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卷一
(乾下乾上)。乾:元、享、利、贞。
案:《说卦》: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故圣人则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
《子夏传》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乾禀纯阳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开通、和谐、贞固,不失其宜。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元、亨、利、贞”矣。
初九:潜龙勿用。
崔觐曰:九者,老阳之数,动之所占,故阳称焉。潜,隐也。龙下隐地,潜德不彰,是以君子韬光待时,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子夏传》曰:龙,所以象阳也。
马融曰:物莫大于龙,故借龙以喻天之阳气也。初九,建子之月。阳气始动于黄泉,既未萌芽,犹是潜伏,故曰“潜龙”也。
沈驎士曰:称龙者,假象也。天地之气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龙之为物,能飞能潜,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潜伏,故言“勿用”。
干宝曰:位始,故称初。阳重,故称九。阳在初九,十一月之时,自复来也。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阳处三泉之下,圣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里之爻也。虽有圣明之德,未被时用,故曰“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弼曰: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郑玄曰:二于三才为地道,地上即田,故称“田”也。
干宝曰:阳在九二,十二月之时,自临来也。二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阳气将施,圣人将显,此文王免于羑里之日也。故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郑玄曰:三于三才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虞翻曰:谓阳息至三,二变成离。离为日,坤为夕。
荀爽曰:日以喻君。谓三居下体之终,而为之君,承乾行乾,故曰“乾乾”。夕惕以喻臣。谓三臣于五,则疾修柔顺,危去阳行,故曰“无咎”。
干宝曰:爻以气表,繇以龙兴,嫌其不关人事,故著君子焉。阳在九三,正月之时,自泰来也。阳气始出地上,而接动物。人为灵,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在于此爻焉。故君子以之忧深思远,乾夕匪懈。仰忧嘉会之不序,俯惧义和之不逮。反复天道,谋始反终。故曰“终日乾乾”。此盖文王反国大理其政之日也。凡无咎者,忧中之喜,善补过者也。文恨早耀,文明之德,以蒙大难,增修柔顺,以怀多福,故曰“无咎”矣。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崔觐曰:言君子进德修业,欲及于时。犹龙自试跃天,疑而处渊。上下进退,非邪离群。故“无咎”。
干宝曰:阳在九四,二月之时,自大壮来也。四虚中也。跃者,暂起之言,既不安于地,而未能飞于天也。四,以初为应。渊,谓初九甲子,龙之所由升也。或之者,疑之也。此武王举兵孟津,观衅而退之爻也。守柔顺,则逆天人之应;通权道,则违经常之教。故圣人不得已而为之,故其辞疑矣。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郑玄曰:五于三才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龙在焉,飞之象也。
虞翻曰:谓四已变,则五体离。离为飞,五在天,故“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也。谓若庖牺观象于天,造作八卦,备物致用,以利天下,故曰“飞龙在天”。天下之所利见也。
干宝曰:阳在九五,三月之时,自夬来也。五在天位,故曰“飞龙”。此武王克纣正位之爻也。圣功既就,万物既睹,故曰“利见大人”矣。
上九:亢龙有悔。
王肃曰:穷高曰亢。知进忘退,故“悔”也。
干宝曰:阳在上九,四月之时也。亢,过也。乾体既备,上位既终。天之鼓物,寒暑相报;圣人治世,威德和济;武功既成,义在止戈。盈而不反,必陷于“悔”。案:以人事明之,若桀放于南巢,汤有惭德,斯类是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刘瓛曰:总六爻纯阳之义,故曰“用九”也。王弼曰: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矣。
彖曰:
刘瓛曰:彖者,断也,断一卦之才也。
大哉乾元,
《九家易》曰:阳称大。六爻纯阳,故曰“大”。乾者纯阳,众卦所生,天之象也。观乾之始,以知天德,惟天为大,惟乾则之,故曰“大哉”。元者,气之始也。
万物资始,
荀爽曰:谓分为六十四卦,万一千五百二十册,皆受始于乾也。册取始于乾,犹万物之生禀于天。
乃统天。
《九家易》曰:乾之为德,乃统继天道,与天合化也。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虞翻曰:已成既济,上坎为云,下坎为雨,故“云行雨施”。乾以云雨,流坤之形,万物化成,故曰“品物流形”也。
大明终始,
荀爽曰: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


也。
六位时成,
荀爽曰:六爻随时而成乾。
时乘六龙以御天。
侯果曰:大明,日也。六位,天地四时也。六爻效彼而作也。大明以昼夜为终始,六位以相揭为时成。言乾乘六气而陶冶变化,运四时而统御天地,故曰“时乘六龙以御天”也。故《乾凿度》曰:“日月终始万物”,是其义也。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刘瓛曰:阳气为万物之所始,故曰“首出庶物”。立君而天下皆宁,故曰“万国咸宁”也。
《象》曰:
案:象者,象也,取其法象卦爻之德。
天行健,
何妥曰:天体不健,能行之德健也。犹如地体不顺,承弱之势顺也。所以乾卦独变名为健者。宋衷曰:昼夜不懈,以健详其名。余卦各当名,不假于详矣。
君子以自强不息。
虞翻曰:君子谓三。乾健,故强。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故自强不息。老子曰:自胜者强。
干宝曰:言君子通之于贤也。凡勉强以进德,不必须在位也。故尧舜一日万机,文王日昃不暇食,仲尼终夜不寝,颜子欲罢不能,自此以下,莫敢淫心舍力。故曰“自强不息”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荀爽曰:气微位卑,虽有阳德,潜藏在下,故曰“勿用”也。
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荀爽曰:见者,见居其位。田,谓坤也。二当升坤五。故曰“见龙在田”。大人,谓天子。见据尊位,临长群阴,德施于下,故曰“德施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虞翻曰:至三体复,故“反复道”,谓否泰反其类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荀爽曰:乾者,君卦。四者,阴位。故上跃居五者,欲下居坤初,求阳之正。地下称渊也。阳道乐进,故曰“进无咎也”。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荀爽曰:飞者,喻无所拘。天者,首事造制。大人造法,见居天位,圣人作为万物睹,是其义也。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九家易》曰:阳当居五,今乃居上,故曰“盈”也。亢极失位,当下之坤三,故曰“盈不可久”,若太上皇者也。下之坤三,屈为诸侯,故曰“悔”者也。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宋衷曰:用九,六位皆九,故曰“见群龙”。纯阳则天德也。万物之始,莫能先之,不可为首。先之者凶,随之者吉,故曰“无首,吉”。
《文言》曰:
刘瓛曰:依文而言其理,故曰“文言”。
姚信曰:乾坤为门户。文说乾坤,六十二卦皆放焉。
元者,善之长也。
《九家易》曰:乾者,君卦也。六爻皆当为君,始而大通,君德会合,故元为“善之长也”。
亨者,嘉之会也。
《九家易》曰:通者,谓阳合而为乾。众善相继,故曰“嘉之会也”。
利者,义之和也。
荀爽曰:阴阳相合,各得其宜,然后利矣。
贞者,事之干也。
荀爽曰:阴阳正而位当,则可以干举万事。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何妥曰:此明圣人则天,合五常也。仁为木,木主春,故配元为四德之首。君子体仁,故有长人之义也。
嘉会,足以合礼;
何妥曰:礼是交接会通之道,故以配通。五礼有吉凶宾军嘉,故以嘉合于礼也。
利物,足以和义;
何妥曰:利者,裁成也。君子体此利以利物,足以合于五常之义。
贞固,足以干事。
何妥曰:贞,信也。君子贞正,可以委任于事。故《论语》曰:敬事而信,故干事而配信也。
案:此释非也。夫在天成象者,乾元、亨、利、贞也。言天运四时,以生成万物。在地成形者,仁、义、礼、智、信也。言君法五常,以教化于人。元为善长,故能体仁。仁主春生,东方木也。亨为嘉会,足以合礼。礼主夏养,南方火也。利为物宜,足以和义。义主秋成,西方金也。贞为事干,以配于智。智主冬藏,北方水也。故孔子曰: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则智之明证矣。不言信者,信主土,而统属于君。故中孚云:信及豚鱼,是其义也。若首出庶物,而四时不忒者,乾之象也。厚德载物,而五行相生者,土之功也。土居中宫,分王四季,亦由人君无为皇极,而奄有天下。水火金木,非土不载。仁义礼智,非君不弘。信既统属于君,故先言乾。而后不言信,明矣。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干宝曰:夫纯阳,天之精气。四行,君之懿德。是故乾冠卦首,辞表篇目,明道义之门在于此矣,犹春秋之备五始也。故夫子留意焉。然则体仁正已,所以化物;观运知时,所以顺天;气用随宜,所以利民;守正一业,所以定俗也。乱则败礼其教淫;逆则拂时,其功否;错则妨用,其事废;忘则失正,其官败。四德者,文王所由兴。四愆者,商纣所由亡。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
何妥曰:夫子假设疑问也。后五爻皆放此也。
子曰:龙德而隐者也。
何妥曰:此直答言圣人有隐显之龙德。今居初九穷下之地,隐而不见,故云“勿用”矣。
不易世,
崔觐曰:言据当潜之时,不易乎世而行者,龙之德也。
不成名。
郑玄曰:当隐之时,以从世俗,不自殊异,无所“成名


”也。
遁世无闷,
崔觐曰:道虽不行,达理“无闷”也。
不见是而无闷。
崔觐曰:世人虽不已是,而已知不违道,故“无闷”。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
虞翻曰:阴出初震,为乐为行,故“乐则行之”。坤死称忧,隐在坤中,遁世无逆流,故“忧则违之”也。
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虞翻曰:确,刚貌也。乾刚潜初,坤乱于上。君子弗用,隐在下位。确乎难拔,潜龙之志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
虞翻曰:中下之中,二非阳位,故明言能“正中”也。
庸言之信,
荀爽曰:处和应坤,故曰“信”。
庸行之谨。
《九家易》曰:以阳居阴位,故曰“谨”也。庸,常也。谓言常以信,行常以谨矣。
闲邪存其诚,
宋衷曰:闲,防也。防其邪而存诚焉。二在非其位,故以“闲邪”言之。能处中和,故以“存诚”言之。
善世而不伐,
《九家易》曰:阳升居五,处中居上,始以美德利天下。不言所利,即是不伐。故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此之谓也。
德博而化。
荀爽曰:处五据坤,故“德博”。群阴顺从,故物“化”也。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虞翻曰:阳始触阴,当升五为君。时舍于二,宜利天下。直方而大德,无不利。明言君德,地数始二。故称“易曰”。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
虞翻曰:乾为德,坤为业,以乾通坤,谓为“进德修业”。
宋衷曰:业,事也。三为三公,君子处公位,所以“进德修业”也。
忠信,所以进德也。
翟玄曰:忠于五,所以修德也。
崔觐曰:推忠于人,以信待物,故其德日新也。
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荀爽曰:修辞谓“终曰乾乾”。立诚,谓“夕惕若厉”。居业,谓“居三”也。
翟玄曰:居三修其教令,立共诚信,民敬而从之。
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
翟玄曰:知五可至而“至之”,故可与行几微之事也。
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姚信曰:知终者,可以知始终。终谓三也。义者,宜也。知存知亡,君子之宜矣。
崔觐曰:君子,喻文王也。言文王进德修业,所以贻厥武王,至于九五。至于九五,可与进修意合,故言“知至至之”,可与言微也。知天下归周,三分有二,以服事殷,终于臣道。终于臣道,可与进修意合,故言“知终终之,可与存义”。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
虞翻曰:天道三才。一乾而以至三乾成,故为“上”。“夕惕若厉”,故“不骄”也。
在下位而不忧。
虞翻曰:“下位”谓初。隐于初,忧则违之,故“不忧”。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王弼曰:惕,怵惕也。处事之极,失时败废,懈怠则旷。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
荀爽曰:乾者,君卦。四者,臣位也。故欲上跃。居五下者,当下居坤初,得阳正位。故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
进退无恒,非离群也。
荀爽曰:进,谓居五。退,谓居初。故“进退无恒,非离群也”。
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崔觐曰:至公欲及时济人,故“无咎”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
虞翻曰:谓震巽也。庖牺观变而放八卦,雷风相薄,故“相应”也。
张璠曰:天者,阳也。君者,阳也。雷风者,天之声。号令者,君之声。明君与天地相应,合德同化,动静不违也。
同气相求。
虞翻曰:谓艮兑山泽通气,故“相求”也。
崔觐曰:方诸与月,同有阴气,相感则水生。阳燧与日,同有阳气,相感则火出也。
水流湿,
荀爽曰:阳动之坤而为坎,坤者纯阴,故曰“湿”也。
火就燥。
荀爽曰:阴动之乾而成离,乾者纯阳,故曰:“燥”也。
虞翻曰:离上而坎下,水火不相射。
崔觐曰:决水先流湿,然火先就燥。
云从龙,
荀爽曰:龙,喻王者。谓乾二之坤五为坎也。
虞翻曰:乾为龙,云生天,故“从龙”也。
风从虎。
荀爽曰:虎,喻国君。谓坤五之乾二为巽,而从三也。三者,下体之君,故以喻国君。
虞翻曰:坤为虎,风生地,故“从虎”也。
圣人作而万物睹。
虞翻曰:睹,见也。圣人则庖牺,合德乾五,造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五动成离,日出照物皆相见,故曰“圣人作而万物睹”也。
陆绩曰:阳气至五,万物茂盛,故譬以圣人在天子之位,功成制作,万物咸见之矣。
本乎天者亲上,
荀爽曰:谓乾九二,本出于乾,故曰“本乎天”。而居坤五,故曰“亲上”。
本乎地者亲下,
荀爽曰:谓坤六五,本出于坤,故曰:“本乎地”。降居乾二,故曰“亲下”也。
崔觐曰:谓动物亲于天之动,植物亲于地之静。
则各从其类也。
虞翻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乾道


变化,各正性命”。“触类而长”,故“各从其类”。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
荀爽曰:在上,故“贵”。失正,故“无位”。
高而无民,
何妥曰:既不处九五帝王之位,故“无民”也。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既非王位,则民不隶属也。
贤人在下位,
荀爽曰:谓上应三,三阳德正,故曰“贤人”。别体在下,故曰“在下位”。
而无辅,
荀爽曰:两阳无应,故“无辅”。
是以动而有悔也。
荀爽曰:升极当降,故有“悔”。
潜龙勿用,下也。
何妥曰:此第二章,以人事明之。当帝舜耕渔之日,卑贱处下,未为时用,故云“下”。
见龙在田,时舍也。
何妥曰:此夫子洙泗之日,开张业艺,教授门徒,自非通舍,孰能如此。虞翻曰:二非王位,时暂“舍”也。
终日乾乾,行事也。
何妥曰:此当文王为西伯之时,处人臣之极,必须事上接下,故言“行事”也。
或跃在渊,自试也。
何妥曰:欲进其道,犹复疑惑。此当武王观兵之日,欲以试观物情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
何妥曰:此当尧、舜冕旒之日,以圣德而居高位,在上而治民也。
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案:此当桀、纣失位之时。亢极骄盈,故致悔恨穷毙之灾祸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案:此当三皇五帝礼让之时。垂拱无为,而天下治矣。
王弼曰: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阳也。阳,刚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之至治,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则“正下治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也。潜而勿用乎?必穷处于下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人不妄动,则时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
何妥曰:此第三章,以天道明之。当十一月,阳气虽动,犹在地中,故曰“潜龙”也。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案:阳气上达于地,故曰“见龙在田”。百草萌牙孚甲,故曰“文明”。
孔颖达曰:先儒以为九二当太蔟之月,阳气见地。则九三为建辰之月,九四为建午之月,九五为建申之月,上九为建戌之月,群阴既盛,上九不得言与时偕极。先儒此说,于理稍乖。此乾之阳气渐生,似圣人渐进,宜据十一月之后,建巳之月已来。此九二爻当建丑建寅之间,于时地之萌牙物有生者,即是阳气发见之义也。但阴阳二气,共成岁功。故阴兴之时,仍有阳在;阳生之月,尚有阴气。所以六律六吕,阴阳相关,取象论义,与此不殊也。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何妥曰:此当三月。阳气浸长,万物将盛,与天之运俱行不息也。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
何妥曰:此当五月。微阴初起,阳将改变,故云“乃革”也。
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何妥曰:此当七月。万物盛长,天功大成,故云“天德”也。
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何妥曰:此当九月。阳气大衰,向将极尽,故云“偕极”也。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何妥曰:阳消,天气之常。天象法则,自然可见。
王弼曰:此一章全说天气以明之也。九,刚直之物,唯乾体能用之。用纯刚以观天,天则可见矣。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虞翻曰:乾始开通,以阳通阴,故始通。
利贞者,性情也。
干宝曰:以施化利万物之性,以纯一正万物之情。
王弼曰: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
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
虞翻曰:美利谓云行雨施,品物流形,故“利天下”也。
不言所利,大矣哉!
虞翻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故利者大也。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崔觐曰:不杂曰纯,不变曰粹。言乾是纯粹之精,故有刚、健、中、正之四德也。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陆绩曰:乾六爻发挥变动,旁通于坤;坤来入乾,以成六十四卦,故曰“旁通情也”。
时乘六龙,
《九家易》曰:谓时之元气,以王而行,履涉众爻,是“乘六龙”也。
以御天也。
荀爽曰:御者,行也。阳升阴降,天道行也。
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荀爽曰: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雨既济。阴阳和均,和而其正,故曰“天下平”。
君子以成德为行,
干宝曰:君子之行,动静可观,进退可度,动以成德,无所苟行也。
日可见之行也。
虞翻曰:谓初。乾称君子。阳出成为上德,云行雨施则成离,日新之谓上德,故“日可见之行”。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荀爽曰:“隐而未见”,谓居初也,“行而未成”,谓行之坤四。阳居阴位,未成为君。乾者,君卦也。不成为君,故不用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
虞翻曰:谓二。阳在二。兑在口;震为言,为讲论;坤为文,故“学以聚之,问以辩之”。


兑象,君子以朋友讲习。
宽以居之,仁以行之。
虞翻曰:震为宽,仁为行,谓居宽行仁,德博而化也。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虞翻曰:重言君德者,大人善世不伐。信有君德,后天而奉天时,故详言之。
九三:重刚而不中。
虞翻曰:以乾接乾,故“重刚”。位非二五,故“不中”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
何妥曰:上不及五,故云“不在天”。下已过二,故云“不在田”。处此之时,实为危厄也。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何妥曰:处危惧之地,而能乾乾怀厉,至夕犹惕,乃得“无咎”矣。
九四:重刚而不中,
案:三居下卦之上,四处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刚而不中”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
侯果曰:案下《系》:易有天道,有地道,有人道,兼三才而两之,谓两爻为一才也。初兼二,地也。三兼四,人也。五兼六,天也。四是兼才,非正,故言“不在人”也。
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虞翻曰:非其位,故疑之也。
夫大人者,
《乾凿度》曰:圣明德备,曰“大人”也。
与天地合其德,
荀爽曰:与天合德,谓居五也。与地合德,谓居二也。
案:谓抚育无私,同天地之覆载。
与日月合其明,
荀爽曰:谓坤五之乾二成离,离为日。乾二之坤五为坎,坎为月。
案:威恩远被,若日月之照临也。
与四时合其序,
翟玄曰:乾坤有消息,从四时来也。
又案:赏罚严明,顺四时之序也。
与鬼神合其吉凶,
虞翻曰:谓乾神合吉,坤鬼合凶,以乾之坤,故“与鬼神合其吉凶”。
案:祸淫福善,叶鬼神之吉凶矣。
先天而天弗违,
虞翻曰:乾为天、为先。大人在乾五,乾五之坤五,天象在先。故“先天而天弗违”。
崔觐曰:行人事,合天心也。
后天而奉天时。
虞翻曰:奉,承行。乾四之坤初成震,震为后也,震春兑秋,坎冬离夏,四时象具。故“后天而奉天时”。谓承天时,行顺也。
崔觐曰:奉天时布政,圣政也。
天且弗违,况于人乎?
荀爽曰:人谓三。
况于鬼神乎?
荀爽曰:神谓天,鬼谓地也。
案:大人惟德动天,无远不届。鬼神飨德,夷狄来宾。人神叶从,犹风偃草,岂有违忤哉。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
荀爽曰:阳位在五,今乃居上,故曰“知进而不知退”也。
知存而不知亡,
荀爽曰:在上当阴,今反为阳,故曰“知存而不知亡”也。
知得而不知丧,
荀爽曰:得谓阳,丧谓阴。
案,此论人君骄盈过亢,必有丧亡。若殷纣招牧野之灾,太康遘洛水之怨,即其类矣。
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荀爽曰:进谓居五。退谓居二。存谓五,为阳位。亡谓上,为阴位也。再出圣人者,上圣人谓五,下圣人谓二也。
案:此则乾元用九,天下治也。言大宝圣君,若能用九天德者,垂拱无为,刍狗万物,生而不有,功成不居,百姓日用而不知,岂荷生成之德者也。此则三皇五帝,乃圣乃神,保合太和,而天下自治矣。今夫子《文言》再称圣人者,叹美用九之君,能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故得“大明终始,万国咸宁,时乘六龙,以御天也”。斯即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是其义也。
崔觐曰:谓失其正者,若燕哙让位于子之之类是也。
案:三王五伯,揖让风颓,专恃干戈,递相征伐,失正忘退,其徒实繁。略举宏纲,断可知矣。
卷二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干宝曰:阴气之始,妇德之常,故称“元”。与乾合德,故称“亨”。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故乾以龙繇,坤以马象也。坤,阴类,故称“利牝马之贞”矣。
虞翻曰:谓阴极阳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终于坤亥,出乾初子,品物咸亨,故“元亨”也。坤为牝,震为马,初动得正,故“利牝马之贞”矣。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卢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后而不先,先则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阴以阳为主,当后而顺之,则利。故曰“后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为牝,为迷。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崔觐曰:妻道也。西方坤兑,南方巽离,二方皆阴,与坤同类,故曰“西南得朋”。东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阳,与坤非类,故曰“东北丧朋”。以喻在室得朋,犹迷于失道;出嫁丧朋,乃顺而得常。安于承天之正,故言“安贞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谓乾气至坤,万物资受而以生也。坤者纯阴,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叹言至美。
万物资生,
荀爽曰:谓万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于乾,由坤而生也。策生于坤,犹万物成形,出乎地也。
乃顺承天。
刘瓛曰:万物资物于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坤厚载物,
蜀才曰:坤以广厚之德,载含万物,无有穷竟也。
德合无疆。
蜀才曰:天有无疆之


德,而坤合之,故云“德合无疆”也。
含宏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为含,坤五居乾二为弘,坤初居乾四为光,乾四居坤初为大也。
品物咸亨。
荀爽曰:天地交,万物生,故“咸亨”。
崔觐曰:含育万物为弘,光华万物为大,动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咸亨”也。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顺而承天也。马之所以行地远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马,顺之至也。诫臣子当至顺,故作易者取象焉。
柔顺利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谓坤爻本在柔顺阴位,则利贞之。乾则阳爻来据之,故曰“君子攸行”。
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何妥曰:阴道恶先,故先致迷失。后顺于主,则保其常庆也。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虞翻曰:谓阳得其类,月朔至望,从震至乾,与时偕行,故“乃与类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虞翻曰:阳丧灭坤,坤终复生,谓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终有庆”。此指说易道阴阳消息之大要也。谓阳月三日,变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见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谓二阳为朋,故兑“君子以朋友讲习”。《文言》曰:敬义立而德不孤。《彖》曰:乃与类行。二十九日,消乙入坤,灭藏于癸,乙东癸北,故“东北丧朋”。谓之以坤灭乾,坤为丧故也。
马君云:孟秋之月,阴气始著,而坤之位,同类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阳气始著,阴始从阳,失其党类,故“东北丧朋”。失之甚矣。而荀君以为阴起于午,至申三阴,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曰“东北丧朋”。就如荀说,从午至申,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曰“东北丧朋”就如荀说,从午至申,经当言南西得朋;子至寅,当言北东丧朋。以乾变坤,而言丧朋,经以乾卦为丧耶?此何异于马也。
安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静,故“安”;复初得正,故“贞吉”。
应地无疆。
虞翻曰:震为应。阳正于初,以承坤阴;地道应,故“应地无疆”。
《象》曰:地势坤,
王弼曰:地形不顺,其势顺。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也。
君子以厚德载物。
虞翻曰:势,力也。君子谓乾阳,为德动。在坤下,君子之德车。故“厚德载物”。老子曰:胜人者有力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
干宝曰:重阴,故称六。刚柔相推,故生变。占变,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变者也。故《易》、《系辞》皆称九、六也。阳数奇,阴数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阴气在初,五月之时,自姤来也。阴气始动乎三泉之下,言阴气之动矣。则必至于履霜,履霜则必至于坚冰,言有渐也。藏器于身,贵其俟时,故阳有潜龙,戒以“勿用”。防祸之原。欲其先几,故阴在三泉,而显以履霜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坚冰者,阴功成也。谓坤初六之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坚冰”也。此卦本乾,阴始消,阳起于此爻,故“履霜”也。驯,犹顺也,言阳顺阴之性,成坚冰矣。初六始姤,姤为五月。盛夏而言坚冰,五月阴气始生地中,言始于微霜,终至坚冰,以明渐顺至也。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阳也。二应五,五下动之,则应阳出,直布阳于四方。
不习无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习。阳之所唱,从而和之,“无不利”也。干宝曰:阴气在二,六月之时,自遁来也。阴出地上,佐阳成物,臣道也,妻道也。臣之事君,妻之事夫,义成者也。臣贵其直,义尚其方,地体其大,故曰“直方大”。士该九德,然后可以从王事;女躬四教,然后可以配君子。道成于我,而用之于彼。不妨以仕举为政,不妨以嫁学为妇。故曰“不习无不利”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谓阳下动,应之,则直而行,布阳气于四方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干宝曰:女德光于夫,士德光于国也。
六三:含章可贞。
虞翻曰:贞,正也。以阴包阳,故“含章”。三失位,发得正,故“可贞”也。
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虞翻曰:谓三已发成泰,乾为王,坤为事,震为从,故“或从王事”。地道无成而有终,故“无成有终”。
干宝曰:阴气在三,七月之时,自否来也。阳降在四,三公位也。阴升在三,三公事也。上失其权,位在诸侯。坤体既具,阴党成群。君弱臣强,戒在二国。唯文德之臣,然后可以遭之,运而不失其柔顺之正。坤为文,坤象既成,故曰“含章可贞”。此盖平襄之王垂拱以晋郑之辅也。苟利社稷,专之则可,故曰“或从王事”。迁都诛亲,疑于专命,故亦或之。失后顺之节,故曰“无成”。终于济国安民,故曰“有终”。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
崔觐曰:阳命则发,非时则含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干宝曰:位弥高,德弥广


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虞翻曰:括,结也。谓泰反成否。坤为囊,艮为手,巽为绳,故括囊在外多咎也。得位承五,系于包桑,故“无咎”。阴在二多誉,而远在四,故“无誉”。
干宝曰:阴气在四,八月之时,自观来也。天地将闭,贤人必隐,怀智苟容,以观时衅,此盖甯戚、籧瑗与时卷舒之爻也。不艰其身,则无咎。功业不建,故无誉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卢氏曰:慎言则无咎也。
六五:黄裳,元吉。
干宝曰:阴气在五,九月之时,自剥来也。剥者,反常道也。黄,中之色。裳,下之饰。元,善之长也。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阴登于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已,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犹病诸。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也。故曰“黄裳,元吉”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王肃曰:坤为文,五在中,故曰“文在中也”。
干宝曰:当总已之任,处疑僣之间,而能终元吉之福者,由文德在中也。
上六:龙战于野,
荀爽曰: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在伏乾,为其兼于阳,故称“龙”也。
其血玄黄。
《九家易》曰:实本坤体,未离其类,故称“血”焉。血以喻阴也。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
侯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当十月。阴穷于亥,穷阴薄阳,所以战也。故《说卦》云“战乎乾”是也。六称龙者,阴盛似龙,故称“龙”也。
干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于酉,而卦成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酉戌之间,故曰“于野”。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故文王之忠于殷,抑参二之强,以事独夫之纣。盖欲弥缝其阙。而匡救其恶,以祈殷命,以济生民也。纣遂长恶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于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义也。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干宝曰:天道穷,至于阴阳和薄也。君德穷,至于攻战受诛也。柔顺穷,至于用权变矣。
用六:利永贞。
干宝曰:阴体其顺,臣守其柔。所以秉义之和,履贞之干。唯有推变,终归于正。是周公始于负扆南面,以光王道,卒于复子明辟,以终臣节,故曰“利永贞”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侯果曰:用六,妻道也,臣道也,利在长正矣。不长正,则不能大终阳事也。
《文言》曰:
何妥曰:《坤?文言》唯一章者,以一心奉顺于主也。
坤至柔,
荀爽曰:纯阴至顺,故“柔”也。
而动也刚,
《九家易》曰:坤一变而成震。阴动生阳,故“动也刚”。
至静而德方,
荀爽曰:坤性至静,得阳而动,布于四方也。
后得主而有常,
虞翻曰:坤阴,先迷后顺,得常。阳出初,震为主,为常也。
含万物而化光。
干宝曰:光,大也。谓坤含藏万物,顺承天施,然后“化光”也。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时而行之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虞翻曰:谓初。乾为积善,以坤牝。阳灭出复,震为余庆,谓“东北丧朋”,乃终有庆也。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虞翻曰:坤积不善,以臣弑君,以乾通坤,极姤生巽,为余殃也。
案:圣人设教,理贵随宜,故夫子先论人事,则不语怪力乱神,绝四毋必。今于易象,阐扬天道,故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以明阳生阴杀,天道必然。理国修身,积善为本。故于坤爻初六,阴始生时,著此微言,永为深诫。欲使防萌杜渐,灾害不生,开国承家,君臣同德者也。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是其义也。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虞翻曰:坤消至二,艮子弑父。至三成否,坤臣弑君。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故子弑父,臣弑君也。
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虞翻曰:刚爻为朝,柔爻为夕;乾为寒,坤为暑,相推而成岁焉。故“非一朝一夕”,所由来渐矣。
由辩之不早辩也。
孔颖达曰: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不早辩明故也。此文诫君父防臣子之恶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荀爽曰:霜者,乾之命令。坤下有伏乾,履霜坚冰,盖言顺也。乾气加之,性而坚,象臣顺君命而成之。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虞翻曰:谓二。阳称直。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故“直其正”。方为辟,阴开为方。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故“方其以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虞翻曰:阳息在二,故“敬以直内”。坤位在外,故义以方外。谓阳见兑丁,西南得朋,乃与类行,故德不孤。孔子曰:必有邻也。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爽曰:直方大,乾之唱也。不习无不利,坤之和也。阳唱阴和,而无所不利,故“不疑其所行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
荀爽曰:六三阳位,下有伏阳。坤阴卦也。虽有伏阳,含藏不显。以从王事,要待乾命,不敢自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翟元曰:坤有此三者也。
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宋衷曰:臣子虽有才美,含藏以从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得终天功,臣得终君事,妇得终夫业,故曰“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
虞翻曰:谓阳息坤成泰。天地反,以乾变坤,坤化升乾,万物出震,“故天地变化,草木蕃”矣。
天地闭,贤人隐。
虞翻曰:谓四。泰反成否,乾称贤人。隐藏坤中,以俭德避难,不荣以禄,故“贤人隐”矣。
《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荀爽曰:六四阴位,迫近于五,虽有成德,当括而囊之,谨慎畏敬也。
孔颖达曰: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智也。闭其智而不用,故曰“括囊”。不与物忤,故“无咎”。功名不显,故“无誉”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
虞翻曰:谓五。坤息体观,地色黄,坤为理。以乾通坤,故称“通理”。五正阳位,故曰“正位”。艮为居,体谓四支也。艮为两肱,巽为两股。故曰“黄中通理,正位居体”。
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
虞翻曰:阳称美,在五中四支。谓股肱。
发于事业,
《九家易》曰:天地交而万物生也。谓阳德潜藏,变则发见。若五动为比,乃事业之盛。
美之至也。
侯果曰:六五以中和通理之德,居体于正位,故能美充于中。而旁畅于万物,形于事业,无不得宜,是“美之至也”。
阴疑于阳,必战。
孟喜曰:阴乃上薄,疑似于阳,必与阳战也。
为其兼于阳也,故称龙焉。
《九家易》曰:阴阳合居,故曰“兼”。阳谓上六,坤行至亥,下有伏乾,阳者变化,以喻龙焉。
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
荀爽曰:实本坤卦,故曰“未离其类也”。血以喻阴顺也。
崔觐曰:乾坤交会,乾为大赤,伏阴柔之,故“称血焉”。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
荀爽曰:消息之卦,坤位在亥,下有伏乾,阴阳相和,故言“天地之杂也”。
天玄而地黄。
王凯冲曰:阴阳交战,故血玄黄。
荀爽曰:天者阳,始于东北,故色玄也。地者阴,终于西南,故色黄也。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万物之始生也。
崔觐曰: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也。不序乾坤之次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二生万物。则天地之次第可知,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万物之始生者,言刚柔始交,故万物资始于乾,而资生于坤。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
虞翻曰:坎二之初,刚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贞”矣。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虞翻曰:之外称往。初震得正,起之欲应,动而失位,故“勿用有攸往”。震为侯,初刚难拔,故利以建侯。老子曰:善建者,拔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
虞翻曰:乾刚坤柔,坎二交初,故“始交”。确乎难拔,故“难生”也。
崔觐曰:十二月阳始浸长,而交于阴,故曰“刚柔始交”。万物萌芽,生于地中,有寒冰之难,故言“难生”。于人事,则是运季业初之际也。
动乎险中,大亨贞。
荀爽曰:物难在始生,此本坎卦也。
案: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刚柔始交也。交则成震,震为动也,上有坎,是动乎险中也。动则物通而得正。故曰“动乎险中,大亨贞”也。
雷雨之动满形,
荀爽曰:雷震雨润,则万物满形而生也。
虞翻曰:震雷坎雨,坤为形也。谓三巳反正,成既济。坎水流坤,故“满形”。谓雷动雨施,品物流形也。
天造草昧。
荀爽曰:谓阳动在下,造物于冥昧之中也。
宜建侯而不宁。
苟爽曰:天地初开,世尚屯难,震位承乾,故“宜建侯”。动而遇险,故“不宁”也。
虞翻曰:造,造生也。草,草创物也。坤冥为昧,故“天造草昧”。成既济定,故曰“不宁”,言宁也。
干宝曰:水运将终,木德将始,殷周际也。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宁。天下既遭屯险之难,后王宜荡之以雷雨之政,故封诸侯以宁之也。
《象》曰:云雷,屯。
《九家易》曰:雷雨者,兴养万物。今言屯者,十二月雷伏藏地中,未得动出。虽有云雨,非时长育,故言屯也。
君子以经论。
荀爽曰:屯难之代,万事失正。经者,常驻也。论者,理也。君子以经论,不失常道也。
姚信曰:经,纬也。时在屯难,是天地经论之日,故君子法之,须经论艰难也。
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虞翻曰:震起艮止,动乎险中,故“盘桓”。得正得民,“利居贞”。谓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
荀爽曰:盘桓者,动而退也。顿谓从二动,而退居初,虽盘桓


,得其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荀爽曰:阳贵而阴贱,阳从二来,是以贵下贱,所以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
荀爽曰:阳动而止,故“屯如”也。阴乘于阳,故“邅如”也,
乘马班加。
虞翻曰:屯邅盘桓,谓初也。震为马作足,二乘初,故“乘马”。班,踬也。马不进,故“班如”矣。
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曰:匪非也。寇谓五。坎为寇盗,应在坎,故“匪寇”。阴阳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变复体离。离为女子,为大腹,故称“字”。今失位为坤,离象不见,故“女子贞不字”。坤数十。三动反正,离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
崔觐曰:下乘初九,故为之难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阴出于坤,谓乾再索而得坎。今变成震,中有坤体,故言阴出于坤。今还于坤,谓二从初即逆,应五顺也。去逆就顺,阴阳道正,乃能长养,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
案:《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辞。王用三驱,失前禽,是其义也。
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崔觐曰:君子见动之微,逆知无虞,则不如舍,勿往。往则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谓三巳变坎,为马,故曰“乘马”。马在险中,故“班如”也。或说乘初,初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崔觐曰:屯难之时,勿用攸往。初虽作应,班如不进。既比于五,五来求婚。男求女,“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称“往”。体离,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称“膏”。《诗》云:阴雨膏之,是其义也。
小贞吉,大贞凶。
崔觐曰:得屯难之宜,有膏泽之惠。谓与四为婚媾,施虽未光,小贞之道也,故“吉”。至于远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应,冒难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贞凶”也。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坎为马,震为行,艮为止,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涟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阳,故“班如”也。下二四爻虽亦乘阳,皆更得承五,忧解难除。今上无所复承,忧难不解,故“泣血涟如”也。体坎为血,伏离为目,互艮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虞翻曰:谓三变时,离为目。坎为血,震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涟如”。柔乘于刚,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
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亨谓二。震刚柔接,故“亨”。蒙亨,以通行时中也。
干宝曰:蒙者,离宫阴也。世在四。八月之时,降阳布德,荠麦并生,而息来在寅,故“蒙”。于世为八月,于消息为正月卦也。正月之时,阳气上达,故屯为物之始生,蒙为物之稚也。施之于人,则童蒙也。敬得其运,虽蒙必亨,故曰“蒙亨”。此盖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谓五,艮为童蒙。我谓二也。震为动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五阴求阳,故“童蒙求我,志应也”。艮为求,二体师象,坎为经。谓礼有来学,无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崔觐曰:初筮,谓六五求决于九二。二则告之。再三渎,谓三应于上。四隔于三,与二为渎,故二“不告”也。渎,古黩字也。
利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变之正,故“利贞”。蒙以养正,圣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侯果曰:艮为山,坎为险,是山下有险。险被山止,止则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案:二进居三,三降居二。刚柔得中,故能通。发蒙时,令得进中矣。故曰“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陆绩曰:六五阴爻,在蒙暗。蒙又体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应也。
荀爽曰:二与五志相应也。
初筮告,以刚中也。
崔觐曰:以二刚中,能发于蒙也。
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荀爽曰:再三,谓三与四也。皆乘阳,不敬,故曰“渎”。渎不能尊阳,蒙气不除,故曰“渎蒙也”。
蒙以养正,圣功也。
虞翻曰:体颐,故养。五多功。圣谓二,二志应五,变得正而亡其蒙,故“圣功也”。
干宝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而成王八岁,言天后成王之年,将以养公正之道,而成三圣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为山,震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二。艮为果,震为行。育,养也。二至上有颐养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发蒙之正,初为蒙始,而失其位。发蒙之正以成兑,兑为刑人,坤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为穿木,震足艮手,互与坎连,故称“桎梏”。初发成兑,兑为说,坎象毁坏,故曰“用说桎梏”。之应历险,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为法,初发之正,故“正法也”。
干宝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时,天光始照,故曰“发蒙”。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坎为法律,寅为贞廉,以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此成王将正四国之象也。说,解也。正四国之罪。宜释周公之党,故曰“用说桎梏”。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虞翻曰: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诫上也。金夫谓二。初发成兑,故三称“女”。兑为见。阳称金。震为夫。三逆乘二阳,所行不顺,为二所淫。上来之三,陟阴。故曰“勿用娶女,见金夫”矣。坤身称躬,三为二所乘,兑泽动下,不得之应,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无攸利”也。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顺也。
虞翻曰:失位乘刚,故“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王弼曰:阳称实也。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荀爽曰:顺于上,巽于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虞翻曰:自上御下,故“顺”也。
《序卦》曰: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干宝曰:需,坤之游魂也。云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东西,须之象也。王事未至,饮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妇人之职也;百谷果蓏之所生,禽兽鱼鳖之所托也;而在游魂变化之家,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
虞翻曰:大壮四之五。孚谓五。离日为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贞吉”,谓“壮于大舆之辐也”。
利涉大川。
何妥曰:大川者,大难也。须之待时,本欲涉难,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于坎也。坎为险也。有险在前,不可妄涉,故须待时然后动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侯果曰:乾体刚健,遇险能通,险不能险,义不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
宋衷曰:云上于天,须时而降也。
君子以饮食宴乐。
虞翻曰:君子谓乾。坎水兑口。水流入口为饮。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故“以饮食”。阳在内,称宴。大壮,震为乐,故“宴乐”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干宝曰:郊,乾坎之际也。既已受命,进道北郊,未可以进,故曰“需于郊”。处不避污,出不辞难,臣之常节也。得位有应,故曰“利用恒”。虽小稽留,终于必达,故曰“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居需之时,最远于险;能抑其进,不犯难行;虽不应几,可以保常,故“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沙谓五。水中之阳称沙也。二变之


阴,称小。大壮震为言,兑为口。四之五,震象半见,故“小有言”。二变应之,故“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虞翻曰:衍,流也。中谓五也。
荀爽曰:二应于五,水中之刚,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进也。体乾处和,美德优衍在中,而不进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而三据之,故“小有言”。乾虽在下,终当升上,二当居五,故“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荀爽曰:亲与坎接,故称“泥”。须止不进,不取于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崔觐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于坎,坎为险盗,故“致寇至”。是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虞翻曰:离为戎,乾为敬。阴消至五遁,臣将弑君。四上壮坤,故“敬慎不败”。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案:六四体坎。坎为云,又为血卦。血以喻阴。阴体卑弱,宜顺从阳,故曰“需于血”。
《九家易》曰:云从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王弼曰:穴者,阴之路也。四处坎始,居穴者也。九三刚进,四不能距,见侵则避,顺以听命也。
《九家易》曰:云欲升天,须时当降。顺以听五,五为天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荀爽曰:五互离,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饮食之道。故坎在需家,为酒食也。云须时欲降,乾须时当升。五有刚德,处中居正。故能帅群阴,举坎以降。阳能正居其所,则吉。故曰“需于酒食”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谓乾二当升五,正位者也。
卢氏曰:沈湎则凶,中正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
荀爽曰:需道已终,云当下入穴也。云上升极,则降而为雨,故《诗》云:朝跻于西,崇朝其雨,则还入地,故曰“入于穴”。云雨入地,则下三阳动而自至者也。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荀爽曰:三人,谓下三阳也。须时当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当循臣职。故“敬之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荀爽曰:上降居三,虽不当位,承阳有实,故“终吉”,无“大失”矣。
卷三
《序卦》曰: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也。
郑玄曰:讼,犹争也,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
(坎下乾上)。讼:有孚,
干宝曰:讼,离之游魂也。离为戈兵,此天气将刑杀,圣人将用师之卦也。讼,不亲也。兆民未识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阳来居二,而孚于初,故曰“讼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谓二。窒,塞止也。惕,惧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贞。遁将成否,则子弑父,臣弑君。三来之二,得中;弑不得行,故“中吉”也。
终凶。
虞翻曰:二失位,终止不变,则入于渊,故“终凶”也。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谓五也。断决必中,故“利见”也。讼是阴事,以险涉险,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卢氏曰:险而健者,恒好争讼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二进居三,三降居二,是刚来而得中也。
终凶,讼不可成也。
王肃曰:以讼成功者,终必凶也。
王弼曰:凡不和而讼,无施而可,涉难特甚焉。唯有信而见塞惧者,乃可以得吉也。犹复不可以终,中乃吉也。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故虽复有信,而见塞惧,犹不可以为终,故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也。无善听者,虽有其实,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惧者,得其中吉,必有善听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刚而来,正夫群小,断不失中,应其任矣。
案:夫为讼,善听之主者,其在五焉。何以明之?案爻辞:九五:讼,元吉。王氏注云: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即《彖》云:利见大人,尚中正,是其义也。九二《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九二居讼之时,自救不暇。讼既不克,怀惧逃归,仅得免其终凶祸,岂能为善听之主哉!年代绵流,师资道丧,恐传写字误,以五为二,后贤当审详之也。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荀爽曰:二与四讼,利见于五。五以中正之道,解其讼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荀爽曰:阳来居二,坎在下,为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
荀爽曰:天自西转,水自东流,上下违行,成讼之象也。
君子以作事谋始。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来变坤,为作事。坎为谋。乾知大始。故“以作事谋始”。
干宝曰:省民之情,以制作也。武王故先观兵孟津,盖以卜天下之心,故曰“作事谋始”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永,长也。坤为事,初失位,而为讼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谓


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旧德,震象半见,故“小有言”。初变得正,故“终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卢氏曰:初欲应四,而二据之。蹔争,事不至永。虽有小讼,讼必辩明,故“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
虞翻曰:谓与四讼,坎为隐伏,故“逋”乾位刚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虞翻曰:眚,灾也,坎为眚,谓二变应五。乾为百,坤为户;三爻,故三百户。坎化为坤,故“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
荀爽曰:三不克讼,故逋而归。坤称邑。二者,邑中之阳人。逋,逃也,谓逃失邑中之阳人。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荀爽曰:下与上争,即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坤有三爻,故云“三百户,无眚”。二者,下体之君。君不争,则百姓无害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虞翻曰:乾为旧德。食谓初。四二已变之正。三动得位,体噬嗑食。四变食乾,故“食旧德”。三变在坎,正危贞厉,得位二,故“终吉”也。
或从王事,无成。
虞翻曰:乾为王。二变否时,坤为事,故“或从王事”。道无成而代有终,故曰“无成”。坤三同义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侯果曰:虽失其位,专心应上,故能保全旧恩,食旧德者也。处两刚之间,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负四,正之危也。刚不能侵,故“终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讼”。渝变也。不克讼,故复位。变而成巽,巽为命令,故“复即命渝”。动而得位,故“安贞吉”。谓二已变坤安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侯果曰:初既辩明,四讼妄也。讼既不克,当反就前理。变其诏命,则安静贞吉而不失初也。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王肃曰:以中正之德,齐乖争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则无所溺,公则无所偏。故“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
虞翻曰: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
终朝三拕之。
虞翻曰:位终乾上。二变时,坤为终。离为日,乾为甲。日出甲上。故称“朝”。应在三,三变时,艮为手,故“终朝三拕之”。使变应已,则去其鞶带。体坎乘阳,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为衣、为言,故以讼受服。
荀爽曰:二四争三,三本下体,取之有缘。或者,疑之辞也。以三锡二,于义疑矣。争竞争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锡二。终朝者,君道明。三者,阳成功也。君明道盛,则夺二与四,故曰“终朝三拕之”也。鞶带,宗庙之服。三应于上,上为宗庙。故曰“鞶带”也。
翟玄曰:上以六三锡下二阳,群刚交争,得不以让,故终一朝之间,各一夺之,为三拕。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虞翻曰:服谓鞶带。终朝见褫(拕),乾象毁坏。故“不足敬”。
《九家易》曰:初、二、三、四皆不正,以不正相讼,而得其服,故“不足敬”也。
《序卦》曰: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崔觐曰:因争必起众相攻,故受之以师也。
(坎下坤上)。师:贞,丈人吉,无咎。
何晏曰:师者,军旅之名。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
王弼曰:丈人,严庄之称,有军正者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兴役动众,无功则罪,故“吉”乃“无咎”。
陆绩曰:丈人者,圣人也。帅师未必圣人,若汉高祖、光武应此义也。
崔觐曰:《子夏传》作大人,并王者之师也。
案:此《彖》云:师,众。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观之,则知夫为王者,必大人也,岂以丈人而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行师乎!以斯而论,《子夏传》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臆云“严庄之称”,学不师古,匪说攸闻,既误违于经旨,辄改正作大人明矣。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虞翻曰:坤为众,谓二失位,变之五,为比。故“能以众正“,乃“可以王矣”。
荀爽曰:谓二有中和之德,而据群阴,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蜀才曰:此本剥卦。案:上九降二,六二升上,是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
干宝曰:坎为险,坤为顺,兵革刑狱,所以险民也。毒民于险中,而得顺道者,圣王之所难也。毒,荼,苦也。五刑之用,斩刺肌体,六军之锋,残破城邑,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使服王法者也。故曰“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毒以治民,明不获已而用之,故于彖象六爻,皆著戒惧之辞也。
吉又何咎矣。
崔觐曰:


刚能进义,中能正众,既顺且应,行险戡暴,亭毒天下,人皆归往而以为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
陆绩曰:坎在坤内,故曰“地中有水”。师,众也。坤中众者,莫过于水。
君子以容民畜众。
虞翻曰:君子谓二。容,宽也。坤为民众,又畜养也。阳在二,宽以居之,五变执言时,有颐养象。故“以容民畜众矣”。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案:初六以阴居阳,履失其位,位既匪正,虽令不从。以斯行师,失律者也。凡首率师出必以律,若不以律,虽臧亦凶。故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家易》曰:坎为法律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九家易》曰: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为天所宠,事克功成。故“吉,无咎”。二非其位,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为王,定天下以师。故曰“在师中,吉”。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荀爽曰:王谓二也。三者,阳德成也。德纯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锡命,群阴归之。故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案: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锡命之象。《周礼》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虞翻曰: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同人离为戈兵,为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卢氏曰:失位乘刚,内外无应,以此帅师必大败。故有舆尸之凶,功业大丧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荀爽曰:左谓二也,阳称左。次,舍也。二与四同功,四承五,五无阳,故呼二舍于五,四得承之,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崔觐曰:偏将军居左。左次,常备师也。师顺用柔,与险无应,进取不可,次舍无咎,得位故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
虞翻曰:田谓二。阳称禽。震为言。五失位,变之正,艮为执。故“利执言,无咎”。
荀爽曰:田,猎也。谓二帅师禽五,五利度二之命,执行其言,故“无咎”也。
案:六五居尊失位,在师之时,盖由殷纣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类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猎。六五离爻,体坤,离为戈兵,田猎行师之象也。
长子帅师,
虞翻曰:长子谓二,震为长子,在师中,故“帅师”也。
弟子舆尸,贞凶。
虞翻曰:弟子谓三。三体坎。坎震之弟而乾之子,失位乘阳,逆,故“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荀爽曰:长子谓九二也。五处中应二,二受任帅师,当上升五。故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宋衷曰:弟子谓六三也。失位乘阳,处非所据。众不听从,师人分北,或败绩死亡,舆尸而还,故曰“弟子舆尸”。谓使不当其职也。
上六:大君有命,
虞翻曰:同人,乾为大君巽为有命。
干宝曰: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五常为王位,至师之家,而变其例者。上为郊也。故易位,以见武王亲征,与师人同处于野也。离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为宗庙,武王以文王行,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明已之受命,文王之德也。故《书?泰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联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开国,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
开国承家,
虞翻曰:承,受也。坤为国。二称家。谓变乾为坤,欲令二上居五,为比,故“开国承家”。
荀爽曰:大君,谓二。师旅已息,既上居五,当封赏有功,立国命家也。开国,封诸侯。承家,立大夫也。
宋衷曰:阳当之五,处坤之中,故曰“开国”。阴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
小人勿用。
虞翻曰:阴称小人,坤虚无君,体迷复凶,坤成乾灭,以弑君,故“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虞翻曰:谓五多功,五动正位,故“正功也”。
干宝曰:汤武之事。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虞翻曰:坤反君道,故“乱邦也”。
干宝曰:楚灵、齐闵,穷兵之祸也。
《序卦》曰: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崔觐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人众,则群类必有所比矣。上比相阿党,下比相和亲也。相党则相亲,故言比者比也。
(坤下坎上)。比:吉。
虞翻曰:师二上之五,得位,众阴顺从,比而辅之,故“吉”。与大有旁通。
《子夏传》曰: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凶者生乎乖争,今既亲比,故云“比吉”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干宝曰:比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去阴居阳,承乾之命,义与师同也。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砷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考之


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戩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逆取顺守。居安如危,故曰“无咎”。天下归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宁方来”。后服之夫,违夭失人,必灾其身故曰“后夫凶”也。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
崔觐曰:下比于上,是下顺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蜀才曰:此本师卦。
案:六五降二,九二升五,刚往得中,为比之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长正,而“无咎”矣。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虞翻曰:水性流动,故“不宁”。坤阴为方,上下应之,故“方来”也。
后夫凶,
虞翻曰:后谓上,夫谓五也。坎为后,艮为背。上位在背后,无应乘阳,故“后夫凶”也。
其道穷也。
荀爽曰:后夫谓上六。逆礼乘阳,不比圣王,其义当诛,故“其道穷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
何宴曰:水性润下,今在地上,更相浸润,比之义也。
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虞翻曰:先王谓五。初阳已复。震为建,为诸侯。坤为万国,为腹,坎为心。腹心亲比,故“以建万国,亲诸侯”。《诗》曰:公侯腹心,是其义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
虞翻曰:孚谓五。初失位,变来得正,故“无咎”也。
荀爽曰:初在应外,以喻殊俗,圣王之信,光被四表。绝域殊俗,皆来亲比,故“无咎”也。
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虞翻曰:坤器为缶。坎水流坤。初动成屯。屯者,盈也,故“盈缶”。终变得正,故“终来有它吉”。在内称来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荀爽曰:缶者应内,以喻中国。孚既盈满中国,终来及初,非应,故曰“它”也。《象》云:“有它吉”者,谓信及非应,然后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干宝曰:二在坤中。坤,国之象也。得位应五,而体宽大,君乐民人自得之象也,故曰“比之自内,贞吉”矣。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崔觐曰:自内而比,不失已亲也。
六三:比之匪人。
虞翻曰:匪,非也,失位无应,三又多凶,体剥伤象,弑父弑君,故曰“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干宝曰:六三乙卯,坤之鬼吏。要比之家,有土之君也。周为木德,卯为木辰,同姓之国也。爻失其位,辰体阴贼,管蔡之象也。比建万国,唯去此人。故曰“比之匪人”,不亦伤王政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
虞翻曰:在外体,故称外。得位比贤,故贞吉也。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干宝曰:四为三公,在比之家,而得其位。上比圣主,下御列国,方伯之象也。能外亲九服,贤德之君,务宣上志,绥万邦也。故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
虞翻曰:五贵多功,得位正中,初三以变体重明,故“显比”。谓显诸仁也。
王用三驱,失前禽,
虞翻曰:坎五称王。三驱,谓驱下三阴,不及于初,故“失前禽”。谓初已变成震,震为鹿,为惊走,鹿之斯奔,则“失前禽”也。
邑人不戒,吉。
虞翻曰:坤为邑师,震为人师。时坤虚无君,使师二上居五中,故不诫吉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谓离象明。正上中也。
舍逆取顺,失前禽也。
虞翻曰:背上六,故“舍逆”。据三阴,故“取顺”。不及初,故“失前禽”。
邑人不戒,上使中也。
虞翻曰:谓二,使师二上居五中。
上六:比之无首,凶。
荀爽曰:阳欲无首,阴以大终。阴而无首,不以大终。故“凶”也。
虞翻曰:首,始也。阴道无成,而代有终,“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虞翻曰:迷失道,故无所终也。
《序卦》曰: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崔觐曰:下顺从而上下应之,则有所畜矣。
韩康伯曰:由比而畜,故曰“小畜”也。
(乾下巽上)。小畜:亨。
侯果曰:四为畜主,体又称小,唯九三被畜,下刚皆通,是以“小畜,亨”也。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崔觐曰:云如不雨,积我西邑之郊,施泽未通,以明小畜之义。
案:云雨者,阴之气也。今小畜五阳而一阴,既微少,才作密云,故未能为雨。四互居兑,西郊之象也。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王弼曰:谓六四也。成卦之义,在此一爻者也。体无二阴,以分其应,既得其位,而上下应之,三不能陵,小畜之义。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虞翻曰:需上变为巽,与豫旁通。豫四之坤初为复,复小阳潜,所畜者少,故曰“小畜”。二失位,五刚中正,二变应之,故“志行乃亨”也。
密云不雨,尚往也。
虞翻曰:密,小也。兑为密。需坎升天为云,坠地称雨。上变为阳,坎象半见。故“密云不雨,尚往也”。
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虞翻曰:豫坤为自我。兑为西,乾为郊,雨生于西,故“自我西郊”。九二未变,故“施未行


”矣。
荀爽曰:体兑位秋,故曰“西郊”也。时当收敛,臣不专赏,故“施未行”。喻文王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
《九家易》曰:风者,天之命令也。今行天上,则是令未下行,畜而未下,小畜之义也。
君子以懿文德。
虞翻曰:君子,谓乾。懿,美也。豫坤为文。乾为德,离为明。初至四体夬,为书契。乾离照坤,故懿文德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虞翻曰:谓从豫四之初成复卦,故复自道。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何其咎,吉。”乾称道也。
九二:牵复,吉。
崔觐曰:四柔得位,群刚所应,二以中和牵复自守,不失于行也。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虞翻曰:变应五,故不自失,与比二同义也。
九三:车说辐,
虞翻曰:豫、坤为车,为辐。至三成乾,坤象不见,故“车说辐”。马君及俗儒皆以乾为车,非也。
夫妻反目。
虞翻曰:豫震为夫,为反。巽为妻。离为目。今夫妻共在四,离火动上,目象不正,巽多白眼,夫妻反目。妻当在内,夫当在外,今妻乘夫而出在外,象曰“不能正室”。三体离需,饮食之道。饮食有讼,故争而反目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九家易》曰:四互体离,离为目也。离既不正,五引而上,三引而下,故反目也。舆以轮成车,夫以妻成室。今以妻乘夫,其道逆,故“不能正室”。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虞翻曰:孚谓五。豫坎为血,为惕。惕,忧也。震为出,变成小畜,坎象不见,故血去惕出。得位承五,故“无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荀爽曰:血以喻阴。四阴,臣象。有信顺五。惕,疾也。四当去初,疾出从五,故曰“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虞翻曰:孚五,谓二也。挛,引也。巽为绳。豫、艮为手。二失位,五欲其变,故曰“挛如”。以,及也。五贵,称富。邻,谓三。兑西震东,称邻。二变承三,故富以其邻,《象》曰“不独富”。二变为既济,与东西邻同义。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九家易》曰:有信,下三爻也。体巽,故“挛如”,如谓连接其邻。邻,谓四也。五以四阴作财,与下三阳共之,故曰“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得载,妇贞厉。
虞翻曰:既,已也。应在三。坎水零雨。巽为处,谓二已变,三体坎雨,故“既雨既处”。坎云复天,坎为车,积载在坎上,故上得积载。巽为妇,坎成巽坏,故“妇贞厉”。
月几望,君子征凶。
虞翻曰:几,近也。坎月离日,上已正,需时成坎,与离相望。兑西震东,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上变阳消,之坎为疑,故“君子征,有所疑”矣。与归妹、中孚“月几望”义同也。
《象》曰:既雨既处,得积载也。
虞翻曰:巽消承坎,故“得积载”。坎习为积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虞翻曰:变坎为盗,故“有所疑也”。
《序卦》曰: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崔觐曰:履,礼也。物畜不通,则君子先懿文德,然后以礼导之,故言“物畜物后有礼”也。
(兑下乾上)。履: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贞。
虞翻曰:谓变讼初为兑也。与谦旁通。以坤履乾,以柔履刚,谦坤为虎,艮为尾,乾为人,乾兑乘谦,震足蹈艮,故“履虎尾”。兑说而应虎口,与上绝,故“不咥人”。刚当位,故通。俗儒皆以兑为虎,乾履兑,非也。兑刚卤,非柔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
虞翻曰:坤柔乾刚,谦坤籍乾,故“柔履刚”。
荀爽曰:谓三履二也。二五无应,故无元。以乾履兑,故有通。六三履二非和正,故云“利贞”也。
说而应乎乾,
虞翻曰:说,兑也。明兑不履乾,故言应也。
《九家易》曰:动来为兑为应上,故曰“说而应乎乾”也。以喻一国之君,应天子命以临下。承上以巽,据下以说,其正应天,故虎为之“不咥人”也。
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九家易》曰:虎尾,谓三也。三以说道履五,之应上顺于天,故“不咥人,亨”也。能巽说之道,顺应于五,故虽践虎,不见咥噬也。太平之代,虎不食人,亨谓于五也。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虞翻曰:刚中正,谓五。谦震为帝。五,帝位,坎为疾病,乾为大明。五履帝位,坎象不见。故“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虞翻曰:君子,谓乾。辩,别也。乾天为上,兑泽为下。谦坤为民,坎为志。谦时坤在乾上,变而为履。故“辩上下,定民志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虞翻曰:应在巽,为白,故“素”。履四失位,变往得正,故“往无咎”。初已得正,使四独变,在外称往。《象》曰:“独行愿也”。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荀爽曰:初九者,潜位。隐而未见,行而未成。素履者,谓布衣之士,未得居位,独行礼义,不失其正,故“无咎也”。
九二


: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虞翻曰:二失位。变成震,为道、为大涂,故“履道坦坦”。讼时二在坎狱中,故称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兑说,幽人喜笑,故“贞吉”也。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虞翻曰:虽幽讼狱中,终辩得正,故“不自乱”。
六三:眇而视,跛而履,
虞翻曰:离目不正,兑为小,故“眇而视”。视上应也。讼坎为曳。变震时,为足。足曳,故跛而履。俗儒多以兑刑为跛,兑折震足,为刑人见刑断足者,非为跛也。
履虎尾,咥人,凶。
虞翻曰:艮为尾,在兑下,故“履虎尾”。位在虎口中,故“咥人凶”。既跛又眇,视步不能,为虎所啮,故“咥人凶”。《象》曰:“位不当也”。
武人为于大君。
虞翻曰:乾象在上,为武人。三失位,变而得正,成乾。故曰“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象》曰:眇而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而履,不足以与行也。
侯果曰:六三,兑也。互有离巽,离为目,巽为股。体俱非正,虽能视,眇目者也。虽能履,跛足者也。故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跛能履,不足以与行”。是其义也。
咥人之凶,位不当也。
案:六三为履卦之主。体说应乾,下柔上刚,尊卑合道,是以“履虎尾,不咥人,通”。今于当爻以阴处阳,履非其位,互体离兑,水火相刑。故独唯三被咥,凶矣。
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案:以阴居阳,武人者也。三互离爻,离为响明,为于大君,南面之象,与乾上应,故曰“志刚”。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虞翻曰:体与下绝,四多惧,故“愬愬”。变体坎,得位,承五应初,故终吉。《象》曰:“志行也”。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侯果曰:愬愬,恐惧也。履乎兑主,履虎尾也。逼近至尊,故恐惧。以其恐惧,故“终吉”也。执乎枢密,故“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
虞翻曰:谓三。上已变,体夬象,故“夬履”。四变五,在坎中也,为上所乘,故“贞厉”。《象》曰:“位正当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干宝曰:夬,决也。居中履正,为履贵主。万方所履,一决于前,恐决失正,恒惧危厉。故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上九:视履考详,其旋元吉。
虞翻曰:应在三,三先视上,故上亦视三。故曰“视履考详”矣。考,稽。详,善也。乾为积善,故“考详”。三上易位,故“其旋元吉”。《象》曰:“大有庆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卢氏曰:王者履礼于上,则万方有庆于下。
卷四
《序卦》曰: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崔觐曰:以礼导之,必通。通然后安,所谓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
虞翻曰:阳息坤反,否也。坤阴诎外,为小往。乾阳信内,称大来。天地交,万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小,谓阴也。大,谓阳也。天气下,地气上,阴阳交,万物通,故“吉、亨”。
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
何妥曰:此阴在道泰也。夫泰之为道,本以通生万物。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各自闭塞,不能相交,则万物无由得生。明万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与下,犹君之与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济养民也。天地以气通,君臣以志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阴阳之名,就爻为语。健顺之称,指卦为言。顺而阴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阳在内,故曰“大来”。
内君子而外小人,
崔觐曰:此明人事也。阳为君子,在内,健于行事。阴为小人,在外,顺以听命。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谓阳息而升,阴消而降也。阳称息者,长也。起复成巽,万物盛长也。阴言消者,起姤终乾。万物成熟。成熟则给用,给用则分散。故阴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气,若时不交,则为闭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后以财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后,君也。阴升乾位。坤,女主,故称后。坤富,称财。守位以人,聚人以财,故曰“成天地之道”。
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赞。左右,助之。震为左,兑为右,坤为民,谓以阴辅阳。《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郑玄曰:财,节也。辅,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顺阴阳之节,为出内之政。春崇宽仁,夏以长养,秋教收敛,冬敕盖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王弼曰: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类,否巽为茅。茹,茅根。艮为手。汇,类


也。初应四,故拔茅茹以汇。震为征,得位应四,征吉。外,谓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虚也。二五相应,五虚无阳,二上包之。
用冯河,不遐遗。
荀爽曰:河出于乾,行于地中。阳性欲升,阴性欲承。冯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升天,道虽辽远,三体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遗”。
朋亡,得尚于中行。
荀爽曰:中,谓五。坤为朋,朋亡而下,则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称包。荒,大川也。冯河,涉河。遐,远;遗,亡也。失位变得正,体坎。坎为大川,为河。震为足。故“用冯河”。乾为远,故“不遐遗”。兑为朋,坤虚无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与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震为行,故“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虞翻曰:陂,倾。谓否上也。平,谓三。天地分,故平。天成地平,谓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往,谓消外。复,谓息内。从三至上,体复。终日乾乾,反复道。故“无平不陂,无生不复”。
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虞翻曰:艰,险。贞,正。恤,忧。孚,信也。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艰贞”。坎为忧。故“勿恤”。阳在五孚,险坎为孚,故有孚。体噬嗑食也。二上之五据四,则三乘二。故“于食有福”也。
《象》曰:无平不陂,天地际也。
宋衷曰:位在乾极,应在坤极,天地之际也。地平极则险陂,天行极则还复,故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
虞翻曰:二五变时,四体离飞,故“翩翩”。坤虚无阳,故“不富”。兑西震东,故称“其邻”。三阴乘阳,不得之应。《象》曰:“皆失实也。”
不戒以孚。
虞翻曰:谓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来孚邑,故“不戒以孚”。二上体坎,中正。《象》曰:“中心愿也。”与比邑人不诫同义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
宋衷曰:四互体震,翩翩之象也。阴虚阳实,坤今居上,故言“失实也”。
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阴得承阳,皆阳心之所愿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称乙,是为帝乙。六五以阴处尊位,帝者之姊妹。五在震后,明其为妹也。五应于二,当下嫁二。妇人谓嫁曰归。故言“帝乙归妹”。谓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为帝,坤为乙。帝乙,纣父。归嫁也。震为兄,兑妹,故嫁妹。祉,福也。谓五变体离,离为大腹,则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九家易》曰:五下于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复于隍,
虞翻曰:否艮为城,故称城坤为积土。隍,城下沟。无水称隍,有水称池。今泰反否,乾坏为土,艮城不见,而体复象,故“城复于隍”也。
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虞翻曰:谓二,动时体师。阴皆乘阳,行不顺,故“勿用师”。坤为自邑,震为言,兑为口,否巽为命。今逆陵阳,故“自邑告命”。命逆不顺,阴道先迷,失实远应,故“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九家易》曰:乾当来上,不可用师而拒之也。自邑者,谓从坤性而降也。告命者,谓下为巽,宣布君之命令也。三阴自相告语,俱下服顺承乾也。城复于隍,国政崩也。坤为乱,否巽为命,交在泰上,故“其命乱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者也。
(坤下乾上)。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虞翻曰:阴消乾,又反泰也。谓三。比坤灭乾,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故曰“匪人”。阴来灭阳,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阴信阳诎,故“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与比三同义也。
《彖》曰:否匪人,不利君子贞。
崔觐曰:否,不通也。于不通之时,小人道长,故云“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也。
大往小来,
蜀才曰:此本乾卦。大往,阳往而消。小来,阴来而息也。
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何妥曰:此明天道否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否也。泰中言志同,否中云无邦者,言人志不同,必致离散,而乱邦国。崔觐曰:君臣乖阻,取乱之道,故言“无邦”。
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
崔觐曰:阴、柔,谓坤。阳、刚,谓乾也。
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崔觐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之义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
宋衷曰:天地不交,犹君臣不接。天气上升,而不下降;地气沈下,又不上升。二气特隔,故云“否”也。
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虞翻曰:君子谓乾,坤为营,乾为禄,难谓坤为弑君故以“俭德辟难”。巽为入伏,乾为远,艮为山,体遁象,谓辟难远遁


入山,故“不可营以禄”。营,或作荣。俭,或作险。
孔颍达曰:言君子于此否时,以节俭为德,辟其危难,不可荣华其身,以居禄位。若据诸侯公卿而言,是辟时群小之难,不可重受官爵也。若据王者言之,谓节俭为德,辟阴阳厄运之难,不可自重荣贵而骄逸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荀爽曰:拔茅茹,取其相连,汇者,类也。合体同包,调坤三爻同类相连,欲在下也。贞者,正也。谓正居其所则“吉”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九家易》曰:阴志在下,欲承君也。
案:初六,巽爻。巽为草木,阳爻为木,阴爻为草。初六阴爻,草茅之象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为四所包,故曰“包承”也。小人,二也。谓一爻独居,间象相承,得系于阳,故“吉”也。大人,谓五。乾坤分体,天地否隔,故曰“大人否”也。二五相应,否义得通,故曰“否,亨”矣。
《象》曰:大人否享,不乱群也。
虞翻曰:否,不也”物三称群,谓坤三阴乱弑君,大人不从,故“不乱群”也。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荀爽曰:卦性为否,其义否隔。今以不正,与阳相承,为四所包,违义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当”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九家易》曰:巽为命。谓受五之命,以据三阴,故“无咎”。无命而据,则有咎也。畴者,类也。谓四应初据三,与二同功,故阴类皆离祉也。离,附。祉,福也。阴皆附之,故曰有福。谓下三阴离,受五四之福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荀爽曰:谓志行于群阴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
《九家易》曰:否者消卦,阴欲消阳。故五处和居正,以否绝之。乾坤异体,升降殊隔,卑不犯尊,故“大人吉”也。
其亡其亡,
荀爽曰:阴欲消阳,由四及五,故曰“其亡其亡”。谓坤性顺从,不能消乾使亡。
系于包桑。
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黄,以象乾坤也。乾职在上,坤体在下,虽欲消乾,系其本体,不能亡也。
京房曰:桑有衣食人之功,圣人亦有天覆地载之德,故以喻。
陆绩曰:包,本也。言其坚固不亡,如以巽绳系也。
案:其亡其亡,近死之嗟也。其与几同。几者,近也。九五居否之时,下包六二。二互坤艮,艮山坤地,地上即田也。五互巽木,田上有木,莫过于桑。如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言五二包系,根深蒂固,若山之坚,如地之厚者也。虽遭危乱,物莫能害矣。
郑玄曰: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四臣献珍异之物,而终免于难,系于包桑之谓。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崔觐曰:得位居中也。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侯果曰:倾为覆也。否穷则倾矣。倾犹否,故“先否”也。倾毕则通,故“后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虞翻曰:否终必倾,盈不可久,故“先否”。下反于初,成益,体震,民说无疆,故“后喜”。以阴剥阳,故不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崔觐曰:否终则倾,故同于人。通而利涉矣。
(离下乾上)。同人:同人于野,亨。
郑玄曰: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崔觐曰:以离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于二,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贞”。
《彖》曰:同人,
《九家易》曰:谓乾舍于离,同而为日。天日同明,以照于下。君子则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
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蜀才曰:此本夬卦。九二升上,上六降二,则“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下奉上之象,义同于人,故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虞翻曰:旁通师卦。巽为同,乾为野。师震为人。二得中应乾。故曰“同人于野,亨”。此孔子所以明嫌表微。师震为夫,巽为妇,所谓二人同心。故不称君臣、父子、兄弟、朋友,而故言人耳。乾四上失位,变而体坎,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
侯果曰:九二升上,上为郊野,是“同人于野”而得通者,由乾爻上行耳。故特曰“乾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何妥曰:离为文明,乾为刚健。健非尚武,乃以文明。应不以邪,乃以中正。故曰“利君子贞”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虞翻曰:唯,独也。四变成坎。坎为通、为志。故“能通天下之志”。谓五以类族辩物,圣人作而万物睹。
崔觐曰:君子谓九五。能舍已同人,以通天下之志。若九三、九四,以其人臣,则不当矣。故爻辞不言同人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
荀爽曰:乾舍于


离,相与同居,故曰“同人”也。
君子以类族辩物。
虞翻曰:君子谓乾。师坤为类,乾为族。辩,别也。乾,阳物。坤,阴物。体姤,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以乾照坤。故“以类族辩物”。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象见,以“类族辩物”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虞翻曰:乾为门,谓同于四,四变应初,故“无咎”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崔觐曰:刚而无应,比二以柔,近同于人,出门之象,“又谁咎矣”。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为大涂,又为入门出门之象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荀爽曰:宗者,众也。三据二阴,二与四同功,五相应,初相近,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故曰“同人于宗”也。阴道贞静,从一而终,今宗同之,故“吝”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侯果曰:宗,谓五也。二为同人之主,和同者之所仰也。有应在五,唯同于五,过五则否,不能大同于人,则为主之德吝狭矣。所同虽吝,亦妻臣之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虞翻曰:巽为伏,震为草莽,离为戎。谓四变时三在坎中,隐伏自藏,故“伏戎于莽”也。巽为高,师震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为岁。兴,起也。动不失位,故“三岁不兴”也。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崔觐曰:与二相比,欲同人焉。盗憎其主,而忌于五,所以隐兵于野,将以袭之,故曰“伏戎于莽”。五既居上,故曰“升其高陵”。一爻为一年,自三至五,频遇刚敌,故“三岁不兴,安可行也”。
案:三互离巽,巽为草木,离为戈兵,伏戎于莽之象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变而承五。体讼,乾刚在上。故“弗克攻”,则“吉”也。
《象》曰:乘其庸,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王弼曰:处上攻下,力能乘庸者也。履非其位,与三争二。二自应五,三非犯已,攻三求二,尤为效之。违义伤礼,众所不与。势虽乘墉,义终弗克,而得吉者,以困而反正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虞翻曰:应在二。巽为号咷,乾为先,故“先号咷”。师震在下,故“后笑”。震为后笑也。乾为大,同人反师,故“大师”。二至五,体姤遇也,故“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侯果曰:乾德中直,不私于物,欲天下大同,方始同二矣。三四失义,而近据之,未获同心,故“先号咷”也。时须同好,寇阻其途,以言相克,然后始相遇,故笑也。
《九家易》曰:乾为言。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虞翻曰:乾为郊。失位无应,与乾上九同义,当有悔。同心之家。故“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侯果曰:独处于外,同人于郊也。不与内争,无悔吝也。同人之时,唯同于郊,“志未得也”。
《序卦》曰: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崔觐曰:以欲从人,物必归已,所以成大有。
(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虞翻曰:与比旁通。柔得尊位大中,应天而时行,故“元亨”也。
姚规曰:互体有兑,兑为泽,位在秋也。乾则施生,泽则流润,离则长茂,秋则成收,大富有也。大有,则“元亨”矣。
郑玄曰:六五体离,处乾之上,犹大臣有圣明之德,代君为政,处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是能长群臣以善,使嘉会礼通,若周公摄政,朝诸侯于朋堂,是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王弼曰: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虞翻曰:谓五,以日应乾而行于天也。时,谓四时也。大有亨。比初动成震为春;至二,兑为秋。至三,离为夏。坎为冬。故曰“时行”。以乾亨坤,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
荀爽曰:谓夏,火王在天,万物并生,故曰“大有”也。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虞翻曰:遏,绝。扬,举也。乾为扬善,坤为遏恶,为顺。以乾灭坤。体夬,扬于王庭。故“遏恶扬善”。乾为天休,二变时,巽为命,故“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虞翻曰:害谓四。四离火,为恶人,故“无交害”。初动,震为交。比坤为害。匪,非也。艰,难,谓阳动比初成屯。屯,难也。变得位,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虞翻曰:害,谓四。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虞翻曰:比坤为大车,乾来积上,故“大车以载”。往,谓之五。二失位,变得正应五。故“有攸往无咎”矣。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卢氏曰:乾为大车,故曰“大车以载”。体刚履中,可以任重,有应于五。故所积皆中,而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虞翻曰:天子谓五。三,公位也。小人谓四。二变得位,体鼎象。故“公用亨于天子”。四折鼎足,覆公餗,故小人不克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虞翻曰:小人,谓四也。
九四,匪其尫,无咎。
虞翻曰:匪,非也。其位尫。足尫,体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尫”。变而得正,故“无咎”。尫或作彭,作旁声,字之误。
《象》曰:匪其尫,无咎,明辩折也。
虞翻曰:折之离,故“明辩折也”。四在乾则尫;在坤为鼠;在震噬用胏得金矢;在巽折鼎足,在坎为鬼方;在离焚死;在艮旅于处,言无所容;在兑睽孤孚厉。三百八十四爻,独无所容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虞翻曰:孚,信也。发而孚二,故“交加”。乾称威,发得位,故“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侯果曰:其体文明,其德中顺。信发乎志,以覃于物。物怀其德,以信应君。君物交信,厥孚交如也。为卦之主,有威不用,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感其德,翻更畏威,威如之吉也。
上九: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虞翻曰:谓乾也。右,助也。大有通比,坤为自,乾为天,兑为右,故“自天右之”。比坤为顺,乾为信。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王弼曰:余爻皆乘刚,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者也。居丰富之代,物不累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右也。
《九家易》曰:上九说五,以柔处尊,而自谦损。尚贤奉已,上下应之,为乾所右,故吉且利也。
《序卦》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艮下坤上)。谦:亨。
虞翻曰:乾上九来之坤,与履旁通。天道下济,故亨。彭城蔡景君说:剥上来之三。
君子有终。
虞翻曰:君子谓三。艮终万物,故“君子有终”。
郑玄曰:艮为山,坤为地。山体高,今在地下,其于人道,高能下下,谦之象。亨者,嘉会之礼,以谦而为主。谦者,自贬损以下人,唯艮之坚固,坤之厚顺,乃能终之,故君子之人有终也。
《彖》曰:谦亨。
《九家易》曰:艮,山。坤,地。山至高,地至卑,以至高下至卑,故曰“谦”也。谦者兑世,艮为兑合,故“亨”。
天道下济而光明,
荀爽曰:乾来之坤,故“下济”。阴去为离,阳来成坎,日月之象,故“光明”也。
地道卑而上行。
侯果曰:此本剥卦。乾之上九来居坤三,是“天道下济而光明”也。坤之六三上升乾位,是“地道卑而上行”者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
虞翻曰:谓乾盈履上,亏之坤三,故“亏盈”。贵处贱位,故“益谦”。
崔觐曰:若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损有余以补不足,天之道也。
地道变盈而流谦,
虞翻曰:谦二以坤变乾盈。坎动而润下,水流湿,故“流谦”也。
崔觐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为变盈而流谦,地之道也。
鬼神害盈而福谦,
虞翻曰:鬼谓四。神谓三。坤为鬼害,乾为神福,故“鬼神害盈而福谦”也。
崔觐曰:朱门之家,鬼阚其室,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其义矣。
人道恶盈而好谦。
虞翻曰:乾为好,为人。坤为恶也。故人道恶盈。从上之三,故“好谦”矣。崔觐曰:满招损,谦受益,人之道也。
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
虞翻曰:天道远,故“尊光”。三位贱,故“卑”。坎水就下,险弱难胜,故“不可逾”。
君子之终也。
孔颍达曰: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卑者有谦,而不逾越,是君子之终也。言君子能终其谦之善,而又获谦之福,故曰“君子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
刘表曰:地中有山,以高下下,故曰“谦”。谦之为道,降已升人,山本地上,今居地中,亦降体之义,故为谦象也。
君子以捋多益寡,称物平施。
虞翻曰:君子谓三。捋,取也。艮为多;坤为寡;乾为物,为施;坎为平。谦乾盈益谦,故“以捋多益寡,称物平施”。
侯果曰:裒,聚也。《彖》云:天道益谦,则谦之大者,天益之以大福;谦之小者,天益之以小福。故君子则之,以大益施大德,以小益施小德,是“称物平施”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荀爽曰:初最在下,为谦。二阴承阳,亦为谦。故曰“谦谦”也。二阴一阳,相与成体,故曰“君子”也。九三体坎,故“用涉大川,吉”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九家易》曰:承阳卑谦,以阳自牧养也。
六二:鸣谦,贞吉。
姚信曰:三体震,为善鸣,二亲承之,故曰“鸣谦”。得正处中,故“贞吉”。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崔觐曰:言中正心与谦相得。
虞翻曰:中正谓二。坎为心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荀爽曰:体坎为劳,终


下二阴,君子有终,故“吉”也。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荀爽曰:阳光居五,自卑下众,降居下体,君有下国之意也。众阴皆欲捴阳上居五位,群阴顺阳,故“万民服也”。
六四:无不利,捴谦。
荀爽曰:四得位处正,家性为谦,故“无不利”。阴欲捴三,使上居五,故曰“捴谦”。捴,犹举也。
《象》曰:无不利捴谦,不违则也。
《九家易》曰:阴捴上阳,不违法则。
六五:不富以其邻,
荀爽曰:邻谓四与上也。自四以上乘阳,乘阳失实,故皆不富,五居中有体,故总言之。
利用侵伐,无不利。
荀爽曰:谓阳利侵伐来上,无敢不利之者。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荀爽曰:不服,谓五也。
案:六五离爻。离为戈兵,侵伐之象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虞翻曰:应在震,故曰“鸣谦”。体师象,震为行,坤为邑国,利五之正,已得从征,故“利用行师,征邑国”。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九家易》曰:阴阳相应,故“鸣谦”也。虽应不承,故“志未得”。谓下九三可行师来上。坤为邑国也;三应上,上呼三征,来居五位,故曰“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案:上六兑爻。兑为口舌,鸣谦之象也。
《序卦》曰: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能谦,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
郑玄曰: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逸说乐之貌也。震又为雷,诸侯之象。坤又为众,师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师”矣。
虞翻曰:复初之四,与小畜旁通。坤为邦国,震为诸侯。初至五,体比象。四利复初,故“利建侯”。三至上,体师象,故“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
△侯果曰四为卦主,五阴应之,刚志大行,故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豫。
崔觐曰:坤下震上,顺以动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
虞翻曰:小畜,乾为天。坤为地。如之者,谓天地亦动,以成四时,而况建侯行师。言其皆应而豫也。
而况建侯行师乎!
《九家易》曰:震为建侯,坤为行师;建侯所以兴利,行师所以除害。利兴害除,民所豫乐也。天地有生杀,万物有始终。王者盛衰,亦有迭更,犹武王承乱,而应天地。建侯行师,奉辞除害,民得豫说,君得安乐也。
天地以顺动,
虞翻曰:豫变通小畜。坤为地。动初至三成乾,故天地以顺动也。
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过谓失度,忒,差迭也。谓变初至需,离为日,坎为月,皆得其正,故“日月不过”。动初时,震为春。至四,兑为秋。至五,坎为冬。离为夏。四时位正,故“四时不忒”。通变之谓事,盖此之类。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虞翻曰:清,犹明也。动初至四,兑为刑。至坎,为罚。坎、兑体正,故“刑罚清”。坤为民,乾为清,以乾乘坤,故“民服”。
案:帝出震,圣人也。坎为法律,刑罚也。坤为众,顺而民服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顺动天地,使日月四时,皆不过差。刑罚清而民服,故“义大”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
崔觐曰:震在坤坤,故言“雷出地”。雷,阳气,亦谓龙也。夏至后,阳气极而一阴生。阴阳相击,而成雷声。雷声之疾,有龙奋迅豫跃之象,故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初六:鸣豫,凶。
虞翻曰:应震善鸣,失位,故“鸣豫,凶”也。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虞翻曰:体剥蔑贞,故“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
虞翻曰:介,纤也。与四为艮,艮为石,故“介于石”。
不终日,贞吉。
虞翻曰:与小畜通,应在五。终变成离,离为日,得位。欲四争复初,已得休之。故“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侯果曰:得位居中,柔顺正一,明豫动之可否,辩趣舍之权宜。假如坚石,不可移变,应时则改,不待终日。故曰豫之正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王弼曰: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若其雎盱而豫,悔亦至焉。迟而不从,豫之所疾,进退离悔,位不当也。
向秀曰:雎盱,小人喜说、佞媚之貌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戠。
侯果曰:为豫之主,众阴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豫。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大合,若以簪菾之固括也。
虞翻曰


:由,自从也。据有五阴,坤以众顺,故“大有得”。得群阴也。坎为疑,故“勿疑”。小畜兑为朋。盍,合也,坤为盍。戠,聚会也。坎为聚,坤为众,众阴并应,故“朋盍戠”。戠,旧读作撍,作宗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崔觐曰:以一阳而众阴从已合簪交欢,故其“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虞翻曰:恒,常也。坎为疾。应在坤,坤为死。震为反生。位在震中,与坤体绝。故“贞疾,恒不死”也。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侯果曰:六五居尊,而乘于四,四以刚动,非已所乘。乘刚为政,终亦病。若“恒不死”者,以其中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坤为冥。渝,变也。三失位,无应,多凶。变乃得正,体艮成。故“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荀爽曰:阳性冥昧,居尊在上,而犹豫说,故不可长。
卷五
《序卦》曰:豫必有随也,故受之以随。
韩康伯曰:顺以动者,众之所随。
(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
虞翻曰:否上之初,刚来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贞,无咎”。
郑玄曰: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焦赣曰:汉高帝与项籍,其明徵也。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虞翻曰:否乾上来之坤初,故“刚来而下柔”。动,震,说,兑也。
大亨贞,无咎。
荀爽曰:随者,震之归魂。震归从巽,故大通。动爻得正,故利贞。阳降阴升,嫌于有咎。动而得正,故“无咎”。
而天下随时,
虞翻曰:乾为天,坤为下,震春兑秋。三四之正,坎冬离夏。四时位正,时行则行,故“天下随时”矣。
随之时义大矣哉。
蜀才曰:此本否卦。刚自上来居初,柔自初而升上,则内动而外说,是动而说随也。相随而大亨无咎。得于时也。得时,则天下随之矣。故曰“随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雷,随。
《九家易》曰:兑泽震雷,八月之时。雷藏于泽,则天下随时之象也。
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崔元曰:晦者,冥也。雷者,阳气,春夏用事。今在泽中,秋冬时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视事,其将晦冥,退入宴寝而休息也。
侯果曰:坤为晦,乾之上九来入坤初,向晦者也。坤初升兑,兑为休息入宴者也。欲君民者,晦德息物,动说黎庶,则万方归随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九家易》曰:渝,变也。谓阳来居初,得正为震。震为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阴阳出门,相与交通,阴往之上,亦不失正,故曰贞吉而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郑玄曰:震为大涂,又为日门。当春分,阴阳之所交也。是臣出君门,与四方贤人交有成功之象也。昔舜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是其义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虞翻曰:应在巽。巽为绳,故称系。小子谓五,兑为少,故曰“小子”。丈夫谓四,体大过老夫,故称“丈夫”。承四隔三,故“失丈夫”。三至上,有大过象,故与老妇、士夫同义。体咸象,夫死大过,故每有欲嫁之义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虞翻曰:已系于五,不兼与四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虞翻曰:随家阴随阳,三之上无应。上系于四,失初小子,故“系丈夫,失小子”艮为居、为求,谓求之正。得位远应,利上承四,故“利居贞”矣。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王弼曰:虽体下卦,二已据初,将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也。四俱无应,亦欲于已随之,则得其求矣,故曰:“随有求,得”也。应非其正,以系于人,何可以妄,故“利居贞”也。初处已下,四处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虞翻曰:谓获三也,失位相据,在大过,死象,故“贞凶”。《象》曰:“其义凶矣”。孚谓五。初震为道。三已之正,四变应初,得位在离。故“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明功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
虞翻曰:死在大过,故“凶也”。
有孚在道,明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也。三四之正,离为明,故“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虞翻曰:坎为孚,阳称嘉,位五正,故“吉”也。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凡五言中正,中正皆阳得其正,以此为例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
虞翻曰:应在艮。艮手为拘,巽为绳,两系称维,故“拘系之,乃从维之”。在随之上,而无所随,故维之。《象》曰“上穷”。是其义也。
王用亨于西山。
虞翻曰:否乾


为王,谓五也。有观象,故“亨”。兑为西,艮为山,故“王用亨于西山”也。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虞翻曰:乘刚无应,故“上穷也”。
《序卦》曰: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行父事,备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子修圣道,行父之事,以临天下,无为而治也。
(巽下艮上)。蛊:元亨。
虞翻曰:泰初之上,与随旁通。刚上柔下,乾坤交,故“元亨”也。
伏曼容曰: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
案:《尚书大传》云:乃命五史,以书五帝之蛊事。然为训者,正以太古之时无为无事也。今言蛊者,是卦之惑乱也。时既渐浇,物情惑乱,故事业因之而起惑矣。故《左传》云: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是其义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二失位,动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子夏传》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马融曰: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云“后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诛谓之暴,故令先后各三日,欲使百姓遍习,行而不犯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虞翻曰:泰初之上,故“刚上”;坤上之初,故“柔下”。上艮下巽,故“巽而止蛊”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
荀爽曰:蛊者,巽也。巽归合震,故“元亨”也。蛊者,事也。备物致用,故“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九家易》曰:阳往据阴,阴来承阳,故“有事也”。此卦泰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阳往求五,阴来求二,未得正位,戎事不息,故“有事”。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虞翻曰:谓初变成乾,乾为甲。至二成离,离为日。谓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贲,时也。变三至四,体离。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后,故“后甲三日”。无妄,时也。易出震,消息历乾坤象。乾为始,坤为终,故“终则有始”。乾为天。震为行,故“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
何妥曰:山者高而静,风者宣而疾,有似君处上而安静,臣在下而行令也。
君子以振民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泰乾也。坤为民。初上抚坤,故“振民”。乾称德,体大畜,须养,故以“育德”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虞翻曰:干,正。蛊,事也。泰乾为父,坤为事。故“干父之蛊”。初上易位,艮为子,父死大过称考,故“有子考”。变而得正,故“无咎。厉,终吉”也。
案:位阳令首,父之事也;爻阴柔顺,子之质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王弼曰:干事之首,时有损益,不可尽承,故意承而已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虞翻曰:应在五。泰坤为母,故干母之蛊。失位。故“不可贞”。变而得正,故贞而“得中道也”。
案:位阴居内,母之象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王弼曰:以刚干事,而无其应,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干父,虽小有悔,终“无大咎”矣。
案:爻位俱阳,父之事。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虞翻曰:裕,不能争也。孔子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四阴体大过,本末弱,故“裕父之蛊”。兑为见,变而失正,故“往见吝”。《象》曰:“往未得”。是其义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虞翻曰:往失位,折鼎足,故“未得”。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荀爽曰:体和应中,承阳有实,用斯干事,荣誉之道也。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虞翻曰:誉,谓二也。二五失位,变而得正,故“用誉”。变二使承五,故承以德。二乾爻,故称“德”矣。
上九:不事王侯,
虞翻曰:泰乾为王,坤为事。应在于三。震为侯,坤象不见,故“不事王侯”。
高尚其事。
虞翻曰:谓五已变,巽为高,艮阳升在坤上,故“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荀爽曰:年老事终,不当其位。体艮为止。故“不事王侯”。据上临下,重阴累实,故“志可则”。
《序卦》曰: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崔觐曰:有蛊元亨,则可大之业成。故曰“有事然后可大”也。
(兑下坤上)。临:元、亨、利、贞。
虞翻曰:阳息至二,与遁旁通。刚浸而长,乾来交坤,动则成乾,故“元、亨、利、贞”。
至于八月有凶。
虞翻曰:与遁旁通,临消于遁,六月卦也。于周为八月。遁弑君父,故“至于八月有凶”。荀公以兑为八月,兑于周为十月。言八月,失之甚矣。
郑玄曰:临,大也。阳气自此浸而长大,阳浸长矣。而有四德,齐功于乾


,盛之极也。人之情盛则奢淫,奢淫则将亡,故戒以凶。临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当文王之时,纣为无道,故于是卦为殷家著兴衰之戒,以见周改殷正之数云。临自周二月用事,讫其七月,至八月而遁卦受之,此终而复始,王命然矣。
《彖》曰:临,刚浸而长。
虞翻曰:刚,谓二也。兑为水泽,自下浸上,故“浸而长”也。
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虞翻曰:说,兑。顺,坤也。刚中,谓二也。四阴皆应之,故曰“而应”。大享以正,谓三动成乾。天得正为泰,天地交通。故“亨以正,天之道也”。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蜀才曰:此本坤卦。刚长而柔消,故“大亨利正”也。
案:临十二月卦也。自建丑之月,至建申之月,凡历八月,则成否也否则天地不交,万物不通,是至于八月有凶,斯之谓也。
《象》曰:泽上有地,临。
荀爽曰:泽卑地高,高下相临之象也。
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虞翻曰:君子,谓二也。震为言,兑口讲习。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坤为思,刚浸长,故“以教思无穷”。容,宽也。二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坤为容,为民,故“保民无疆”矣。
初九:咸临,贞吉。
虞翻曰:咸,感也。得正应四,故“贞吉”也。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荀爽曰:阳始咸升,以刚临柔。得其正位而居,是吉。故曰:“志行正”。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虞翻曰:得中多誉。兼有四阴。体复初。元吉。故“无不利”。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荀爽曰:阳感至二,当升居五,群阴相承,故“无不利”也。阳当居五,阴当顺从,今尚在二,故曰“未顺命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虞翻曰:兑为口,坤为土,土爰稼穑作甘。兑口衔坤,故曰“甘临”。失位乘阳,故“无攸利”。言三失位无应,故“忧之”。动而成泰,故“咎不可长也”。
六四:至临,无咎。
虞翻曰:至,下也。谓下至初,应当位,有实,故“无咎”。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荀爽曰:四与二同功,欲升二至五,已得承顺之,故曰“至临”也。阳虽未乘,处位居正,故得“无咎”。是位当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荀爽曰:五者,帝位。大君,谓二也。宜升上居五位,吉。故曰“知临,大君之宜”也。二者处中,行升居五,五亦处中,故曰“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
荀爽曰:上应于三,欲因三升二,过应于阳,敦厚之意,故曰:“敦临吉无咎”。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九家易》曰:志在升二也。阴以阳为主。故志在内也。
《序卦》曰:物大然后可观也。故受之以观。
崔觐曰:言德业大者,可以观政于人,故受之以观也。
(坤下巽上)。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郑玄曰:坤为地,为众。巽为木,为风。九五,天子之爻。互体有艮。艮为鬼门,又为宫阙。地上有木。而为鬼门宫阙者,天子宗庙之象也。
王弼曰:王道之可观者,莫盛乎宗庙。宗庙之可观者,莫盛乎盥也。至荐简略,不足复观,故“观盥而不荐”也。
马融曰:盥者,进爵灌地,以降神也。此是祭祀盛时,及神降荐牲,其礼简略,不足允也。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王道可观,在于祭祀。祭祀之盛,莫过初盥降神。故孔子曰:谛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此言及荐简略,则不足观也。以下观上,见其至盛之礼,万民信敬,故云“有孚颙若”。孚,信。颙,敬也。
案:鬼神害盈,祸淫福善。若人君修德,至诚感神。信则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故“观盥而不观荐”,飨其诚信者也。斯即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是其义也。
《彖》曰:大观在上,
蜀才曰:此本乾卦。案:柔小浸长,刚大在上,其德可观,故曰“大观在上”也。
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虞翻曰:谓阳息临二,直方大。临者,大也。在观上,故称“大观”。顺,坤也。中正谓五。五以天神道观示天下,咸服其化,宾于王庭。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虞翻曰:观,反临也。以五阳观示坤民,故称“观”。盥,沃盥。荐,羞牲也。孚,信,谓五。颙颙,君德,有威容貌。若,顺也。坎为水,坤为器,艮手临坤,坎水沃之,盥之象也。故“观盥而不荐”。孔子曰:谛自既灌,吾不欲观之矣。巽为进退,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上之三,五在坎中,故“有孚颙若,下观而化”。《诗》曰:颙颙卬卬,如珪如璋。君德之义也。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忒,差也。神道谓五。临,震兑为春秋,三上易位,坎冬离夏,日月象正。故“四时不忒”。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虞翻曰:圣人谓乾,退藏于密,而齐于巽,以神明其德教,故“圣人设教”,坤民顺从,而天下


服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九家易》曰:先王谓五。应天顺民,受命之王也。风行地上,草木必偃,枯槁朽腐,独不从风,谓应外之爻。天地气绝,阴阳所去,象不化之民,五刑所加,故以省察四方,观视民俗,而设其教也。言先王德化,光被四表,有不宾之民,不从法令,以五刑加之,以齐德教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虞翻曰:艮为童。阴,小人。阳,君子。初位贱,以小人承君子,故“无咎”。阳伏阴下,故“君子吝”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王弼曰:失位处下,最远朝美,无所鉴见,故曰“童观”。处大观之时,而童观趣顺而已。小人为之,无可咎责。君子为之,鄙吝之道。
六二:窥观,利女贞。
虞翻曰:临兑为女。窃观称窥兑女反成巽。巽四五得正,故“利女贞”。艮为宫室,坤为阖户,小人而应五。故“窥观女贞利”,不淫视也。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侯果曰:得位居中,上应于五。窥观朝美,不能大观。处大观之时,而为窥观。女正则利,君子则丑也。
案:六二离爻,离为目,又为中女。外互体艮,艮为门。阙女目近门,窥观之象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
虞翻曰:坤为我,临震为生。生,谓坤生民也;巽为进退,故“观我生进退”。临震进之五,得正居中,故《象》曰“未失道”。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荀爽曰:我,谓五也。生者,教化生也。三欲进观于五,四既在前,而三故退,未失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虞翻曰:坤为国。临阳至二,天下文明。反上成观,进显天位,故“观国之光”。王谓五阳。阳尊宾坤。坤为用、为臣,四在王庭,宾事于五。故“利用宾于王”矣。《诗》曰:莫敢不来宾,莫敢不来王。是其义也。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崔觐曰:得位比尊,承于王者。职在搜扬国俊,宾荐王庭,故以进贤为尚宾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虞翻曰:我,身也,谓我生。生,谓生民。震生象。反坤,为死丧。嫌非生民,故不言民。阳为君子,在临二,失位之五,得道处中,故“君子无咎”矣。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王弼曰:观我生,自观其道也。为众观之主,当宣文化,光于四表,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君子风著,已乃无咎。欲察已道,当观民也。
虞翻曰:坤为民,谓三也。坤体成,故观民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三体临震,故“观其生”。君子谓三,之三得正,故“无咎”矣。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王弼曰:观其生,为人所观也。最处上,极天下所观者也。处天下所观之地,其志未为平易,不可不慎。故君子德见,乃得无咎。生,犹动出也。
虞翻曰:坎为志,为平,上来之三,故“志未平”矣。
《序卦》曰: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崔觐曰:言可观政于人,则有所合于刑矣,故曰“可观而有所合”。
(震下离上)。噬嗑:享,利用狱。
虞翻曰:否五之坤初,坤初之五,刚柔交,故“亨”也。坎为狱,艮为手,离为明,四以不正,而系于狱。上当之三,蔽四成丰,折狱致刑,故“利用狱”。坤为用也。
案:颐中有物曰噬嗑,谓九四也。四互坎体,坎为法律,又为刑狱,四在颐中,齧而后亨。故“利用狱”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虞翻曰:物谓四,则所噬干脯也。颐中无物,则口不噬。故先举“颐中有物曰噬嗑”也。
噬嗑而亨。
崔觐曰:物在颐中,隔其上下,因齧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于上下之间,有乱群者,当用刑去之,故言“利用狱”。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
卢氏曰:此本否卦。乾之九五,分降坤初;坤之初六,分升乾五。是刚柔分也。分则雷动于下,电照于上,合成天威,故曰雷电合而成章也。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侯果曰:坤之初六,上升乾五,是柔得中而上行。虽则失位,文明以中,断制枉直,不失情理,故“利用狱”。
《象》曰:雷电,噬嗑。
宋衷曰:雷动而威,电动而明,二者合而其道章也。用刑之道,威明相兼。若威而不明,恐致淫滥;明而无威,不能伏物。故须雷电并合,而噬嗑备。
先王以明罚敕法。
侯果曰:雷所以动物,电所以照物。雷电震照,则万物不能怀邪。故先王则之,明罚敕法,以示万物,欲万方一心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虞翻曰:屦,贯。趾,足也。震为足,坎为校;震没坎下,故“屦校灭趾”。初位得正,故“无咎”。
干宝曰:“趾,足也,屦校,贯械也。初居刚躁之家,体贪狠之性,以震掩巽,强暴之男也。行侵陵之罪,以陷屦校之刑,故曰“屦校灭趾”。得位于初,顾震知惧,小徵大戒,以免刑戮,故曰“无咎”矣。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虞翻曰:否坤小人。以阴消


阳,其亡其亡。故五变灭初,否坤杀不行也。干宝曰:不敢遂行强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虞翻曰:噬,食也。艮为肤,为鼻;鼻没坎水中,隐藏不见,故“噬肤灭鼻”。乘刚,又得正多誉,故“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侯果曰:居中履正,用刑者也。二互体艮。艮为鼻,“又为黔喙,噬肤灭鼻之象也。乘刚,噬必深,噬过其分,故“灭鼻也”。刑刻虽峻,得所疾也。虽则灭鼻,而无咎矣。
六三:噬昔肉,遇毒,小吝,无咎。
虞翻曰:三在肤里,故称肉。离日 之,为昔;坎为毒,故“噬昔肉遇毒”。毒谓矢毒也。失位承四,故“小吝”。与上易位,利用狱成丰,故“无咎”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荀爽曰:昔肉,谓四也。三以不正,噬取异家,法当遇罪,故曰“遇毒”。为艮所止,所欲不得,故“小吝”也。所欲不得,则免于罪,故“无咎”矣。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陆绩曰:肉有骨,谓之胏。离为干肉,又为兵矢。失位用刑,物亦不服。若噬有骨之干胏也。金矢者,取其刚直也。噬胏虽复艰难,终得申其刚直,虽获正吉,未为光大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虞翻曰:阴称肉,位当离,日中烈,故干肉也。干金黄,故“得黄金”。贞,正。厉,危也。变而得正,故“无咎”。
王弼曰:干肉,坚也。黄,中也。金,刚也。以阴处阳,以柔承刚,以噬于物,物亦不服,故曰“噬干肉也”。然处得尊位,而居于中,能行其戮者也。履不正而能行其戮,刚胜者也。噬虽不服,得中而胜,故曰“噬干肉得黄金”也。已虽不正,而刑戮得当,故虽贞厉而无咎也。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荀爽曰:谓阴来正居,是而厉阳也。以阴厉阳,正居其处。而无咎者,以从下升上,不失其中。所言得当。
上九:何校灭耳,凶。
荀爽曰:为五所何,故曰“何校”。据五应三,欲尽灭坎。上体坎,为耳。故曰“灭耳凶”。上以不正,侵欲无已,夺取异家,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故“宜凶”矣。
郑玄曰:离为槁木;坎为耳,木在耳上,“何校灭耳”之象也。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九家易》曰:当据离坎,以为聪明。坎既不正,今欲灭之。故曰“聪不明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崔觐曰:言物不可苟合于刑,当须以文饰之,故受之以贲。
(离下艮上)。贲:亨。
虞翻曰:泰上之乾二,乾二之坤上,柔来文刚,阴阳交,故“亨”也。
小利有攸往。
虞翻曰:小谓五。五失正,动得位。体离,以刚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郑玄曰:贲,文饰也。离为日,天文也。艮为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二文,相饰成贲者也。犹人君以刚柔仁义之道饰成其德也。刚柔杂,仁义合,然后嘉会礼通,故“亨”也。卦互体坎艮,艮止于上,坎险于下,夹震在中,故不利大行,小有所之,则可矣。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荀爽曰:此本泰卦。谓阴从上来,居乾之中,文饰刚道,交于中和,故“亨”也。分乾之二,居坤之上,上饰柔道,兼据二阴故“小利有攸往”矣。
天文也。
虞翻曰:谓五。利变之正,成巽,体离。艮为星,离日坎月,巽为高。五,天位。离为文明,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虞翻曰:人谓三。乾为人。文明,离。止,艮也。震动离明。五变据四,二五分则止文三。故以三为人文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虞翻曰:日月星辰,为天文也。泰震春,兑秋。贲坎冬,离夏。巽为进退,日月星辰,进退盈缩,谓朓侧朏也。历象在天成变,故“以察时变”矣。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虞翻曰:泰乾为人。五上动,体既济。贲离象,重明丽正,故“以化成天下”也。
干宝曰:四时之变,县乎日月;圣人之化,成乎文章。观日月而要其会通,观文明而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
王廙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崄参差。直置其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
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虞翻曰:君子谓乾。离为明,坤为庶政,故“明庶政”。坎为狱,三在狱得正,故“无敢折狱”。噬嗑四不正,故“利用狱”也。
初九:贲其趾,
虞翻曰:应在震,震为足,故“贲其趾”也。
舍车而徒。
虞翻曰:应在艮。艮为舍,坎为车;徒,步行也。位在下,故“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崔觐曰:刚柔相交,以成饰义者也。今近四弃于二比故曰“舍车”。车士大夫所乘,谓二也。四乘于刚,艮止其应,初全其义,故曰“而徒”。徒,尘贱之事也。自饰其行,故曰“贲其趾”。趾,谓初也。
王肃曰:在下,故称趾。既舍其车,又饰其趾,是


徒步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也。二在颐下,须之象也。二无其应,三亦无应,若能上承于三,与之同德,虽俱无应,可相与而兴起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卢氏曰:有离之文以自饰。故曰“贲如”也。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体刚履正,故“永贞吉”。与二同德,故“终莫之陵”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王弼曰:有应在初。三为寇难,二志相感,不获交通。欲静则失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鲜洁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果其志。匪缘寇隔,乃为婚媾,则终无尤也。
陆绩曰:震为马,为白,故曰“白马翰如”。
案:皤亦白,素之貌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
案:坎为盗,故疑。当位乘三,悖礼难饰,应初远阳,故曰“当位疑也”。
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崔觐曰:以其守正待应,故“终无尤也”。
六五: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虞翻曰:艮为山。五半山,故称邱;木果曰园,故“贲于邱园”也。六五失正,动之成巽。巽为帛、为绳。艮手持,故“束帛”。以艮断巽,故“戋戋”。失位无应,故“吝”。变而得正,故“终吉”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荀爽曰:艮,山。震,林。失其正位,在山林之间,贲饰邱陵,以为园圃,隐士之象也。五为王位,体中履和,勤贤之主,尊道之君也。故曰“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君臣失正,故“吝”。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
虞翻曰:五变之阳,故有喜。凡言喜庆,皆阳爻。束帛戋戋,委积之貌。
案:六五离爻,离为中女。午为蚕丝,束帛之象。
上九:白贲,无咎。
虞翻曰:在巽上,故曰“白贲”。乘五,阴变而得位,故“无咎”矣。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干宝曰:白,素也。延山林之人,采素士之言,以饰其政,故“上得志”也。
虞翻曰:上之五得位,体成既济,故曰“得志”。坎为志也。
《序卦》曰:致饰然后通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崔觐曰:以文致饰,则上下情通,故曰“致饰然后通”也。文者致理,极而无救则尽矣。尽,犹剥也。
(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阴消乾也,与夬旁通。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不利有攸往”也。
《彖》曰:剥,剥也。
卢氏曰:此本乾卦。群阴剥阳,故名为剥也。
柔变刚也。
荀爽曰:谓阴外变五。五者至尊,为阴所变,故曰“剥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郑玄曰:阴气侵阳,上至于五,万物零落,故谓之“剥也”。五阴一阳,小人极盛,君子不可有所之,故“不利有攸往”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虞翻曰:坤顺艮止,谓五消观成剥,故“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虞翻曰:乾为君子,乾息为盈,坤消为虚,故“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则出入无疾,反复其道。易亏巽消艮,出震息兑,盈乾虚坤,故于是见之耳。
《象》曰:山附于地,剥。
陆绩曰:艮为山,坤为地。山附于地,谓高附于卑,贵附于贱,君不能制臣也。
上以厚下安宅。
卢氏曰:上,君也。宅,居也。山高绝于地。今附地者,明被剥矣。属地时也。君当厚锡于下,贤当卑降于愚,然后得安其居。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虞翻曰:此卦坤变乾也。动初成巽,巽木为床;复震在下,为足,故“剥床以足”。蔑,无。贞,正也。失位无应,故“蔑贞凶”。震在阴下,《象》曰:以灭下也。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卢氏曰:蔑,灭也。坤所以载物,床所以安人。在下,故称“足”。先从下剥,渐及于上,则君政崩灭。故曰“以灭下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虞翻曰:指间称辨剥。剥二成艮。艮为指,二在指间。故“剥床以辨”。无应在剥,故“蔑贞,凶”也。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郑玄曰:足上称辨,谓近膝之下。屈则相近,信则相远,故谓之辨。辨,分也。
崔觐曰:今以床言之,则辨当在第足之间,是床梐也。“未有与”者,言至三则应,故二“未有与”也。
六三:剥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荀爽曰:众皆剥阳,三独应上,无剥害意,是以“无咎”。《象》曰:失上下也。
六四:剥床以肤,凶。
虞翻曰:辨上称肤。艮为肤。以阴变阳,至四乾毁,故“剥床以肤”。臣弑君,子弑父,故“凶”矣。
王肃曰:在下而安人者,床也。在上而处床者,人也。坤以象床,艮以象人。床剥尽,以及人身,为败滋深,害莫甚焉。故曰:“剥床以肤,凶”也。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崔觐曰:床之肤谓荐席,若兽之有皮毛也。床以剥尽,次及其肤,剥于大臣之象,言近身与君也。
六五:贯鱼,以宫


人宠,无不利。
虞翻曰:剥消观五。巽为鱼,为绳;艮手持绳贯巽,故“贯鱼”也。艮为宫室,人谓乾;五以阴代阳,五贯乾,为宠人,阴得丽之,故“以宫人宠”。动得正成观,故“无不利”也。
何妥曰:夫剥之为卦,下比五阴,骈头相次,似贯鱼也。鱼为阴物,以喻众阴也。夫宫人者,后夫人嫔妾,各有次序,不相渎乱,此则贵贱有章,宠御有序。六五既为众阴之主,能有贯鱼之次第,故得“无不利”矣。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崔觐曰:鱼与宫人皆阴类,以比小人焉。鱼大小一贯,若后夫人嫔妇御女,小大虽殊,宠御则一,故“终无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德车,小人剥庐。
虞翻曰:艮为硕果,谓三已复位,有颐象。颐中无物,故“不食”也。夬乾为君子,为德;坤为车,为民;乾在坤,故以德为车。小人谓坤,艮为庐;上变灭艮,坤阴迷乱,故“小人剥庐”也。
《象》曰:君子德车,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侯果曰:艮为果,为庐。坤为舆。处剥之上,有刚直之德,群小人不能伤害也。故果至硕大,不被剥食矣。君子居此,万姓赖安,若得乘其车舆也。小人处之,则庶方无控,被剥其庐舍,故曰“剥庐,终不可用”矣。
卷六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也。
崔觐曰:夫易穷则有变,物极则反于初。故剥之为道,不可终尽,而受之于复也。
(震下坤上)。复:亨。
何妥曰:复者,归本之名。群阴剥阳,至于几尽,一阳来下,故称反复。阳气复反,而得交通,故云“复亨”也。
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虞翻曰:谓出震成乾,入巽成坤。坎为疾,十二消息,不见坎象,故“出入无疾”。兑为朋,在内称来;五阴从初,初阳正息而成兑,故“朋来无咎”矣。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
案:易轨:一岁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坎、震、离、兑四方正卦,卦别六爻,爻生一气。其余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爻主一日,当周天之数,余五日四分日之一,以通闰余者也。剥卦阳气尽于九月之终,至十月末,纯坤用事。坤卦将尽,则复阳来。隔坤之一卦六爻。为六日。复来成震,一阳爻生,为七日。故言“反复其道,七日来复”。是其义也。天道玄邈,理绝希慕,先儒已论,虽各指于日月,后学寻讨,犹未测其端倪。今举约文,略陈梗概,以候来悊,如积薪者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阳息临成乾,小人道消,君子道长,故“利有攸往”矣。
《彖》曰:复亨,
虞翻曰:阳息坤,与垢旁通。刚反交初,故“亨”。
刚反动,而以顺行,
虞翻曰:刚从艮入坤,从反震,故曰“反动”也。坤顺震行,故“而以顺行”。阳不从上来反初,故不言刚自外来。是以明不远之复,入坤出震义也。
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侯果曰:阳上出,君子道长也。阴下入,小人道消也。动而以行,故“出入无疾,朋来无咎”矣。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虞翻曰:谓乾成坤,反出于震而来复,阳为道,故“复其道”。刚为昼日。消乾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故“七日来复,天行也”。
侯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阳复而阴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阴复而阳升也。天地运往,阴阳升复,凡历七月,故曰“七日来复”。此天之运行也。豳诗曰:一之曰觱发,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周之正月也;二之日,周之二月也。则古人呼月为日明矣。
利有攸往,刚长也。
荀爽曰:利往居五,刚道浸长也。
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虞翻曰:坤为复。谓三复位时,离为见,坎为心。阳息临成泰,乾天坤地。故“见天地之心”也。荀爽曰:复者,冬至之卦。阳起初九,为天地心。万物所始,吉凶之先,故曰“见天地之心”矣。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虞翻曰:先王谓乾初。至日冬至之日。坤阖为闭关。巽为商旅,为近利市三倍,姤巽伏初,故商旅不行。姤象曰:后以施命诰四方。今隐复下,故后不省方,复为阳始,姤则阴始。天地之始,阴阳之首。已言先王,又更言后,后,君也。六十四卦,唯此重耳。
宋衷曰:商旅不行,自天子至公侯,不省四方之事,将以辅遂阳体,成致君道也。制之者,王者之事。奉之者,为君之业也。故上言先王而下言后也。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崔觐曰:从坤反震,而变此爻,不远复也。复而有应故获“元吉”也。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侯果曰:祗,大也。往被阴剥,所以有悔。觉非远复,故无大咎。以此修身,颜子之分矣。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王弼曰:得位居中。比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
虞翻曰:频蹙也。三失位,故“频复,厉”。动而之正,故“无咎”也。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侯果曰:处震之极,以阴居阳,


惧其将危,频蹙而复,履危反道,义亦无咎也。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虞翻曰:中谓初。震为行。初一阳爻,故称“独”。四得正应初,故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俗说以四位在五阴之中,而独应复,非也。四在外体,又非内象,不在二五,何得称“中行”耳?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侯果曰:坤为厚载,故曰“敦复”。体柔居刚,无应失位,所以有悔。能自考省,动不失中,故曰“无悔”矣。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
虞翻曰:坤冥为迷,高而无应,故“凶”。五变正时,坎为灾眚,故“有灾眚”也。
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
虞翻曰:三复位时,而体师象,故“用行师”。阴逆不顺,坤为死丧,坎流血,故“终有大败”。姤乾为君灭藏于坤,坤为异邦,故“国君凶”矣。
荀爽曰:坤为众,故“用行师”也。谓上行师,而距于初。阳息上升,必消群阴,故“终有大败”。国君,谓初也。受命复道,当从下升。今上六行师,王诛必加。故“以其国君凶”也。
至于十年不克征。
虞翻曰:坤为至,为十年。阴逆坎临,故“不克征”。谓五变设险,故帅师败丧,君而无征也。
何妥曰:理国之道,须进善纳谏。迷而不复,安可牧民?以此行师,必败绩矣。败乃思复,失道已远。虽复十年乃征,无所克矣。
案:坤为先迷,故曰“迷复”。坤又为师象,故曰“行师”。坤数十,十年之象也。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虞翻曰:姤乾为君,坤阴灭之,以国君凶,故曰“反君道”也。
《序卦》曰: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崔觐曰:物复其本,则为成实,故言复则无妄矣。
(震下乾上)。无妄。
何妥曰:乾上震下,天威下行,物皆絜齐,不敢虚妄也。
元享,利贞。
虞翻曰:遁上之初。此所谓四阳二阴,非大壮则遁来也。刚来交初,体乾,故“元亨”。三四失位,故“利贞”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非正谓上也。四已之正,上动成坎,故“有眚”。变而逆乘,天命不右,故“不利有攸往”矣。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刚自上降,为主于初,故“动而健,刚中而应”也。于是乎邪妄之道消,大通以正矣,无妄大亨,乃天道恒命也。
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享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动,震也。健、大亨谓乾。刚中谓五,而应二。大亨以正,变四承五;乾为天,巽为命,故曰“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无妄之往,何之矣。
虞翻曰:谓四已变,上动体屯,坎为泣血涟如,故“何之矣”。
天命不右,行矣哉。
虞翻曰:天,五也。巽为命。右,助也。四已变成坤,天道助顺。上动,逆乘巽命。故“天命不右,行矣哉”。言不可行也。马君云:天命不右行,非矣。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阳气普遍,无物不与,故曰“物与”也。物受之以生,无有灾妄,故曰“物与无妄”也。
虞翻曰:与,谓举。妄,亡也。谓雷以动之,震为反生,万物出震,无妄者也,故曰“物与无妄”。《序卦》曰: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而京氏及俗儒,以为大旱之卦,万物皆死,无所复望,失之远矣。有无妄然后可畜,不死明矣。若物皆死,将何畜聚,以此疑也。
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虞翻曰:先王谓乾。乾盈为茂,艮为对时。体颐养象,万物出震。故“以茂对时育万物”。言物皆死,违此甚矣。
侯果曰:雷震天下,物不敢妄;威震惊洽,无物不与,故“先王以茂养万物”,乃对时而育矣。时泰,则威之以无妄;时否,则利之以嘉遁。是对时而化育也。
初九:无妄,往吉。
虞翻曰:谓应四也。四失位,故命变之正。四变得位,承五应初,故“往吉”。在外称往也。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虞翻曰:四变应初,夫妻体正,故“往得志”矣。
六二:不耕获,不菑畲,则利有攸往。
虞翻曰:有益耕象,无坤田,故“不耨”。震为禾稼,艮为手,禾在手中,故称“获”。田在初,一岁曰“菑”。在二、二岁曰“畲”。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畲也。得位应五,利四变之益,则坤体成,有耒耨之利,故“利有攸往”。往应五也。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虞翻曰:四动坤虚,故“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虞翻曰:上动体坎,故称“灾”也。四动之正,坤为牛,艮为鼻为止;巽为桑,为绳,系牛鼻而止桑下,故“或系之牛”也。乾为行人,坤为邑人,乾四据三,故“行人之得”。三系于四,故“邑人之灾”。或说:以四变刚牛应初,震坤为死丧,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
虞翻曰:动得正,故“可贞”。承五应初,故“无咎”也。
《象》曰:


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虞翻曰:动阴承阳,故“固有之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虞翻曰:谓四已之正,上动体坎;坎为疾,故曰“无妄之疾”也。巽为木,艮为石,故称“药”。坎为多眚,药不可试,故“勿药有喜”。康子馈药,丘未达,故不尝,此之谓也。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侯果曰:位正居尊,为无妄贵主,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三四妄处,五乃忧疾,非乖摄,则药不可试。若下皆不妄,则不治自愈,故曰“勿药有喜”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虞翻曰:动而成坎,故“行有眚”。乘刚逆命,故“无攸利”。天命不右,行矣哉。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崔觐曰:居无妄之中,有妄者也。妄而应三,上下非正。穷而反妄,故为灾也。
《序卦》曰: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崔觐曰:有诚实,则可以中心藏之,故言有无妄然后可畜也。
(乾下艮上)。大畜:利贞。
虞翻曰:大壮初之上,其德刚上也。与萃旁通。二五失位,故“利贞”。此萃五之复二,成临。临者。大也。至上有颐养之象,故名大畜也。
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虞翻曰:二称家,谓二五易位,成家人。家人体噬嗑食,故“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
虞翻曰:刚健谓乾,笃实谓艮。二已之五,利涉大川。互体离坎,离为日,故“辉光日新”也。
其德刚上而尚贤。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刚自初升,为主于外。刚阳居上,尊尚贤也。
能健止,大正也。
虞翻曰:健,乾。止,艮也。二五易位,故“大正”。旧读言能止健,误也。
不家食吉,养贤也。
虞翻曰:二五易位成家人。今体颐养象,故“不家食吉,养贤也”。
案:乾为贤人也,艮为宫阙也,令贤人居于阙下,不家食之象。
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京房曰:谓二变五体坎,故“利涉大川”。五天位,故曰“应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
向秀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天为大器,山则极止,能止大器,故名大畜也。
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言,震为行,坎为志;乾知大始,震在乾前,故“识前言往行”。有颐养象,故“以畜其德”矣。
初九:有厉,利已。
王弼曰:四乃畜已,未可犯也。进则灾危,有厉则止,故能“利已”。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虞翻曰:谓二变正,四体坎,故称“灾也”。
九二:舆说腹。
虞翻曰:萃坤为车,为腹;坤消乾成,故“车说腹。”腹,或作辐也。
《象》曰:舆说腹,中无尤也。
卢氏曰:乾为舆。
案:辐车之钩心。夹轴之物。处失其正,上应于五。五居畜盛,止不我升,故且说辐停留。待时而进退,得正,故“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吉。日闲舆卫,
虞翻曰:乾为良马,震为惊走,故称“逐”也。谓二已变,三在坎中,故“利艰贞吉”。离为日。二至五,体师象。坎为闲习,坤为车舆;乾人在上,震为惊卫,讲武闲兵,故曰“日闲舆卫”也。
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谓上应也。五已变正,上动成坎,坎为志,故“利有攸往,与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
虞翻曰:艮为童。五已之正。萃坤为牛。告谓以木楅其角。大畜,畜物之家,恶其触害。艮为手,为小木。巽为绳。绳缚小木,横著牛角,故曰“童牛之告”。得位承五,故元吉而喜,喜,谓五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曰:坤为舆,故有牛矣。牿,楅也。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止其牴之威也。初欲上进,而四牿之。角既被牿,则不能触四,是四童初之角也。四能牿初,与无角同,所以“元吉”而“有喜”矣。童牛,无角之牛也。《封人职》曰:设其楅衡。注云:楅设于角,衡设于鼻,止其抵触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
虞翻曰:二变时,坎为豕。剧豕称豮。令不害物。三至上,体颐象。五变之刚,巽为白;震为出;刚白从颐中出,牙之象也。动而得位,“豮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虞翻曰:五变得正,故“有庆也”。
崔觐曰:《说文》:豮,剧豕。今俗犹呼剧猪是也。然以豕本刚突,剧乃性和,虽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于人也。以喻九二之刚健失位,若豕之剧,不足畏也;而六五应止之易,故“吉有庆矣”。
案:九二坎爻,坎为豕也。以阳居阴,而失其位,若豕被剧之象也。
上九:何天之衢,享。
虞翻曰:何,当也。衢,四交道。乾为天,震艮为道。以震交艮,故“何天之衢,亨”。上变,坎为亨也。
王弼曰:处畜之极,畜极则亨。何,辞也。犹云何畜,乃天之衢亨,道大行也。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虞翻曰:谓上据二阴。乾为天道,震为行,故“道大行矣”
《序卦》曰:物畜然后可养


,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崔觐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可以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
(震下艮上)。颐:贞吉。
虞翻曰:晋四之初。与大过旁通。养正则吉。谓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颐贞吉”。反复不衰,与乾、坤、坎、离、大过、小过、中孚同义。故不从临观四阴二阳之例。或以临二之上,兑为口,故有口实也。
观颐,
虞翻曰:离为目,故“观颐”,观其所养也。
自求口实。
虞翻曰:或以大过兑为口,或以临兑为口。坤为自,艮为求。口实,颐中物,谓其自养。
郑玄曰:颐中,口车辅之名也。震动于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故谓之颐。颐,养也。能行养,则其干事,故吉矣。二五离爻,皆得中。离为目,观象也观颐,观其养贤与不肖也。颐中有物曰“口实”。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载养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观其求可食之物,则贪廉之情可别也。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姚信曰:以阳养阴,动于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则吉也。
宋衷曰:颐者,所由饮食自养也。君子割不正不食,况非其食乎。是故所养必得贤明,自求口实,必得体宜,是谓“养正”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侯果曰:王者所养,养贤则吉也。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侯果曰:此本观卦。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则成颐也。是自求口实,观其自养。
案:口实,谓颐口中也。实事可言。震,声也。实物可食。艮,其成也。
天地养万物,
崔元曰:天,上。地,初也。万物,众阴也。天地以元气养万物,圣人以正道养贤及万民,此其圣也。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虞翻曰:乾为圣人,艮为贤人,颐下养上,故“圣人养贤”。坤阴为民,皆在震上。以贵下贱,大得民,故“以及万民”。
颐之时大矣哉。
△天地养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人非颐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颐。
刘表曰:山止于上,雷动于下,颐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荀爽曰:雷为号令,今在山下闭藏,故“慎言语”。雷动于上,以阳食阴,艮以止之,故“节饮食”也。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语所以养人也。饮食不节,残贼群生,故节饮食以养物。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虞翻曰:晋离为龟,四之初,故“舍尔灵龟”。坤为我,震为动;谓四失离入坤,远应多惧,故“凶”矣。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五互体艮,艮为山龟。自五降初,则为颐矣。是“舍尔灵龟”之德,来“观朵颐”之馔。贪禄致凶。故“不足贵”。
案:朵颐垂下,动之貌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王肃曰:养下曰颠。拂,违也。经,常也。丘,小山,谓六五也。二宜应五,反下养初,岂非颠颐,违常于五也,故曰“拂经于丘”矣。拂丘虽阻常理,养下故谓养贤。上既无应,征必凶矣,故曰“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侯果曰:正则失养之类。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体剥,不正相应,弑父弑君,故“贞凶”。坤为十年,动无所应,故“十年勿用,无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应于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下交近渎,则咎矣。故“虎视眈眈”,威而不猛。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实。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无咎矣。观其自养则养正,察其所养则养贤,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晋四之初,谓三已变,故“颠颐”。与屯四乘坎马同义。坤为虎,离为目。眈眈,下视貌。逐逐,心烦貌,坤为吝啬,坎水为欲,故“其欲逐逐”。得位应初,故“无咎”。谓上已反三成离,故“上施光也”。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经。无应顺上。故“居贞吉”。艮为居也。涉上成坎,乘阳无应,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王弼曰: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无应于下,而比于上。故宜居贞,顺而从上,则吉。
上九:由颐,厉,吉。
虞翻曰:由,自从也。体剥居上,众阴顺承,故“由颐”。失位,故“厉”。以坤艮自辅,故“吉”也。
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虞翻曰:失位,故厉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变阳得位,故“大有庆”也。
《序卦》曰: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崔觐曰:养则可动,动则过厚,故受之以大过也。
(巽下兑上)。大过:栋桡。
虞翻曰:大壮五之初,或兑三之初。栋桡谓三。巽为长木,称栋。初上阴柔,本末弱,故“栋桡”也。
利有攸往,亨。
虞翻曰:谓二也。刚过而中,失位无应,利变应五;之外称往,故“利有攸往


”,乃“亨”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
虞翻曰:阳称大,谓二也。二失位,故“大者过也”。
栋桡,本末弱也。
向秀曰:栋桡则屋坏,主弱则国荒。所以桡,由于初上两阴爻也。初为善始,末是令终。始终皆弱,所以“栋桡”。
王弼曰:初为本而上为末也。
侯果曰:本,君也。末,臣也。君臣俱弱,栋桡者也。
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虞翻曰:刚过而中,谓二。说,兑也。故“利有攸往”。大壮震五之初,故“亨”。与遁同义。
大过之时大矣哉。
虞翻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藉用白茅。女妻有子,继世承祀,故“大矣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
案:兑,泽也。巽,木灭漫也。凡木生近水者杨也。遇泽太过,木则漫灭焉。二五枯杨,是其义。
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虞翻曰:君子谓乾初。阳伏巽中,体复一爻,潜龙之德,故称“独立不惧”。违则忧之,乾初同义,故“遁世无闷”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虞翻曰:位在下称藉,巽柔白为茅,故“藉用白茅”。失位,咎也。承二过四,应五士夫,故“无咎”矣。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侯果曰:以柔处下,履非其正,咎也。苟能絜诚肃恭不怠,虽置羞于地,可以荐奉,况藉用白茅,重慎之至,何咎之有矣。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虞翻曰,稊,穉也。杨叶未舒称稊。巽为杨,乾为老,老杨故枯。阳在二也。十二月时,周之二月。兑为雨泽,枯杨得泽复生稊。二体乾老,故称“老夫”。女妻谓上兑,兑为少女,故曰“女妻”。大过之家,过以相与,老夫得其女妻,故“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虞翻曰:谓二过初与五,五过上与二。独大过之爻得过其应,故“过以相与也”。
九三:栋桡,凶。《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虞翻曰:本末弱,故桡。辅之益桡,故“不可以有辅”。阳以阴为辅也。
九四:栋隆,吉。有他吝。
虞翻曰:隆,上也。应在于初。已与五,意在于上。故“栋隆,吉”。失位动,入险而陷于井,故“有他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虞翻曰:乾为动直,远初近上,故“不桡下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虞翻曰:阳在五也。夬三月时,周之五月。枯杨得泽,故生华矣。老妇谓初,巽为妇,乾为老,故称“老妇”也。士夫谓五。大壮震为夫,兑为少,故称“士夫”。五过二,使应上。二过五,使取初。五得位,故“无咎”。阴在二多誉,今退伏初,故“无誉”。体姤淫女,故“过以相与”。使应少夫。《象》曰:“亦可丑也。”旧说以初为女妻,上为老妇,误矣。马君亦然。荀公以初阴失正,当变,数六,为女妻。二阳失正,数九,为老夫。以五阳得正位,不变,数七,为士夫。上阴得正,数八,为老妇。此何异俗说也。悲夫学之难,而以初本为小,反以上末为老。后之达者,详其义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虞翻曰:乾为久,枯而生华,故不可久也。妇体姤淫,故“可丑”也。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虞翻曰:大壮震为足,兑为水泽。震足没水,故“过涉”也。顶,首也。乾为顶,顶没兑水中,故“灭顶凶”。乘刚,咎也。得位,故“无咎”。与灭耳同义也。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九家易》曰:君子以礼义为法,小人以畏慎为宜。至于大过之世,不复遵常,故君子犯义,小人犯刑。而家家有诛绝之罪。不可咎也。大过之世,君子逊遁,不行礼义,谓当不义则争之,若比干谏而死是也。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上化致然,亦不可咎。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是其义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崔觐曰:大过不可以极,极则过涉灭顶,故曰“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也。
(坎下坎上)。坎:习坎,有孚,唯心亨,行有尚。
虞翻曰:乾二五之坤,与离旁通。于爻,观上之二。习,常也。孚,信,谓二五。水行往来,朝宗于海,不失其时,如月行天,故习坎为孚也。
维心亨,
虞翻曰:坎为心。乾二五旁行流坤,阴阳会合,故“亨”也。
行有尚。
虞翻曰:行谓二,尚谓五也。二体震,为行动得正应五,故“行有尚,往有功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
虞翻曰:两象也。天险地险,故曰“重险也”。
水流而不盈,
荀爽曰:阳动阴中,故“流”。阳陷阴中,故“不盈”也。
陆绩曰:水性趋下,不盈溢崖岸也。月者水精,月在天,满则亏,不盈溢之义也。
行险而不失其信。
荀爽曰:谓阳来为险,而不失中。中称信也。
虞翻曰:信,谓二也。震为行。水性有常,消息与月相应,故“不失其信”矣。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侯果曰:二五刚而居中,则“心亨”也。


有尚,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二动应五,故“往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
虞翻曰:谓五在天位。五从乾来,体屯难。故“天险不可升也”。
地险山川丘陵也。
虞翻曰:坤为地,乾二之坤,故曰“地险”。艮为山,坎为川;半山称丘,丘下称陵。故曰“地险山川丘陵也”。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虞翻曰:王公大人谓乾五。坤为邦。乾二之坤成坎险,震为守,有屯难象。故“王公设险以守其国”。离言王用出征以正邦是也。
案:九五,王也,六三,三公也。艮为山城,坎为水也。王公设险之象也。
险之时用大矣哉。
王肃曰:守险以德,据险以时,成功大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陆绩曰:洊,再。习,重也。水再至而溢,通流不舍昼夜。重习相随以为常,有似于习,故君子象之。以常习教事,如水不息也。
虞翻曰:君子谓乾。五在乾,称大人;在坎,为君子。坎为习、为常,乾为德,震为行,巽为教令,坤为事,故“以常德行习教事”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干宝曰:窞,坎之深者也。江河淮济,百川之流行乎地中,水之正也。及其为灾,则泛溢平地,而入于坎窞,是水失其道也。刑狱之用,必当于理,刑之正也。及其不平,则枉滥无辜,是法失其道也。故曰“入于坎窞,凶”矣。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虞翻曰:习,积也。位下,故习坎为人。坎中小穴称窞。上无其应,初二失正,故曰“失道凶”矣。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有险”。据阴有实,故“求小得”也。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荀爽曰:处中而比初三,未足为援。虽求小得,未出于险中。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虞翻曰:坎在内,称来,在坎终,故“来之坎坎”。枕,止也。艮为止。三失位乘二,则险。承五隔四,故“险且枕”。入于坎窞,体师三舆,故“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干宝曰:坎,十一月卦也。又失其位,喻殷之执法者,失中之象也。来之坎者,斥周人观衅于周也。枕,安也。险且枕者,言安忍以暴政加民,而无哀矜之心,淫刑滥罚,百姓无所措手足,故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
虞翻曰:震主祭器,故有“樽簋”。坎为酒。簋,黍稷器。三至五,有颐口象。震献在中,故为“簋”。坎为木,震为足;坎酒在上,樽酒之象。贰,副也。坤为缶,礼有副樽,故“贰用缶”耳。
内约自牖,终无咎。
虞翻曰:坎为内也。四阴小,故“约”。艮为牖,坤为户,艮小光照户牖之象;贰用缶。故“内约自牖”。得位承五,故“无咎”。
崔觐曰:于重险之时,居多惧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阳。修其絜诚,进其忠信,则虽祭祀省薄,明德惟馨。故曰“樽酒簋,贰用缶”。内约,文王于纣时行此道,从羑里内约,卒免于难,故曰“自牖,终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刚柔际也。
虞翻曰:乾刚坤柔,震为交,故曰“刚柔际也”。
九五:坎不盈,禔既平,无咎。
虞翻曰:盈,溢也。艮为止,谓水流而不盈。坎为平。禔,安也。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光大也。
虞翻曰:体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虞翻曰:徽纆,黑索也。观巽为绳,艮为手,上变入坎。故“系用徽纆”。寘,置也。坎多心,故“丛棘”。狱外种九棘,故称“丛棘”。二变则五体剥,剥伤坤杀,故“寘于丛棘”也。不得,谓不得出狱。艮止坎狱。乾为岁,五从乾来,三非其应,故曰“三岁不得,凶”矣。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九家易》曰:坎为丛棘,又为法律。
案《周礼》:王之外朝,左九棘,右九棘,面三槐,司寇公卿议狱于其下。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也。
案:坎于木坚而多心,丛棘之象也。坎下巽爻,巽为绳直,“系用徽纆”也。马融云:徽纆,索也。刘表云:三股为徽,两股为纆,皆索名。以系缚其罪人矣。
《序卦》曰: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崔觐曰:物极则反。坎虽陷于地,必有所丽于天,而受之以离也。
(离下离上)。离:利贞,亨。
虞翻曰: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于爻,遯初之五,柔丽中正,故“利贞,亨”。
畜牝牛,吉。
虞翻曰:畜,养也。坤为牝牛。乾二五之坤成坎,体颐养象。故“畜牝牛,吉”。俗说皆以离为牝牛,失之矣。
《彖》曰:离,丽也。
荀爽曰:阴丽于阳,相附丽也。亦为别离,以阴隔阳也。离者,火也。托于木,是其附丽也。烟焰飞升,炭灰降滞,是其别离也。
日月丽乎天。
虞翻曰:乾五之坤成坎,为月;离为日。日月丽天也。
百谷草木丽乎也。
虞翻曰:震为百谷,巽为草木,坤为地


。乾二五之坤成坎。震体屯。屯者,盈也。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万物出震,故“百谷草木丽乎地”。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虞翻曰:两象,故重明。正谓五阳。阳变之坤来化乾,以成万物,谓离日“化成天下”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
虞翻曰:柔谓五阴,中正谓五伏阳。出在坤中,畜牝牛。故“中正”而“亨”也。
是以畜牝牛吉也。
荀爽曰:牛者,土也。生土于火。离者,阴卦。牝者,阴性,故曰“畜牝牛吉”矣。
《象》曰:明两作离,
虞翻曰:两谓日与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离,离坎日月之象,故“明两作离”。作,成也。日月在天,动成万物,故称作矣。或以日与火为明。两作也。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虞翻曰:阳气称大人,则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继日之明。坤为方,二五之坤。震东兑西,离南坎北,故曰“照于四方”。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错于二。二为三所据。故“敬之”则“无咎”矣。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王弼曰:错然,敬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其盛,故宜慎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侯果曰:此本坤爻,故云“黄离”。来得中道,所以“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离,
荀爽曰:初为日出,三为日昃,以喻君道衰也。
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家易》曰:鼓缶者以目下视。离为大腹,瓦缶之象,谓不取二也。歌者口仰向上,谓兑为口,而向上取五也。日昃者,向下也。今不取二,而上取五,则上九耋之阳称大也。嗟者,谓上被三夺五,忧嗟穷凶也。火性炎上,故三欲取五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日昃当降,何可久长。三当据二,以为鼓缶,而今与四同取于五,故曰“不鼓缶而歌”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荀爽曰:阳升居五,光炎宣扬,故“突如”也。阴退居四,灰炭降坠,故“其来如”也。阴以不正,居尊乘阳。历尽数终,天命所诛。位丧民畔,下离所害。故“焚如”也。以离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损,故“弃如”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在五见夺,在四见弃,故“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
荀爽曰:六五阴柔,退居于四,出离为坎,故“出涕沱若”。而下,以顺阴阳也。
戚嗟若,吉。
虞翻曰:坎为心,震为声,兑为口,故“戚嗟若”。动而得正,尊丽阳,故“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九家易》曰:戚嗟顺阳,附丽于五,故曰“离王公也”。阳当居五,阴退还四,五当为王。三则三公也。四处其中,附上下矣。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虞翻曰:王谓乾。乾二五之坤成坎,体师象;震为出,故“王用出征”。首谓坤。二五来折乾,故“有嘉折首”。丑,类也。乾征得坤阴类,乾阳物,故“获非其丑,无咎”矣。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虞翻曰:乾五出征坤,故“正邦也”。
卷七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韩康伯曰:言咸卦之义也。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离也。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夫易六画成卦,三材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斯盖守文而不求义,失不远矣。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通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刚下,二气交感,以相与也。
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王肃曰: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也。通义正,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万物化生于山泽。
陆绩曰:天地因山泽孔窍,以通其气,化生万物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为圣人;初四易位成既济;坎为心、为平,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谓四之初,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悬象著明,万物见离,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
崔觐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君子以虚受人。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人,坤为虚,谓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艮山在地下为谦,在泽下为虚。
初六:咸其母。《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为指。坤为母,故“咸其母”。失位远应,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谓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崔觐曰: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当礼,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虞翻曰: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贞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之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为害也。今未感坤,初体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动之离,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虞翻曰:脢,夹脊肉也。谓四已变,坎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犹上也。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之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媵口说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泽通气,故“媵口说也”。
《序卦》曰: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巽而动,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刚柔皆应,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荀爽曰:谓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者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虞翻曰: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日;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四时变化而久成。
虞翻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离夏,至三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谓乾坤成物也。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虞翻曰:圣人谓乾。乾为道。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以离日照乾,坎月照坤,万物出震,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与咸同义也。
《象》曰:雷风,恒。
宋衷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为万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也。乾为易,为立;坤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动。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称浚,故曰“浚恒”。乾初为渊,故“深”矣。失位变之正,乾为


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虞翻曰:失位悔也,动而得正,处中多誉,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荀爽曰:乾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荀爽曰: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应上见乘,是“无所容”。无居自容,故“贞吝”。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虞翻曰:田为二也。地上称田,无禽,谓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变承之。故曰“田无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恒其德”。妇人谓初。巽为妇。终变成益,震四复初,妇得归阳,从一而终,故“贞妇人吉也”。震,乾之子,而为巽夫,故曰“夫子”。终变成益,震四从巽,死于坤中,故“夫子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虞翻曰:一谓初,终变成益,以巽应初震,故“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虞翻曰:震没从巽入坤,故“从妇凶”矣。
上六:震恒,凶。《象》曰:震恒在上,大无功也。
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动乘阳,故“凶”。终在益上,五远应,故“无功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韩康伯曰:夫妇之道,以恒为贵,而物之所居,不可恒,宜与世升降,有时而遁者也。
(艮下乾上)。遁:亨。
虞翻曰:阴消姤二也。艮为山,巽为入,乾为远,远山入藏,故“遁”,以阴消阳,子弑其父,小人道长,避之乃通,故遁而通。则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
虞翻曰:小,阴,谓二。得位浸长,以柔变刚,故“小利贞”。
郑玄曰:遁,逃去之名也。艮为门阙。乾有健德。互体有巽,巽为进退。君子出门,行有进退,逃去之象。二五得位而有应,是用正道得礼见召聘。始仕他国,当尚谦谦。小其和顺之道,居小官,干小事其进以渐,则远妨忌之害,昔陈敬仲奔齐辞卿是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侯果曰:此本乾卦。阴长刚殒,君子遁避,遁则通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虞翻曰:刚谓五而应二,艮为时,故“与时行”矣。
小利贞,浸而长也。
荀爽曰:阴称小,浸而长,则将消阳,故“利正”。居二与五相应也。
遁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谓阳气退,阴气将害,随时遁避,其义大矣。
宋衷曰:太公遁殷,四皓遁秦之时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
崔觐曰:天喻君子,山比小人。小人浸长,若山之侵天。君子遁避,若天之远山,故言“天下有山遁也”。
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远,为严。小人谓阴。坤为恶,为小人。故“以远小人,不恶而严”也。
侯果曰:群小浸盛,刚德殒削,故君子避之。高尚林野,但矜严于外,亦不憎恶于内,所谓吾家耄逊于荒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陆绩曰:阴气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后,故曰“遁尾”也。避难当在前,而在后,故“厉”。往则与灾难会,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虞翻曰:艮为尾也。初失位,动而得正,故“遁尾厉”。之应成坎为灾,在艮宜静,若不往于四,则无灾矣。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虞翻曰:艮为手,称执;否坤为黄牛;艮为皮。四变之初,则坎水濡皮。离日乾之。故“执之用黄牛之革”。莫,无也。胜,能。说,解也。乾为坚刚,巽为绳,艮为手,持革缚三在坎中,故“莫之胜说”也。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离爻,离为黄牛。体艮履正,上应贵主。志在辅时,不随物遁。独守中直,坚如革束。执此之志,莫之胜说。殷之父师,当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虞翻曰:厉,危也。巽为四变,时九三体坎,坎为疾。故“有疾厉”。遁阴剥阳,三消成坤,与上易位。坤为臣,兑为妾上来之三,据坤应兑,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
王肃曰:三上系于二而获遁,故曰系遁。病此系执而获危惧,故曰“有疾惫也”。此于六二,畜臣妾之象。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动入坤,坤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谓与五同任天下之政。潜遁之世,但可居家畜养臣妾,不可治国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为好,为君子;阴称小人。动之初,故“君子吉”。阴在四多惧,故“小人否”。得位承五,故无凶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处其位,而遁于外,好遁者也。然有应在初,情未能弃。君子刚断,故能舍之。小人系恋,必不能矣。故“君子吉,小人凶”矣。
九五:嘉遁,贞吉。
虞翻曰:乾为嘉,刚当位应二,故“贞吉”。谓三已变,上来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时否德刚,虽遁中正,嘉遁者也。故曰“贞吉”。遁而得正,则群小应命,所谓纽以紊之。刚正群小之志,则殷之高宗当此爻矣。
上九:肥遁,无不利。
虞翻曰:乾盈为肥。二不及上,故“肥遁无不利”。《象》曰:“无所疑也。”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侯果曰:最处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恋,超世高举。果行育德,安时无闷,遁之肥也。故曰“肥遁无不利”,则颍滨巢许当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韩康伯曰:遁,君子以远小人。遁而后通,何可终耶。阳盛阴消,君子道胜也。
(乾下震上)。大壮:利贞。
虞翻曰:阳息,泰也。壮,伤也。大谓四,失位为阴所乘。兑为毁折伤,与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阴柔消弱,刚大长壮,故曰“大壮”也。
刚以动,故壮。
荀爽曰:乾刚震动,阳从下升,阳气大动,“故壮”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虞翻曰:谓四进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正大谓四之五成需。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
崔觐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一曰:雷,阳气也。阳至于上卦。能助于天威,大壮之象也。
君子以非礼弗履。
陆绩曰:天尊雷卑,君子见卑乘尊,终必消除,故象以为戒,“非礼不履”。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虞翻曰:趾谓四。征,行也。震足为趾,为征。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凶”。坎为孚,谓四上之五成坎,已得应四,故“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虞翻曰:应在乾终,故“其孚穷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虞翻曰:变得位,故“贞吉”。动体离,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
虞翻曰:应在震也。三,阳,君子。小人谓上。上逆,故“用壮”。谓二已变离,离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体乾,夕惕,故“贞厉”也。
羝羊触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与五同功,为兑,故曰“羊”。终始阳位,故曰“羝”。藩,谓四也。三欲触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角,谓五也。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谓四也。九四体震,为竹苇,故称“藩”也。三互乾、兑、乾,壮;兑,羊,故曰“羝羊”。四藩未决,三宜勿往,用壮触藩,求应于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体兑为羊,四既是藩,五为羊角,即“羝羊触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腹。《象》曰:藩决不赢尚往也。
虞翻曰:失位悔也。之五得中,故“贞吉”而“悔亡”矣。体夬象,故“藩决”。震四上处五,则藩毁坏,故“藩决不羸”。坤为大舆、为腹;四之五折坤,故“壮于大舆之腹”。而《象》曰“尚往者”,谓上之五。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虞翻曰:四动成泰。坤为丧也。乾为易。四上之五,兑还属乾。故“丧羊于易”动各得正,而处中和,故“无悔”矣。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案:谓四五阴阳失正。阴阳失正,故曰“位不当”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虞翻曰:应在三,故“羝羊触藩”。遂,进也。谓四已之五,体坎。上能变之巽,巽为进退。故“不能退,不能遂”。退则失位,上则乘刚,故“无攸利”。坎为艰,得位应三利上,故“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
虞翻曰:乾善为详,不得三应,故“不详也”。
艰则吉,咎不长也。
虞翻曰:巽为长。动失位,为咎。不变之巽。故“咎不长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
崔觐曰:不可以终壮于阳盛,自取触藩,宜柔进而上行,受兹锡马。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虞翻曰:观四之五。晋,进也。坤为康。康,安也;初动体屯,震为侯,故曰“康侯”。震为马,坤为用,故“用锡马”。艮为多,坤为众,故“繁庶”。离日在上,故“昼日”。三阴在下,故“三接”矣。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
崔觐曰:浑天之义,日从地出,而升于天,故曰“明出地上”。坤,臣道也。日,君德也。臣以功进,君以恩接,是以“顺而丽乎大明”。虽以卦名,晋而五爻为主,故言“柔进而上行”也。
柔进而上行,
蜀才曰:此本观卦。


案:九五降四,六四进五,是柔进而上行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
荀爽曰:阴进居五,处用事之位。阳中之阴,侯之象也;阴性安静,故曰“康侯”。马,谓四也。五以下,群阴锡四也。坤为众,故曰“蕃庶”矣。
昼日三接也。
侯果曰:康,美也。四为诸侯,五为天子,坤为众,坎为马。天子至明于上,公侯谦顺于下,美其治物有功。故蕃锡车马,一昼三觌也。《采菽》刺幽王侮诸侯诗曰:虽无与之,路车乘马。《大行人职》曰:诸公:三飨,三问,三劳;诸侯:三飨,再问,再劳;子男:三飨、一问、一劳,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郑玄曰:地虽生万物,日出于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昭其德”。
虞翻曰:君子谓观乾。乾为德,坤为自,离为明。乾五动,以离日自照,故“以自昭明德”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虞翻曰:晋,进。摧,忧愁也。应在四,故“晋如”。失位,故“摧如”。动得位,故“贞吉”。应离为罔,四坎称孚,坤弱为裕,欲四之五成巽,初受其命,故“无咎”矣。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
虞翻曰:初动震为行。初一称独也。
裕无咎,未受命也。
虞翻曰:五未之巽,故“未受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
虞翻曰:震谓应,在坎上,故“愁如”。得位处中,故“贞吉”也。
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虞翻曰:乾为介福,艮为手,坤为虚,故称“受”。介,大也。谓五已正中,乾为王,坤为母。故“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五动得正中,故二受大福矣。大福,谓马与蕃庶之物是也。
六三:众允,悔亡。
虞翻曰:坤为众。允,信也。土性信,故“众允”。三失正,与上易位,则“悔亡”,故《象》曰“上行也”。此则成小过,小过故有飞鸟之象焉。臼杵之利,见硕鼠出入坎穴,盖取诸此也。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成震,故曰“上行也”。
九四:晋如硕鼠,贞厉。
《九家易》曰:硕鼠,喻贪,谓四也。体离欲升,体坎欲降。游不度渎,不出坎也。飞不上屋,不至上也。缘不极木,不了离也。穴不掩身,五坤薄也。走不先足,外震在下也。五伎皆劣,四爻当之。故曰“晋如硕鼠”也。
《象》曰:硕鼠贞厉,位不当也。
翟元曰:硕鼠昼伏夜行,贪猥无已。谓虽进承五,然潜据下阴,久居不正之地,故有危厉也。
六五:悔亡,矢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荀爽曰:五从坤动而来为离。离者,射也。故曰“矢得”。阴居尊位,故有悔也。以中盛明,光照四海,故“悔亡勿恤,吉无不利”也。
《象》曰:矢得勿恤,往有庆也。
虞翻曰:动之乾乾,为庆也。矢古誓字。誓,信也。勿,无。恤,忧也。五变得正,坎象不见,故“誓得勿恤,往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
虞翻曰:五已变之乾,为首。位在首上,称角。故“晋其角”也。
惟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虞翻曰:坤为邑。动成震,而体师象,坎为心。故“维用伐邑”。得位乘五,故“厉吉,无咎”而“贞吝”矣。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阳虽在上,动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伤也。言进极当降,复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虞翻曰:夷,伤也。临二之三而反晋也。明入地中,故伤矣。
利艰贞。
虞翻曰:谓五也。五失位,变出成坎,为艰,故“利艰贞”矣。
郑玄曰:夷,伤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则伤矣,故谓之明夷。日之明伤,犹圣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乱世。抑在下位,则宜自艰,无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临卦也。
案:夷,灭也。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明入地中,则明灭也。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
荀爽曰:明在地下,为坤所蔽,大难之象。大难,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难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三喻文王。大难谓坤。坤为弑父,迷乱荒淫,若纣杀比干。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里。震为诸侯,喻从文王者,纣惧出之,故“以蒙大难”,得身全矣。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纣诸父。故称内难。五乾天位,今化为坤,箕子之象。坤为晦,箕子正之。出五成坎,体离,重明丽正。坎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君子谓三。体师象。以坎莅坤。坤为众,为晦,离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离为飞鸟,故曰“于飞


”。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阳为君子。三者,阳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禄也。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应,众阴在上,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则众阴有言。言,谓震也。四五体震,为雷声,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义不食禄也。
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九家易》曰:左股谓初,为二所夷也。离为飞鸟,盖取小过之义,鸟飞舒翼而行。夷者,伤也。今初伤,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九三体坎,坎为马也。二应于五,三与五同功,二以中和应天,应天合众,欲升上三,以壮于五,故曰“用拯马壮,吉”。
案:初为足。二居足上,股也。二互体坎。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为天子。坎为法律。君有法,则众阴当顺从之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九家易》曰:岁终田猎,名曰狩也。南者,九五大阳之位,故称南也,暗昧道终,三可升上,而猎于五,得据大阳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自暗复明,当以渐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案:冬猎曰狩也。三互离坎,离南坎北,北主于冬,故曰“南狩”。五居暗主,三处明终,履正顺时,拯难兴衰者也。以臣伐君,故假言狩。既获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荀爽曰:阳称左,谓九三也。腹者,谓五居坤,坤为腹也。四得位比三,应于顺首。欲上三居五,以阳为腹心也。故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言三当出门庭,升五君位。
干宝曰:一为室,二为户,三为庭,四为门,故曰“于出门庭”矣。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为坎,坎为心;四以坤爻为腹。故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马融曰:箕子,纣之诸父,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知纣之恶,无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弃去,被发佯狂,以明为暗。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为武王师,名传无穷,故曰“利贞”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侯果曰:体柔履中,内明外暗,群阴共掩,以夷其明。然以正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当之,故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虞翻曰:应在三。离灭坤下,故“不明晦。”晋时在上丽乾,故“登于天照四国。”今反在下,故“后入于地,失其则。”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侯果曰:最远于阳,故曰“不明晦”也。初登于天,谓明出地上。下照于坤,坤为众国,故曰“照于四国也。”喻阳之初兴也。后入于地,谓明入地中,昼变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则也。”况纣之乱世也。此之二象,言晋与明夷,往复不已。故见暗则伐取之,乱则治取之,圣人因象设诫也。
卷八
《序卦》曰: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
韩康伯曰:伤于外者,必反诸内也。
(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
虞翻曰:遁初之四也。女谓离巽。二四得正。故“利女贞”也。
马融曰:家人以女为奥主。长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贞”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王弼曰:谓二五也。家人之义,以内为本者也。故先说女矣。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虞翻曰:遁乾为天,三动坤为地。男得天,正于五;女得地,正于二。故“天地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荀爽曰:离巽之中有乾坤,故曰“父母之谓也”。
王肃曰: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由家人有严君也。家人有严君,故父子夫妇各得其正。家家咸正,而天下之治大定矣。
案:二五相应,为卦之主。五阳在外,二阴在内,父母之谓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虞翻曰:遁乾为父,艮为子,三五位正,故“父父,子子”。三动时,震为兄,艮为弟,初位正,故“兄兄、弟弟”。
夫夫,妇妇,
虞翻曰:三动时,震为夫,巽四为妇,初四位正,故“夫夫,妇妇”也。
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荀爽曰:父谓五,子谓四,兄谓三,弟谓初,夫谓五,妇谓二也。各得其正,故“天下定矣”。
陆绩曰:圣人教先从家始,家正而天下化之,修已以安百姓者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
马融曰:木生火。火以木为家,故曰“家人”。火生于木,得风而盛,犹夫妇之道,相须而成。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荀爽曰:风火相与,必附于物。物大火大,物小火小。君子之言,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故“言有物”也。大暑烁金,火不增其烈;大寒凝冰,火不损其热,故曰“行有恒”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荀爽曰:初在潜位,未干国政,闲习家事而已。未得治官,故“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守之以正,故“悔亡”。而未变从国之事,故曰“志未变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荀爽曰:六二处和得正。得正有应,有应有实,阴道之至美者也。坤道顺从,故无所得遂。供肴中馈,洒食是议,故曰“中馈”。居中守正,永贞其志,则“吉”,故曰“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九家易》曰:谓二居贞,巽顺于五,则“吉”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王弼曰:以阳居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行与其慢也,宁过乎恭;家与其渎也,宁过乎严。是以家虽嗃嗃,悔厉犹得吉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侯果曰:嗃嗃,严也。嘻嘻,笑也。
《象》曰:家人嗃々,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九家易》曰:别体异家,阴阳相据,喜乐过节也。别体异家,谓三五也。阴阳相据,三五各相据阴,故言妇子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虞翻曰:三变体艮,艮为笃实。坤为大业。得位应初,顺五乘三,比据三阳,故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谓顺于五矣。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陆绩曰:假,大也。五得尊位,据四应二,以天下为家,故曰“王大有家”。天下正之,故无所忧则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虞翻曰:乾为爱也,二称家。三动成震。五得交二,初得交四,故“交相爱”。震为交也。
上九:有孚威加,终吉。
虞翻曰:谓三已变,与上易位,成坎。坎为孚,故“有孚”。乾为威如,自上之坤,故“威如”。易则得位,故“终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虞翻曰:谓三动,坤为身。上之三,成既济定,故“反身之谓”。此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序卦》曰: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崔觐曰:妇子嘻嘻,过在失节。失节则穷,穷则乖,故曰“家道穷必乘”。
(兑下离上)。睽:小事吉。
虞翻曰:大壮上之三在系,盖取无妄二之五也。小谓五。阴称小,得中应刚,故“吉”。
郑玄曰:睽,乖也。火欲上,泽欲下,犹人同居而志异也,故谓之“睽”。二五相应,君阴臣阳,君而应臣,故“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
虞翻曰:离火炎上,泽水润下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虞翻曰:二女,离兑也。坎为志。离上兑下。无妄震为行,巽为同,艮为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坏。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虞翻曰:说,兑。丽,离也。明谓乾。当言大明以丽于晋。柔谓五,无妄巽为进。从二之五,故“上行。”刚谓应乾,五伏阳,非应二也。与鼎五同义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异体,四民殊业,故睽而不同。刚者,君也。柔得其中,而应于君,故言“小事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肃曰:高卑虽异,同育万物。
虞翻曰:五动乾为天,四动坤为地,故“天地睽”。坤为事也。五动体同人,故“事同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处虽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动艮为男,兑为女,故“男女睽”。坎为志,为通,故“其志通也”。
万物睽而其事类也。
崔觐曰:万物虽睽于形色,而生性事类言亦同也。
虞翻曰:四动,万物出乎震,区以别矣。故“万物睽”。坤为事,为类,故“其事类也”。
睽之时用大矣哉。
《九家易》曰:乖离之卦,于义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万物,故曰“用大”。
卢氏曰:不言义而言用者,明用睽之义至大矣。
《象》曰:上火下泽,睽。
荀爽曰:火性炎上,泽性润下,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异。
荀爽曰:大归虽同,小事当异。百家殊职,四民异业。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归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象》曰:见恶人,以避咎也。
虞翻曰:无应,四动得位,故“悔亡”。应在于坎,坎为马。四而失位,之正入坤,坤为丧。坎象不见,故“丧马”。震为逐,艮为止,故“勿逐”。坤为自,二至五,体复象,故“自复”。四动震马来,故“勿逐自复”也。离为见。恶人谓四,动入坤初,四复正。故“见恶人,以避咎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虞翻曰:二动体震。震为主,为大涂,艮为径路。大道而有径路,故称“巷”。变而得正,故“无咎”而“未失道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故“未失道”。
崔觐曰:处睽之时,与五有应。男女虽隔,其志终通。而三比焉,近不相得


。遇者,不期而会。主者,三为下卦之主。巷者,出门近遇之象。言二遇三,明非背五,未为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觢。
虞翻曰:离为见。坎为车,为曳。故“见舆曳”。四动坤为牛,为类。牛角一低一仰,故称“觢”。离上而坎下,“其牛觢也”。
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虞翻曰:其人谓四,恶人也。黥额为天,割鼻为劓。无妄乾为天。震二之乾五,以阴墨其天。乾五之震二,毁艮,割其劓也。兑为刑人。故“其人天且劓”。失位,动得正成乾,故“无初有终”。《象》曰:“遇刚”,是其义也。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遇刚”。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虞翻曰:孤,顾也。在两阴间,睽五顾三,故曰“睽孤”。震为元夫。谓二已变,动而应震。故“遇元夫”也。震为交,坎为孚,动而得正,故“交孚,励精图治,无咎”矣。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虞翻曰:坎动成震,故“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虞翻曰:往得位,“悔亡”也。动而之乾,乾为宗。二动体噬嗑,故曰“噬”。四变时,艮为肤。故曰“厥宗噬肤”也。变得正成乾,乾为庆,故往无咎而有庆矣。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王弼曰:非位悔也。有应,故“悔亡”。厥宗谓二也。噬肤者,啮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见合,故“有庆也”。
案:二兑为口,五爻阴柔,噬肤之象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
虞翻曰:睽三顾五,故曰“睽孤”也。离为见,坎为豕,为雨。四变时坤为土,土得雨,为泥涂。四动艮为背,豕背有泥,故“见豕负涂”矣。坤为鬼,坎为车,变在坎上,故“载鬼一车”也。
先张之弧,后说之壶,
虞翻曰:谓五已变,乾为先。应在三。坎为弧,离为矢,张弓之象也,故“先张之弧”。四动震为后。说,犹置也。兑为口,离为大腹,坤为器。大腹有口。坎,酒在中壶之象也。之应历险以与兑。故“后说之壶”矣。
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虞翻曰:匪,非;坎为寇,之三历坎,故“匪寇”。阴阳相应,故“婚媾”。三在坎下,故“遇雨”。与上易位,坎象不见,各得其正,故“则吉”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虞翻曰:物三称群,坎为疑,三变坎败,故“群疑亡”矣。
《序卦》曰: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崔觐曰:二女同居,其志乖而难生,故曰“乖必有难”也。
(艮下坎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
虞翻曰:观上反三也。坤,西南卦。五在坤中,坎为月,月生西南,故“利西南”。往得中,谓“西南得朋”也。
不利东北。
虞翻曰:谓三也。艮东北之卦。月消于艮,丧乙灭癸。故“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则东北丧朋矣。
利见大人。
虞翻曰:离为见,大人谓五。二得位应五。故“利见大人,往有功也”。
贞吉。
虞翻曰:谓五当位正邦,故“贞吉”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虞翻曰:离见坎险。艮为止,观乾为知,故“知矣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
荀爽曰:西南谓坤。乾动往居坤五,故“得中也”。
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荀爽曰:东北,艮也。艮在坎下。见险而止,故“其道穷也”。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
虞翻曰:大人谓五。二往应五,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荀爽曰:谓五当尊位。正居是,群阴顺从,故能“正邦国”。
蹇之时用大矣哉。
虞翻曰:谓坎月生西南而终东北。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退辛,艮象消丙,坤象穷乙,丧灭于癸,终则复始,以生万物,故“用大矣”。
《象》曰:山上有水,蹇。
崔觐曰:山上至险,加之以水,蹇之象也。
君子以反身修德。
虞翻曰:君子谓观。乾坤为身,观上反三,故“反身”。阳在三,进德修业,故“以反身修德”。孔子曰:德之不修,是吾忧也。
初六:往蹇,来誉。
虞翻曰:誉谓二,二多誉也。失位应阴,往历坎险,故“往蹇”。变而得位,以阳承二,故来而誉矣。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时也。
虞翻曰:艮为时,谓变之正以待四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虞翻曰:观乾为王;坤为臣,为躬;坎为蹇也。之应涉坤,二五俱坎,故“王臣蹇蹇”。观上之三,折坤之体,臣道得正,故“匪躬之故”。《象》曰:“终无尤也”。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侯果曰:处艮之二,上应于五。五在坎中,险而又险。志在匡弼,匪惜其躬。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辅臣以此,终无尤也。
九三:往蹇,来反。
虞翻曰:应正历险,故“往蹇”。反身据二,故“来反”也。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虞翻曰:内,谓二阴也。
六四:往蹇,来连



虞翻曰:连,辇。蹇,难也。在两坎间,进则无应,故“往蹇”。退初介三,故“来连”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荀爽曰:蹇难之世,不安其所。欲往之三,不得承阳。故曰“往蹇”也。来还承五,则与至尊相连,故曰“来连”也。处正承阳,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
虞翻曰:当位正邦,故“大蹇”。睽兑为朋,故“朋来”也。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干宝曰:在险之中,而当王位,故曰:“大蹇”。此盖以托文王为纣所囚也。承上据四应二,众阴并至。此盖以托四臣能以权智相救也。故曰“以中节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虞翻曰:阴在险上,变失位,故“往蹇”。硕谓三,艮为硕,退来之三,故“来硕”。得位有应,故“吉”也。离为见,大人谓五,故“利见大人”矣。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侯果曰:处蹇之极,体犹在坎,水无所之,故曰“往蹇”。来而复位,下应于三,三德硕大,故曰“来硕”。三为内主,五为大人。若志在内,心附于五。则“利见大人”也。
案:三互体离,离为明目,五为大人,利见大人之象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崔觐曰:蹇终则来,硕吉,利见大人,故言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
虞翻曰:临初之四。坤,西南卦。初之四,得坤众。故“利西南,往得众也”。
无所往,其来复吉。
虞翻曰:谓四本从初之四,失位于外,而无所应,故“无所往”。宜来反初,复得正位,故“其来复吉”也。二往之五,四来之初,成屯,体复象,故称“来复吉”矣。
有攸往,夙吉。
虞翻曰:谓二也。夙,早也。离为日,为甲。日出甲上,故早也。九二失正,早往之五,则吉。故“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虞翻曰:险,坎。动,震。解,二月。雷以动之,雨以润之,物咸孚甲,万物生震。震出险上,故“免乎险”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
荀爽曰:乾动之坤而得众,西南众之象也。
无所往,
荀爽曰:阴处尊位,阳无所往也。
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荀爽曰:来复居二,处中成险,故曰“复吉”也。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荀爽曰:五位无君,二阳又卑,往居之者则吉。据五解难,故“有功也”。
天地解而雷雨作,
荀爽曰:谓乾坤交通,动而成解卦,坎下震上,故“雷雨作”也。
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宅。
荀爽曰:解者,震世也。仲春之月,草木萌牙。雷以动之,雨以润之,曰以烜之,故“甲宅”也。
解之时大矣哉。
王弼曰:无所而不释也。难解之时,非治难时也。故不言用也。体尽于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虞翻曰:君子谓三。伏阳出,成大过。坎为罪人则大过象坏,故“以赦过”。二四失位,皆在坎狱中。三出体乾,两坎不见。震喜兑说,罪人皆出,故以“宥罪”。谓三入则赦过,出则宥罪。公用射隼以解悖,是其义也。
初六:无咎。
虞翻曰:与四易位,体震得正,故“无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虞翻曰:体屯初震,刚柔始交,故“无咎”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虞翻曰:二称田。田,猎也。变之正,艮为狐。坎为弓。离为黄矢,矢贯狐体。二之五,历三爻。故“田获三狐,得黄矢。”之正得中,故“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故得中道。
六三:负且乘,
虞翻曰:负,倍也。二变时艮为背,谓三以四艮倍五也。五来寇三时,坤为车,三在坤上,故“负且乘”。小人而乘君子之器《象》曰:“亦可丑也”。
致寇至,贞吝。
虞翻曰:五之二成坎,坎为寇盗。上位慢五,下暴于二,慢藏悔盗,故“致寇至,贞吝”。《象》曰:“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虞翻曰:临坤为丑也。坤为自我。以离兵伐三,故转寇为戎。艮手招盗,故“谁咎也”。
九四:解而母,朋至斯孚。
虞翻曰:二动时艮为指。四变之坤为母,故“解而母”。临兑为朋,坎为孚。四阳从初,故“朋至斯孚”矣。
《象》曰:解而母,未当位也。
王弼曰:失位不正,而比于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斯孚”而信矣。
案:九四体震,震为足。三在足下,拇之象。
六五:君子惟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虞翻曰:君子谓二。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心。故“君子惟有解,吉”。小人谓五。阴为小人,君子升位,则小人退在二,故“有孚于小人”。坎为孚也。
《象》曰:君有解,小人退也。
虞翻曰:二阳上之五,五阴小人退之二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庸之


上,获之,无不利。
虞翻曰:上应在三。公,谓三伏阳也。离为隼。三失位,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象故“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也。
案:二变时体艮。艮为山,为宫阙,三在山半,高塘之象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虞翻曰:坎为悖,三出成乾,而坎象坏,故“解悖也”。
《九家易》曰:隼,鸷鸟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喻暴君也。阴盗阳位,万事悖乱,今射去之,故曰“以解悖也。”
《序卦》曰: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崔觐曰:宥罪缓死,失之于侥幸,有损于政刑,故言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者也。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郑玄曰: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故谓之损矣。
有孚。无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虞翻曰:泰初之上,损下益上,以据二阴,故“有孚,元吉,无咎”。艮男居上,兑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贞利有攸往”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崔觐曰: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将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损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补有余者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蜀才曰:此本泰卦。案:坤之上六,下处乾三。乾之九三,上升坤六。损下益上者也。阳德上行,故曰“其道上行”矣。
损而有孚,
荀爽曰:谓损乾之三居上。孚,二阴也。
元吉,无咎。
荀爽曰:居上据阴,故“元吉,无咎”,以未得位,嫌于咎也。
可贞。
荀爽曰:少男在上,少女虽年尚幼,必当相承,故曰“可贞”。
利有攸往。
荀爽曰:谓阳利往居上。损者,损下益上,故利往居上。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荀爽曰:二簋,谓上体二阴也。上为宗庙。簋者,宗庙之器,故可享献也。
二簋应有时。
虞翻曰:时谓春秋也。损二之五,震二月,益正月,春也。损七月,兑八月,秋也。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艮为时,震为应,故“应有时”也。
损刚益柔有时。
虞翻曰:谓冬夏也。二五已易成益。坤为柔。谓损。益上之三成既济,坎冬离夏。故“损刚益柔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虞翻曰:乾为盈,坤为虚,损刚益柔,故“损益盈虚”。谓泰初之上,损二之五,益上之三,变通趋时,故“与时偕行”。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征忿窒欲。
虞翻曰:君子,泰乾。乾阳刚武,为忿。坤阴吝啬,为欲。损乾之初成兑说,故“征忿”。初上据坤,艮为止,故“窒欲也”。
初九:祀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虞翻曰:祀,祭祀。坤为事,谓二也。遄,速。酌,取也。二失正,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得正无咎,已得之应,故“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上合志也”。祀,旧作巳也。
《象》曰:祀事遄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终成既济,谓二上合志于五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虞翻曰:失位当之正,故“利贞”。征,行也。震为征,失正毁折,故“不征”。之五则凶,二之五成益,小损大益,故“弗损益之”矣。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虞翻曰:动体离中,故“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虞翻曰:泰乾三爻,为三人;震为行,故“三人行”。损初之上,故“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虞翻曰:一人谓泰初之上,损刚益柔,故“一人行”。兑为友,初之上,据坤应兑,故“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虞翻曰:坎为疑,上益三成坎,故“三则疑”。荀爽曰:一阳在上,则教令行。三阳在下,则民众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虞翻曰:四,谓二也。四得位,远应初。二疾上五,已得承之。谓二之五,三上复。坎为疾也。阳在五称喜。故“损其疾,使遄有喜”。二上体观,得正承五,故“无咎”矣。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蜀才曰:四当承上,而有初应,必上之所疑矣。初,四之疾也。宜损去其初,使上遄喜。
虞翻曰:二上之五,体大观象,故“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成益,故“或益之”。坤数十,兑为朋,三上失位,三动离为龟。十谓神灵摄宝文、筮山泽水火之龟也。故“十朋之龟”。三上易位,成既济,故“弗克违,元吉”矣。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侯果曰:内柔外刚,龟之象也。又体兑艮,互有坤震。兑为泽龟,艮为山龟,坤为地龟,震为木龟,坤数又十,故曰“十朋”。朋,类也。六五处尊,损已奉上。人谋允叶,龟墨不违。故能延上九之佑,而来十朋之益。所以大吉也。崔觐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用元龟。价值二十大贝,龟之最神贵者。以决之,不能违其益之义。故获元吉。双贝曰朋也。
上九:弗损益之,


无咎,贞吉。
虞翻曰:损上益三也。上失正,之三得位,故“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动成既济,故“大得志”。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虞翻曰:谓三往之上,故“利有攸往”。二五已动成益,坤为臣。三变据坤,成家人,故曰“得臣”。动而应三,成既济,则家人坏,故曰“无家”。
王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弗损益之”。非无咎也。为下所益,故“无咎”。据五应三,三阴上附,外内相应,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矣。刚阳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矣。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上下益三,成既济定。离坎体正,故“大得志”。
《序卦》曰: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崔觐曰:损终则弗损益之,故言损而不已必益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郑玄曰: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
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乾之上九下处坤初。坤之初六,上升乾四。损上益下者。
民说无疆。
虞翻曰:上之初。坤为无疆,震为喜笑;以贵下贱,大得民,故“说无疆”矣。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虞翻曰:乾为大明,以乾照坤,故“其道大光”。或以上之三,离为大光矣。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
虞翻曰:中正谓五,而二应之,乾为庆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虞翻曰:谓三动成涣。涣,舟楫象。巽木得水,故“木道乃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虞翻曰:震三动为离,离为日。巽为进,坤为疆。日与巽俱进,故曰“进无疆”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虞翻曰:乾下之坤,震为出生,万物出震,故“天施地生”。阳在坤初为无方,日进无疆,故“其益无方”也。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虞翻曰:上来益三,四时象正。艮为时,震为行,与损同义,故“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上之三,离为见。乾为善,坤为过。坤三进之乾四,故“见善则迁”。乾上之坤初,改坤之过。体复象,复以自知,故“有过则改”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盖取诸此也。坤为用,乾为大,震为作,故“利用为大作”。体复初得正,朋来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故以耕播也。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侯果曰:大作,谓耕植也。处益之始,居震之初。震为稼穑,又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故初九之利,“利为大作”。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虞翻曰:谓上从外来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远应,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数十,损兑为朋;谓三变离为龟,故“十朋之龟”。坤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称帝。王谓五。否乾为王。体观象。艮为宗庙。三变,折坤牛。体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宝曰: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宫,处震之象,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虞翻曰:乾上称外,来益初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坤为事,三多凶。上来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矣。
虞翻曰:三上失正当变,是“固有之”。
干宝曰:固有如桓文之徒,罪近篡弑,功实济世。六三失位,而体奸邪。处震之动,怀巽之权,是矫命之士。争夺之臣,桓文之爻也。故曰“益之用凶事”。在益之家,而居坤中,能保社稷,爱抚人民,故曰“无咎”。既乃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然后俯列盟会,仰致锡命,故曰“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从,
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


“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邦。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有两坎象,故“以益志也”。
崔觐曰:益其勤王之志也。居益之时,履当其位,与五近比,而四上公,得藩屏之寄,为依从之国,若周平王之东迁晋郑,是从也。五为天子,益其忠志以敕之。故言“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为我,乾为德,三之上体坎,为孚,故“惠我德”。《象》曰“大得志”。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崔觐曰:居中履尊,当位有应。而损上之时,自一以损已为念。虽有孚于国,惠心及下,终不言以彰已功。故曰“有孚惠心,勿问”。问,犹言也。如是,则获元吉,且为下所信而怀已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君虽不言,人惠其德,则我“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当无应故“莫益之”矣。
或击之,
虞翻曰:谓上不益初,则以剥灭乾。艮为手,故“或击之”。
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上体巽,为进退,故“勿恒”。动成坎心,以阴乘阳,故“立心勿恒,凶”矣。
《象》曰:莫益之,遍辞也。
虞翻曰:遍,周匝也。三体刚凶,故至上应乃益之矣。
或击之,自外来也。
虞翻曰:外谓上。上来之三,故曰“自外来也”。
卷九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韩康伯曰:益而不已则盈,故必决矣。
(乾下兑上)。夬:夬,扬于王庭。
虞翻曰:阳决阴,息卦也。刚决柔,与剥旁通。乾为扬,为王,剥艮为庭,故“扬于王庭”矣。
郑玄曰:夬,决也。阳气浸长,至于五,五,尊位也。而阴先之,是犹圣人积德悦天下,以渐消去小人,至于受命为天子,故谓之“决”。扬,越也。五互体乾。乾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阴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恶上闻于圣人之朝,故曰“夬,扬于王庭”也。
孚号有厉,
虞翻曰:阳在二五称孚。孚,谓五也。二失位,动体巽,巽为号,离为光。不变则危。故“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
虞翻曰:阳息动复。刚长成夬。震为告。坤为自邑。夬从复升,坤逆在上,民众消灭。二变时,离为戎。故“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阳息阴消,君子道长,故“利有攸往,刚长乃终”。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
虞翻曰:乾决坤也。
健而说,决而和。
虞翻曰:健,乾。说。兑也。以乾阳获阴之和,故“决而和”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王弼曰: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荀爽曰:信其号令天下,众阳危。去上六,阳乃光明也。
干宝曰:夬九五则“飞龙在天”之爻也。应天顺民,以发号令,故曰“孚号”。以刚决柔,以臣伐君,君子危之,故曰“有厉”。德大即心小,功高而意下,故曰“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
翟元曰:坤称邑也。
干宝曰:殷民告周以纣无道。
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荀爽曰:不利即尚兵戎,而与阳争,必困穷。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虞翻曰:乾体大成,以决小人。终乾之刚,故乃以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
陆绩曰:水气上天,决降成雨。故曰“夬”。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施禄。下为剥坤,坤为众臣。以乾应坤,故“施禄及下”。乾为德,艮为居,故“居德则忌”。阳极阴生,谓阳忌阴。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虞翻曰:夬变大壮,大壮震为趾,位在前,故“壮于前”。刚以应刚,不能克之,往如失位,故“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虞翻曰:往失位应阳,故咎矣。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虞翻曰:惕,惧也。二失位,故“惕”。变成巽,故“号”。剥坤为“莫夜”。二动成离,离为戎,变而得正,故“有戎”。四变成坎,坎为忧,坎又得正,故“勿恤”。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应五,故“得中道”。
九三:壮于頄,有凶。
翟玄曰:頄,面也。谓上处乾首之前,称頄。頄,颊间骨。三往壮上,故“有凶”也。
君子夬夬,独行遇雨。
荀爽曰:九三体乾,乾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决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独行”谓一爻独上,与阴相应,为阴所施,兑为雨泽,故遇雨也。
若濡有愠,无咎。
荀爽曰:虽为阴所濡,能愠不