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爽曰:处中而比初三,未足为援。虽求小得,未出于险中。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虞翻曰:坎在内,称来,在坎终,故“来之坎坎”。枕,止也。艮为止。三失位乘二,则险。承五隔四,故“险且枕”。入于坎窞,体师三舆,故“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干宝曰:坎,十一月卦也。又失其位,喻殷之执法者,失中之象也。来之坎者,斥周人观衅于周也。枕,安也。险且枕者,言安忍以暴政加民,而无哀矜之心,淫刑滥罚,百姓无所措手足,故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
  虞翻曰:震主祭器,故有“樽簋”。坎为酒。簋,黍稷器。三至五,有颐口象。震献在中,故为“簋”。坎为木,震为足;坎酒在上,樽酒之象。贰,副也。坤为缶,礼有副樽,故“贰用缶”耳。
 
  内约自牖,终无咎。
  虞翻曰:坎为内也。四阴小,故“约”。艮为牖,坤为户,艮小光照户牖之象;贰用缶。故“内约自牖”。得位承五,故“无咎”。
  崔觐曰:于重险之时,居多惧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阳。修其絜诚,进其忠信,则虽祭祀省薄,明德惟馨。故曰“樽酒簋,贰用缶”。内约,文王于纣时行此道,从羑里内约,卒免于难,故曰“自牖,终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刚柔际也。
  虞翻曰:乾刚坤柔,震为交,故曰“刚柔际也”。
 
  九五:坎不盈,禔既平,无咎。
  虞翻曰:盈,溢也。艮为止,谓水流而不盈。坎为平。禔,安也。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光大也。
  虞翻曰:体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虞翻曰:徽纆,黑索也。观巽为绳,艮为手,上变入坎。故“系用徽纆”。寘,置也。坎多心,故“丛棘”。狱外种九棘,故称“丛棘”。二变则五体剥,剥伤坤杀,故“寘于丛棘”也。不得,谓不得出狱。艮止坎狱。乾为岁,五从乾来,三非其应,故曰“三岁不得,凶”矣。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九家易》曰:坎为丛棘,又为法律。
  案《周礼》:王之外朝,左九棘,右九棘,面三槐,司寇公卿议狱于其下。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也。
 
  案:坎于木坚而多心,丛棘之象也。坎下巽爻,巽为绳直,“系用徽纆”也。马融云:徽纆,索也。刘表云:三股为徽,两股为纆,皆索名。以系缚其罪人矣。
 
  《序卦》曰: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崔觐曰:物极则反。坎虽陷于地,必有所丽于天,而受之以离也。
 
(离下离上)。离:利贞,亨。
  虞翻曰: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于爻,遯初之五,柔丽中正,故“利贞,亨”。
 
  畜牝牛,吉。
  虞翻曰:畜,养也。坤为牝牛。乾二五之坤成坎,体颐养象。故“畜牝牛,吉”。俗说皆以离为牝牛,失之矣。
 
  《彖》曰:离,丽也。
  荀爽曰:阴丽于阳,相附丽也。亦为别离,以阴隔阳也。离者,火也。托于木,是其附丽也。烟焰飞升,炭灰降滞,是其别离也。
 
  日月丽乎天。
  虞翻曰:乾五之坤成坎,为月;离为日。日月丽天也。
 
  百谷草木丽乎也。
  虞翻曰:震为百谷,巽为草木,坤为地。乾二五之坤成坎。震体屯。屯者,盈也。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万物出震,故“百谷草木丽乎地”。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虞翻曰:两象,故重明。正谓五阳。阳变之坤来化乾,以成万物,谓离日“化成天下”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
  虞翻曰:柔谓五阴,中正谓五伏阳。出在坤中,畜牝牛。故“中正”而“亨”也。
 
  是以畜牝牛吉也。
  荀爽曰:牛者,土也。生土于火。离者,阴卦。牝者,阴性,故曰“畜牝牛吉”矣。
 
  《象》曰:明两作离,
  虞翻曰:两谓日与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离,离坎日月之象,故“明两作离”。作,成也。日月在天,动成万物,故称作矣。或以日与火为明。两作也。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虞翻曰:阳气称大人,则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继日之明。坤为方,二五之坤。震东兑西,离南坎北,故曰“照于四方”。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错于二。二为三所据。故“敬之”则“无咎”矣。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