矣。八月为遁。与临相反。谓不宜任其至于相反。而不早为防闲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刚浸而长。故名为临。说而顺。刚中而应。故为大亨。以正与乾之元亨利贞同道。此乃性德之本然也。若一任其至于八月。而不早为防闲。则必有凶。以有长有消。乃自然之势。惟以修合性者。乃能御天道。而不被天道所消长耳。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谓四大海也。地以载物。海以载地。此无穷之容保也。佛法释者。教思无穷犹如泽。故为三界大师。容保无疆犹如地。故为四生慈父。

    初九。咸临。贞吉。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约世道。则乾蛊贵刚勇。临民贵仁柔。约佛法。则除弊宜威折。化导宜慈摄。约观心。则去恶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初九刚浸而长。故为咸临。恐其任刚过进。故诫以贞则吉。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二亦居阳刚浸长之势。然此时尚宜静守。不宜乘势取进。故必吉乃无不利。若非吉便有不利矣。盖乘势取进。则未顺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柔而志刚。味著取进。以临为甘。而不知其无所利也。然既有柔德。又有慧性。必能反观忧改。则无咎矣。

    六四。至临。无咎。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佛法释者。以正定而应初九之正慧。故为至临。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佛法释者。有慧之定。而应九二有定之慧。此所谓王三昧也。中道统一切法。名为大君之宜。

    上六。敦临吉。无咎。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柔顺得正。居临之终。如圣灵在天。默祐子孙臣民者矣。佛法释者。妙定既深。自发真慧。了知心外无法。不于心外别求一法。故为志在内而志无咎。

(坤下 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约世道。则以德临民。为民之所瞻仰。约佛法。则正化利物。举世之所归凭。约观心。则进修断惑。必假妙观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荐之时。则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阳刚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顺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孚诚积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不可测知。故名神道。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独非神道乎哉。神者。诚也。诚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
  佛法释。大观者。绝待妙观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顺者。不与性相违也。巽者。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中者。不堕生死涅槃二边也。正者。双照二谛。无减缺也。以观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则臣民为下。佛法则九界为下。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设教。即为称性圆教。故十界同归服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佛法释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观十界之民。设八教之网以罗之。如风行地上。无不周遍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阴柔居下。不能远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则不为恶。君子如童幼。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女之正位乎内。从内而观者也。士则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观我生。则进退咸不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柔而得正。密迩圣君。无忝宾师之任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修己以敬。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处师保之位。天下谁不观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为天下人所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约佛法释六爻者。初是外道。为童观。有邪慧故。二是凡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