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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崔觐曰:虽与初应,而失其位。二有其鱼,而宾不及。若起于竞,涉远行难,终不遂心。故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谓初六矣。
 
  九五:以杞苞瓜,含章,
  虞翻曰:杞,杞柳,木名也。巽为杞、为苞。乾圆称瓜。故“以杞包瓜”矣。含章,谓五也。五欲使初四易位,以阴含阳,已得乘之,故曰“含章”。初之四,体兑口,故称“含”也。
   干宝曰:初二体巽,为草木。二又为田,田中之果,柔而蔓者,瓜之象也。
 
  有陨自天。
  虞翻曰:陨,落也。乾为天,谓四陨之初,初上承五,故“有陨自天”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虞翻曰:巽为命也。欲初之四承已,故“不舍命”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虞翻曰:乾为首,位在首上,故称“角”。动而得正,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王弼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牵,故曰“上穷吝也。”
 
  《序卦》曰: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崔觐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后聚。
 
  (坤下兑上)。萃:亨,王假有庙。
  虞翻曰:观上之四也。观乾为王。假至也。艮为庙,体观享祀,故通。上之四,故“假有庙,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利贞。
  虞翻曰:大人谓五。三四失位,利之正。变成离,离为见。故“利见大人,亨,利贞”。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虞翻曰:坤为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郑玄曰:萃,聚也。坤为顺。兑为悦。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悦德居上待之。上下相应,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为木,艮为阙。木在阙上,宫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为长子。五本坎爻,坎为隐伏。居尊而隐伏,鬼神之象。长子入阙升堂,祭祖祢之礼也。故曰“王假有庙”。二本离爻也。离为目,居正应五,故“利见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会时可干事,必杀牛而盟,既盟则可以往,故曰“利往”。
  案:坤为牛,巽木下克坤土,杀牛之象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荀爽曰:谓五以刚居中,群阴顺悦而从之,故能聚众也。
 
  王假有庙,
  陆绩曰:王,五。庙,上也。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诸侯助祭于庙中。假,大也。言五亲奉上矣。
 
  致孝享也。
  虞翻曰:享,享祀也。五至初,有观象,谓享坤牛,故“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虞翻曰:坤为聚,坤三之四,故“聚以正”也。
 
  利贞。
  《九家易》曰:五以正聚阳,故曰“利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虞翻曰:坤为顺,巽为命,三往之四,故“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三四易位成离坎。坎月离日,日以见天,月以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矣”。与大壮、咸、恒同义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
  荀爽曰:泽者卑下,流潦归之,万物生焉,故谓之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虞翻曰:君子谓五。除,修,戎,兵也,《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阳在三四为修。坤为器。三四之正,离为戎兵、甲胄、飞矢。坎为弓弧,巽为绳。艮为石,谓穀甲胄,锻厉矛矢。故“除戎器”也。坎为寇,坤为乱,故“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
  虞翻曰:孚,谓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当变,坤为终,故“不终”。萃。聚也。坤为乱为聚,故“乃乱乃萃”。失位不变,则相聚为乱。故《象》曰:“其志乱”也。
 
  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虞翻曰:巽为号,艮为手,初称一,故“一握”。初动成震,震为“笑”。四动成坎,坎为“恤”。故“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矣。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虞翻曰:坎为志,初之四,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
  虞翻曰:应巽为绳,艮为手,故“引吉”。得正应五,故“无咎”。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
  虞翻曰:孚谓五。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