。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见之辨也。陷于下矣,又好争焉,故可涉于险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相违而与处事,讼之象也。君子见其未着,防其未形,则逺讼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于讼也,上迫而至讼。讼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长,其讼得于终吉之道也。讼之长,凶之咎也。其吉于初已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为下讼上,讼可得乎,自贻其患也。不可而退,还窜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敌,犹无眚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处下之上,从乎刚阳,而讼通矣,食其德矣。乘刚而待之,危也。从上得附,故终吉矣。夫以柔附上,非听其讼亦,为上忤矣。故至有命,则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争于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敌,初之讼也。以就三之命,变其讼之应也。安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虽讼而吉大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刚居讼,终能讼而得其终也。专攻得其非,上或赏也。三脱其服,象褫疾也。

  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五天位也,而以非阳居之,或有战争之事。二刚阳也,而能正众,可崇任之,佐其尊而臣也。文人之谓,居中而奉,行险而顺,以杀上。杀毒其人,而人从也。专其命,咎,则吉复大矣。又何咎焉。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地中有水,故能有得其润,而保其广地之用也。盖象乎君子也。则能得其情而获其治道,出于民也。故君子以容而畜之,显仁以藏用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春秋传言: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理。有必然之胜者,师出而谋合之。为臧,乃其律也。失之,是以凶也。夫律者,军事之命也。师之兴,主君不能亲之,是以授其命而不授其事。名曰专征。此古师之道也。军志曰:军之所承于君者,师之可战,君曰无战,必战可也。师不可战,君曰战之,无战可也。故进不求其名,退不避其罪,本乎社稷之卫也。或以听君主之制为律,岂足是哉。愼诸,其在授人以律乎。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受命而能正众也。吉何咎哉。王者以天下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