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初应在四。四体坎。坎为志。志未变者。言初与四为正应。无敢或渝。所谓行有恒而家道正也。其以遂为说者。皆因不得解而穿凿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象曰。家人高高(左口)。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失佚古通。未佚者言不敢放逸也。若嘻嘻则淫佚而不中节矣。故曰失家节。失。下读得之失。上读佚。以与节韵。
  六四。富家大吉。
  乾为富。四承重阳。当位有应。体坎。坎为室家。故曰富家大吉。凡上卦为巽。四当位无不吉者。如小言观益巽涣中孚。六四皆吉。谁不当位者。虽临重阳。不尽吉也。此易例也。虞翻旨命三变成艮。最为害理。三当位。胡为使失正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言富之故。以顺阳也。五得位。故曰顺在位。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五天子。故曰王。假释文更白反。注至也。案虞书。格子上下。传。格至也。是王弼陆德明皆读假为格。与萃之王假有庙同。王假有庙。言王以至诚感神明。王假有家。言王以至德威格家人。无有不正。故无所忧而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交相爱。谓二五交孚。即释格义。诸家皆释假为大。与交相爱之义相去甚远。故唯王注为得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上九居家之上。为全家所戴。故曰有孚。曰威如。上居卦终。故曰终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巽究成震。震为威。言震巽相反复。故曰反身。虞翻命三变成阴。以说反身。三当位。胡能使变。乃惠栋不知其强说。谓蹇上六志在内为反身。夫蹇三上皆当位有应与。若家人则三上皆阳。艮传所谓敌应也。上胡能反三哉。睽。对事吉。
  归藏作瞿。说文鹰隼视也。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视不审貌。夫惊而惧。视而不审。则视象必至乖违明矣。至周易日睽。义与瞿略同。睽乖也。说文目不相听也。卦三至五两目相背。相背则视乖。听从也。不相从。则一目视为彼。一目视为此。如三上所言是也。盖卦之得名。全以卦象。六书故。睽反目也。与说文义同。自反目之义失。旧解于三上爻辞皆莫详其故矣。小谓阴。六五得中有应。故小事吉也。
  象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
  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火性炎上而即居上。水润下而即居下。愈去愈远。故二女同居不同行。坎为志也。然所以睽者。以同为女也。若夫天地男女。其形虽睽隔。而其功用。无不和合而同也。其心志无不相感而通也。即推而至于万物。若繁赜不可计数矣。然只有物即有阴阳。有牝牡。阴阳牝牡。则必合而为类无疑也。故睽亦有时有用也。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同者同为女。异者不同行。君子法之。不拘于一。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震为马。兑二折震。震毁。故曰丧马。震为复。二必升五。升五则下成震。故曰自复。离为恶人。初前遇之。兑见。故曰见恶人。盖初居潜龙之位。勿用之时。居易俟命。无所动作。故悔亡而无咎也。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五为卦主。丰九四云。遇其夷主是也。二应之。离为巷。故曰遇主于巷。有应得中。故无咎。离巷象失传。易林无妄之小畜云。鱿虾去海。游于枯里。街道迫狭。不得自在。小畜上巽为鱼。故曰鱿虾。乾为海。巽在外。故曰去海。离为桔为里为街巷。说文巷里道。诗郑风巷无居人。传曰巷里涂。离上下阳。中虚。俨然里巷也。巷为里道。故象曰未失道。巷象失传。故旧解无不误。不足怪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得应。故曰未失道。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兑为见。坎为舆。为曳。坎舆在前。而三居坎后。故曰见舆曳。五离为牛。掣郑作。云牛角皆踊也。踊起也。说文作奖。云角一仰一俯。子夏传作奖。云一角仰。案契契(下加解)同字。皆音挚。义皆同。又易林大言之睽云。伤破妄行。触壁契(下加解)墙。亦以角踊为说。不以滞隔为训。只王弼作掣。音与诸家同。义与诸家异。非也。其牛契(?)者言牛角腾踊上出也。天。马融云契(?)凿其额曰天。虞翻云黥额为天。割鼻为劓。鲸即古之墨刑。马云凿殆误也。艮为额为鼻。艮伏不见。故曰劓。兑上毁缺。故曰天。惟古刑无名天者。俞越(左 )云。天为兀字。古文天作兀(下再加兀)。以形近。故兀讹为天。庄子云。鲁有兀者。释文云。刖足曰兀。其人兀且劓。犹困九五曰劓刖也。按三震象半见。故曰刖足。俞氏之说或是也。又胡安定云。天当作而。古文相类。传写遂误。在汉法脸罪。无髡其鬓发日而。又周礼梓人。作其鳞之而。亦谓髡其鬓发。按之而。注训为颊版。释文云秃也。玉篇亦训颀为秃。贾疏亦无髡其鬓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