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崔觐曰: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当礼,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虞翻曰: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贞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之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为害也。今未感坤,初体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动之离,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虞翻曰:脢,夹脊肉也。谓四已变,坎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犹上也。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之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媵口说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泽通气,故“媵口说也”。
 
  《序卦》曰: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巽而动,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刚柔皆应,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荀爽曰:谓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者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虞翻曰: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日;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四时变化而久成。
  虞翻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离夏,至三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谓乾坤成物也。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虞翻曰:圣人谓乾。乾为道。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以离日照乾,坎月照坤,万物出震,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与咸同义也。
 
  《象》曰:雷风,恒。
  宋衷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为万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也。乾为易,为立;坤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动。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